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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114票务网 > 陕西省国税局 > 咸阳市国税局 > 兴平市国税局
名称:

兴平市国税局

网址:
www.snxy-n-tax.gov.cn
电话
029-38822483
邮编:
713100
地址:
咸阳 兴平市 西环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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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平市国税局介绍

兴平市国家税务局是咸阳市国家税务局直属科级建制单位,位于兴平市西环路中段,全局现有干部职工146人,内设办公室、政策法规科、征收管理科、人事教育科、监察室、收入核算科、纳税服务科7个内设机构和1个直属机构——稽查局、1个事业单位——信息中心;下辖城区税务分局、东城税务所、西城税务所、西吴税务所、丰仪税务所、店张税务所。担负着兴平市14个镇(办)2450户的税收征收管理工作。近年来,该局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针,认真践行“忠诚于国家、忠诚于法律、忠诚于纳税人”的核心理念,以绩效管理、优化服务、机关建设和文化建设为抓手,大力加强班子和队伍建设,致力于锻造实干型班子、服务型机关和效能型团队,带出了一支作风优良、纪律严明、朝气蓬勃的干部队伍。——税收收入持续快速增长。始终坚持组织收入这个国税中心工作,通过强化责任、科学分析和重点监控等手段,有力促进了组织收入工作的开展,2002以来税收收入连年以2000万元的速度递增, 2008年底税收收入突破了3亿元大关,至今连年实现了国税收入的持续快速增长。——税收征收管理质量提升。始终坚持依法治税,深入推进科学化、精细化管理,依靠计算机网络等科技管理手段规范征管程序,提高管理效能,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培植壮大财源,不断夯实税源基础,实现了征收管理由量变到质变的飞跃。——纳税服务效能显著。始终坚持以“四个服务”为抓手,狠抓纳税服务质量,强化服务意识,规范执法行为,建设标准化办税服务厅,推行首问负责制和公开承诺制,实行一站式办理、一窗式服务,实行多元化申报,为纳税人提供了更加便捷、高效的服务。——队伍建设成效显著。始终坚持狠抓干部政治、业务教育不放松,积极在干部中间倡导敬业、专业、敬业的良好风尚,学习上进,蔚然成风,多名同志获得咸阳国税系统十佳征管能手和稽查能手以及兴平市行业技能竞赛能手。——机关建设水准一流,办税场所设施齐全,办公楼宇规范有序,机关院落清整优雅,三季有花,四季常绿;文化建设氛围浓厚,文艺作品层出不穷,有力地展示出兴平国税团队奋发有为、文明和谐的良好精神风貌。经过全局上下的不懈努力,荣获了全国税务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省级文明单位标兵、全省国税系统十佳县(区)局、全省国税系统文化建设示范单位等荣誉称号,多次被上级评为“财税工作先进单位”、“目标责任制先进单位”。2005——2006年连获陕西省国税局、咸阳市国税局“创佳评差”工作“最佳单位”、2004——2011年度连获兴平市26家执法窗口单位“政风行风测评第一名”。

机构职能编辑兴平市国家税务局是咸阳市国家税务局直属科级创制单位,实行垂直领导的管理体制,担负着兴平市全部行政辖区中央税、中央地方共享税的税源监控、征收管理、税收宣传、纳税辅导、税收调研、纳税服务、催报催缴、清理欠税及纳税评估工作。其主要职责是:1、贯彻执行国家的税收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根据税收管理体制的规定,结合本地实际,研究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2、根据本市经济发展规划,研究制定本系统税收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3、根据经济税源和上级局下达的税收计划,编制、分配和下达本系统税收收入计划并组织实施。4、负责本地中央税、中央地方共享税等税种的征收管理和稽查工作;负责增值税专用发票、普通发票和防伪税控及其他税收票证的管理工作。5、负责监督检查本系统的税收执法情况;负责税务行政处罚听证、行政复议和诉讼工作。6、负责本地进出口税收和涉外税收的管理工作。7、负责本系统的税收会计和统计工作。8、负责本系统经费、财务、基本建设和资产管理工作。9、负责本系统的机构、编制和人事管理工作。10、负责本系统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和基层建设,负责干部教育培训工作。11、负责本系统的纪检、监察工作。12、负责本系统的税收信息化、现代化工作,建设和管理信息系统。13、研究税收理论和税收政策,分析税收信息,掌握税收动态,组织税法宣传工作。14、承办咸阳市局和兴平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内设机构编辑兴平市家税务局机关内设行政科(室)为7个,事业单位1个,级别均为股级。

