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职能贯彻执行国家税收法律、法规和规章,负责本县的中央税、中央和地方共享税等税种的征收管理工作,承办上一级国家税务局和当地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中文名翁源县国家税务局性 质政府机关所在地翁源县职 责办理纳税申报二、内设机构翁源县国家税务局设内设行政机构(股、室)9个、派出机构4个。1、内设行政机构(股级建制):办公室、税收政策管理股、征收管理股、计划财务股、人事教育股、监察室、办税服务厅、稽查局、信息中心。2、派出机构(副科级建制):坝仔分局、周陂分局、官渡分局、翁城分局。三、服务承诺为做好文明办税,高效优质地为纳税人服务,树立国税行业新风,特向纳税人作如下承诺:1、办理税务登记(开业登记、变更登记)。有关证件、资料齐全,自受理之日起3个工作日办妥。2、办理纳税申报。在税法规定的纳税期限内,有关资料齐全,随到随办。3、办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手续。纳税人申请认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料齐全,符合规定的,自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办妥。[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