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陵县国税局下设2个分局(城区、店头)、1个稽查局,局机关内设9个科室,1个事业机构(信息中心)。全局现有正式在岗干部职工59人,县局机关党支部隶属县财贸党委,现有党员24名,占总人数的40%。
黄陵县国税局下设2个分局(城区、店头)、1个稽查局,局机关内设9个科室,1个事业机构(信息中心)。全局现有正式在岗干部职工59人,县局机关党支部隶属县财贸党委,现有党员24名,占总人数的40%。目前国税系统共管理各类纳税人1050户,其中企业219户,(其中增值税一般纳税人140户)个体工商户831户(起征点以上151户,查账征收37户,起征点以下643户)。税源分布中煤炭占85%,商业占10%,其他占5%。其中煤炭生产企业37户,煤炭洗选加工企业8户,煤炭运销企业43户,成品油批发企业28户,加油站17个。
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税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并结合本地实际情况,研究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
二、贯彻执行税收征收管理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研究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组织实施本系统税收征收管理改革。三、根据本地经济发展规划,研究制定本系统税收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四、负责本地中央税、共享税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基金的征收管理、税源管理、纳税评估、反避税和稽查工作,力争税款应收尽收;负责增值税专用发票、普通发票和其他税收票证的管理工作。
五、监督检查本系统的税收执法活动和内部的行政管理活动;负责税务行政处罚听证、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
六、负责规划和组织实施本系统的纳税服务体系建设;贯彻执行纳税人权益保护规章制度,研究决定具体的实施办法。
七、负责本地区进出口税收和国际税收管理工作。
八、编制、分配和下达本系统税收收入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本系统的税收会计、统计核算工作。
九、负责规划和组织实施本系统的税收管理信息化建设;承担本系统金税工程的推广和应用工作。
十、组织开展本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反腐败工作及行风建设。
十一、垂直管理本系统的机构、编制、人员和经费等工作。
十二、承办市局和县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