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简介 宁夏回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现有13个内设机构,1个直属机构,5个事业单位;下辖5个地级市局及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国税局、宁东能源化工基地国税局和27个县级局、76个派出机构(其中税务分局61个、税务所15个)。全系统在职干部职工2,987人,其中少数民族干部占19%,大专以上学历占96.7%。担负着全区223,497户纳税人的税收征管工作。由于中南部山区有12个县(区)未分设地税机构,地税收入和社保费也由国税部门负责代征。 2015年累计组织税收收入282.54亿元,同比增长4.84%,增收13.05亿元,未分设地税机构的国税机关共征收社保费及“五险一金”14.1亿元,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效财力。依法落实西部大开发、小微企业、创业就业等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办理各类减免抵退税55.65亿元,在促进全区调结构、促发展、惠民生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