乾县国税局现有在岗干部职工101人,大、中专以上文化程度的83人,占在岗总人数的82%。近年来,乾县国税局在市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在县委、县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坚持“尽责、高效、创新、奉献”的国税精神,以组织收入为中心,依法治税,从严治队,大力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狠抓征管质量,加大税收信息化建设,强化廉政意识,为县域经济的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2006—2010年连续五年在县级行风评议中获得第一名或“免评单位”;2007年被市委、市政府评为市级“文明机关”。2008年被市委、市政府评为公民道德建设先进集体;2009年被团市委评为“五四红旗团支部”。2008—2009年连续两年被咸阳市国税局评为绩效考核优秀单位。2009年被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陕西省国税税局评为先进集体; 2010年在全市税收业务擂台赛中荣获第三名;2011年2月该局办税厅被授予省级巾帼文明示范岗;2011年2月被陕西省委、省政府评为省级“文明单位”。
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税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并结合本地实际情况,研究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
(二)贯彻执行税收征收管理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研究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组织实施本单位税收征收管理改革。
(三)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规划,研究制定本单位税收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四)负责本地区中央税、共享税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基金(费)的征收管理、税源管理、纳税评估、反避税和稽查工作,力争税款应收尽收;负责增值税专用发票、普通发票和其他税收票证的管理工作。
(五)监督检查本单位的税收执法活动和内部行政管理活动;负责税务行政处罚听证、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
(六)负责规划和组织实施本单位纳税服务体系建设;制定和监督执行本单位纳税服务管理制度;贯彻执行纳税人权益保障规章制度,研究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监督实施注册税务师管理制度。
(七)组织实施对纳税人进行分类管理和专业化服务,组织实施对大型企业的纳税服务和税源管理。
(八)编制、分配和下达本单位税收收入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本单位的税收会计、统计核算工作。
(九)负责规划和组织实施本单位税收管理信息化建设;制定本单位税收管理信息化制度;承担本单位金税工程的推广和应用工作。
(十)负责本地区进出口税收和国际税收管理工作。
(十一)组织开展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反腐败工作及行风建设。
(十二)垂直管理本单位的机构、编制、人员和经费等工作。
(十三)承办市局及乾县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