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市国家税务局位于延安市宝塔区南桥旁,组建于1994年8月,县处级建制,隶属陕西省国家税务局垂直管理。市局设12个内设机构和3个事业单位,下辖3个直属机构、13个县(区)局和59个基层征收单位。截至2014年12月31日,全系统共有在职干部职工947人,其中公务员777人,担负着全市29066户纳税人的征收管理工作。年度税收收入由1994年的4.1亿元增长到2014年的272.59亿元,为延安社会和经济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延安国税工作取得的成绩,凝结着全市广大国税干部职工为国聚财、无私奉献的心血和汗水,更与各级领导的关心支持,有关部门的密切协作,广大纳税人的理解配合息息相关。在此,我们向全市广大纳税人致以崇高的敬意!向关心、支持国税工作的社会各界人士表示衷心地感谢并致以良好祝愿! 延安市国家税务局(县处级)是陕西省国家税务局垂直管理机构,是主管延安市国家税收的职能部门。 (一)贯彻执行税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并结合本地实际情况,研究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 (二)贯彻执行税收征收管理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研究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组织实施本系统税收征收管理改革。 (三)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规划,研究制定本系统税收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四)负责本地区中央税、共享税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基金(费)的征收管理、税源管理、纳税评估、反避税和稽查工作,力争税款应收尽收;负责增值税专用发票、普通发票和其他税收票证的管理工作。 (五)监督检查本系统的税收执法活动和内部行政管理活动;负责税务行政处罚听证、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讼工作。 (六)负责规划和组织实施本系统纳税服务体系建设;制定和监督执行本系统纳税服务管理制度;贯彻执行纳税人权益保障规章制度,研究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监督实施注册税务师管理制度。 (七)组织实施对纳税人进行分类管理和专业化服务,组织实施对大型企业的纳税服务和税源管理。 (八)编制、分配和下达本系统税收收入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本系统的税收会计、统计核算工作。 (九)负责规划和组织实施本系统税收管理信息化建设;制定本系统税收管理信息化制度;承担本系统金税工程的推广和应用工作。 (十)负责本地区进出口税收和国际税收管理工作。 (十一)组织开展本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反腐败工作及行风建设。 (十二)垂直管理本系统的机构、编制、人员和经费等工作。 (十三)承办省局和延安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