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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名:

广东省地税局

官网:
www.gdltax.gov.cn/
地址:
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600号
邮编:

510000

服务热线:
020-85299032
申报网址:
http://www.gdltax.gov.cn/etax/login.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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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地税局介绍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是根据《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粤发〔2009〕8号)设立的税务行政单位,是省人民政府直属机构。广东省地方税务局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税收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制定地方各税、费的征收管理办法;承担组织实施地方税、共享税及社会保险费、文化事业建设费和省人民政府、国家税务总局委托征收的其他基金(费)的征收管理责任。

简介

根据《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粤发〔2009〕8号),设立广东省地方税务局,为省人民政府直属机构。

直属机构

稽查局广东省地方税务局稽查局为省地方税务局直属行政单位,正处级。负责组织、协调、督办税收违法案件查处工作;受理税收违法案件的举报,办理重大税收违法案件立案和调查的有关事项并提出审理意见;牵头组织实施税收专项检查和税收专项整治工作;指导协调本系统税务稽查工作。核定行政编制70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4名。主要职责稽查局是广东省地方税务局主管税务稽查工作的直属行政单位。主要职责是:协助配合上级部门起草税务稽查地方法规、规章草案及规范性文件;办理重大税收违法案件的立案与调查等有关事项并提出处理意见;牵头组织税收专项检查和区域税收整治;指导、协调全省地税系统的稽查工作。具体职责是:(一)协助配合上级部门起草税务稽查地方法规、规章草案及规范性文件;对税务稽查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执行中的一般性问题进行解释。(二)承办、协同立法、公安、检察和审判机关及其他有关部门完成税务稽查中的立法及司法工作。(三)组织、协调、督办税收违法案件的查处;组织全省地税系统已查结稽查案件复查或回访。(四)办理重大税收违法案件立案和调查的有关事项并提出审理意见;参与省局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审理工作;组织实施处罚听证。(五)牵头组织全省地税系统税收专项检查和区域税收整治工作。(六)负责受理税收违法举报案件的管理工作。(七)参与稽查专项经费分配,监督经费的管理使用。(八)组织实施税务稽查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负责全省地税系统稽查专业队和专业人才库建设、管理工作。(九)负责全省地税系统税务稽查统计工作。(十)负责全省地税系统税务稽查部门检查证发放、管理工作。(十一)在职责范围内提出并编写信息化相关业务需求,承担相关系统运行中的业务管理。(十二)按规定提供省局门户网站相关栏目的信息内容。(十三)办理省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其他事项税收专项整治职责划分。稽查局牵头组织全省税收专项检查和区域性专项税收整治工作,相关处室参与

直属分局广东省地方税务局直属税务分局(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大企业税收管理局)为省地方税务局直属行政单位,正处级。负责省级预算收入的各项税收、指定收入项目的管理和部分征收业务工作;督促检查省级税收入库工作;承担对大企业提供纳税服务工作,实施税源监控和管理,开展纳税评估,组织实施反避税调查与审计;承担省直社会保险费征收管理工作。核定行政编制80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4名。[1] 主要职责大企业税收管理局是广东省地方税务局主管全省大企业(包括税务总局及省局定点联系企业,下同)税务管理和服务的直属行政单位。主要职责是:对大企业提供纳税服务工作,实施税源监控和管理,开展纳税评估和组织纳税检查工作。具体职责是:(一)贯彻落实税务总局大企业税收管理工作任务,对全省大企业地方税收管理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协调。(二)组织实施大企业税源管理、纳税评估和纳税检查等工作;组织开展政策研究,提出全省大企业税收管理意见。(三)拟定省局定点联系企业名单。(四)组织对大企业提供纳税服务工作;提出大企业纳税服务的改进意见。(五)参与大企业税务稽查案件审理工作。(六)组织全省大企业税收管理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七)在职责范围内提出并编写信息化相关业务需求,承担相关系统运行中的业务管理。(八)按规定提供省局门户网站相关栏目的信息内容。(九)办理省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其他事项“重点企业直通车服务”的有关工作,由大企业税收管理局牵头负责,相关处室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