(一)办公室制定局机关和本局的年度工作计划及长远发展规划;处理局机关日常政务,起草和审核有关文件和报告;负责会议组织、秘书事务、文件处理、文书档案、文印、信访、保密、调研、政务信息、税收宣传、税收科研、学术交流及外事工作;制定本局的办公规章制度;负责本局目标责任管理考核及督查督办工作;负责本局的经费、财务、办公物品的采购、保管、分配、维修、资产管理、后勤服务的组织管理工作;协助局领导对有关工作进行综合协调。

(二)综合业务科负责税收政策和法规的贯彻落实,对税收执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研究制定和推行征收管理办法、措施,审核把关规范性文件,制定税款征收、税源管理的有关管理办法,处理行政复议、听证、诉讼、赔偿等涉税法律事务。负责流转税、所得税等税种税政业务并对其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拟订有关流转税、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的具体办法;管理增值税专用发票;负责票证库房管理;负责金税工程流转税业务的管理及推广应用工作;负责城市商业银行、城乡信用社的财务制度管理工作。

(三)征收管理科组织落实综合性税收征管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负责税务登记等税收资料的管理;牵头对征管质量的综合考核;指导个体工商户和集贸市场税收征管;负责组织征管软件和除涉及增值税防伪税控以外的税控器具的推广和应用工作;负责社会性协税护税及协助司法机关打击伪造、倒卖、盗窃普通发票等违法活动;负责税款缓缴、呆帐税金、死欠税款核销管理工作;牵头负责纳税评估综合性制度、办法的制定和组织实施工作;负责纳税服务、日常税源基础管理、日常管理性检查及其综合制度、办法的制定;负责税务代理工作的监督、管理、指导。

(四)人事教育科研究和执行人事管理制度;负责机构、编制、任免、考核、录用、调配、交流、辞退、劳动工资、人事档案管理、专业技术职务等人事管理工作;负责对下一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监督管理和后备人选的培养选拔工作;负责党建、工会、共青团和妇联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提前离岗人员的管理和服务工作;负责本局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和基层建设;负责教育培训管理工作;承担本局国税干部的职务培训、岗前培训、业务培训等工作。

(五)监察室负责本局工作人员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情况的监督检查;负责本局党的纪律检查、行政监察和廉政建设工作;负责执法监察和廉政建设工作;负责执法监察和纠风工作;负责本级管理干部信访举报、违法违纪案件和局内重大案件查处工作。

(六)计划统计科负责税收计划管理、税收会计、统计和信息数据的分析汇总;承担纳税人申报纳税信息的集中处理和会统核算工作,组织并检查税款入、退库;负责税源资料的调查和测算,进行税收分析,监控重点税源;负责对税收票证的管理。

(七)办税服务厅主要负责税务登记、纳税申报、税款征收、税款解缴、欠税公告、资格认定、发票购销、税法宣传、金税发售、报税稽核、减免申请及有关优惠政策申请等事宜。

(八)信息中心(事业单位)组织税收管理、综合行政管理等信息系统建设;执行信息系统管理制度和技术标准;建立、管理和维护计算机网络与涉税信息等综合数据库;参与组织应用软件开发税控器具的推广、应用及技术培训工作;负责计算机设备的维修、维护、调配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