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执行国家税收工作的方针政策、各项税收法律、法规和规章,研究制定地方各税、费在本县的具体征收管理实施办法。组织实施税收征收管理、体制改革,贯彻执行征收管理制度,并检查监督制度的落实。负责地方税务队伍的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以及教育培训工作。承办上级地方税务机关和同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内设机构8个:办公室、税政股、征收管理股、计划财务股、信息管理股、人事教育股、监察室、纳税人服务中心(事业编制);直属行政单位3个:登记分局、惠城税务分局、稽查局(副科级);基层地方税务机构6个:靖海税务分局、神泉税务分局、隆江税务分局、鳌江税务分局、葵潭税务分局、大南山华侨管理区税务所。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税收工作的方针政策、各项税收法律、法规和规章,研究制定地方各税、费在本县的具体征收管理实施办法。
二、负责地方各税、教育费附加、社会保险费、文化事业建设费和省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规费的征收管理工作。
三、组织实施税收征收管理、体制改革,贯彻执行征收管理制度,并检查监督制度的落实。
四、负责地方税务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
五、检查监督各部门、各单位和地方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贯彻执行国家税收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
六、汇总、编报地方税务系统的税收计划、会计、统计报表和票证管理工作。
七、按照授权或权限管理地方税务系统的人事、劳动工资、机构编制和经费。
八、负责地方税务队伍的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以及教育培训工作。
九、组织税收政策法规宣传和理论研究。
十、承办上级地方税务机关和同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