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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茂名市国税局

网址:
6499573.1024sj.com/
电话
0668-2282296
邮编:
525000
地址:
广东省茂名市茂南区迎宾二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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茂名市国税介绍

广州市国家税务局位于广州市珠江新城华夏路3号,主要职能是贯彻执行税收征收管理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并结合本地实际情况,研究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组织实施本系统税收征收管理改革,并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规划,研究制定本系统税收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等。

广东省国税系统机构设置与广东省内行政区域设置相一致,按照省、市、县(区、市)三个行政层级,按每一个行政单位设立一个国家税务局计,共设157个国家税务局,其中正厅级1个、副厅级1个、地市级19个和一个2011年经国家税务总局批准新成立的深汕(尾)特别合作区国家税务局(正处级)、县区级135个。2011年经国家税务总局批准新成立的深汕(尾)特别合作区国家税务局(正处级),由省局直接管理。省局机关设14个处室,1个直属单位,5个正处级事业单位,3个副处级事业单位。另设1个机关党委办公室(思想政治办公室)和1个离退休干部处。2011年经上级同意新设广东省电子税务管理办公室(正处级

税局概述编辑在国家税务总局和广东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广东国税紧紧围绕服务科学发展、共建和谐税收的主题,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记为国聚财、为民收税的神圣使命,强化管理,优化服务,充分发挥税收的职能作用,取得了显著的成绩。2011年全省国税系统(含深圳)组织收入7780.18亿元,增长14.5%,增收983.85亿元,连续17年居全国国税系统首位。“十一五”期间累计组织收入2.58万亿元,年均增幅19%,占同期全国税收总收入8.8 %,为增强国家和广东财政实力作出了积极的贡献。与此同时,广东国税主动融入经济税收发展大局,积极落实税收优惠政策,服务广东经济转型升级,得到了地方政府和企业的高度肯定。广东国税始终坚持把依法行政作为税收工作的基本准则,贯穿于税收工作的全过程,内外并举,致力构建公平、法治的税收秩序。全面落实税收执法责任制,在全系统建立了税收执法行为事前、事中和事后监督机制。严厉打击虚开和接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与其它抵扣税款凭证、骗取出口退税以及利用做假账和账外经营等手段偷税的违法活动,确保了税收秩序的规范和稳定。紧密围绕“税收·发展·民生”的主题,打造了广东纳税百强榜评选发布会、税收宣传教育基地等一批具有影响力的税收宣传平台,进一步营造了依法治税的良好环境。广东国税致力创新服务举措、打造服务平台,满足纳税人深层次需求。建设541个标识规范、功能齐全的办税服务厅。积极推行联合办税、“免填单”等服务措施,实施“延时服务”、“预约服务”、“巡回服务”、“提醒服务”等多种人性化服务。大力开展网上办税服务,提高办税效率。积极构建畅通高效的纳税咨询辅导服务渠道。实现了12366纳税服务热线在我省国税系统的全面覆盖,形成了“12366”、短信、网站三位一体的纳税咨询服务体系。广东国税坚持以人为本,按照创新管理、激发活力的要求,积极实施人才强税战略,以搭建干事创业大平台为切入点,努力造就高素质专业化国税干部队伍。大力实施人才兴税战略,加强干部队伍培训。坚持“内强素质、外树形象、纠建并举”的工作思路,大力加强政风行风建设,在社会各界尤其是纳税人中树立了良好的国税形象。2011年全系统有18个市局在国务院纠风办统一部署的政风行风评比中名列1至3名。根据省情调研中心发布的2011年广东省政务窗口单位总体满意度调查结果,广东国税系统名列第一。2011年全系统有4个单位获得中央文明委授予的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主要职责编辑广东省国家税务局是广东省主管国家税收工作的职能部门,为正厅级全职能局,实行垂直领导的管理体制。广东省国家税务局的主要职责是:一、贯彻执行税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并结合本地实际情况,研究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二、贯彻执行税收征收管理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研究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组织实施本系统税收征收管理改革。三、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规划,研究制定本系统税收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四、负责本地区中央税、共享税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基金(费)的征收管理、税源管理、纳税评估、反避税和稽查工作,力争税款应收尽收;负责增值税专用发票、普通发票和其他税收票证的管理工作。五、监督检查本系统的税收执法活动和内部行政管理活动;负责税务行政处罚听证、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讼工作。六、负责规划和组织实施本系统纳税服务体系建设;制定和监督执行本系统纳税服务管理制度;贯彻执行纳税人权益保障规章制度,研究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监督实施注册税务师管理制度。七、组织实施对纳税人进行分类管理和专业化服务,组织实施对大型企业的纳税服务和税源管理。八、编制、分配和下达本系统税收收入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本系统的税收会计、统计核算工作。九、负责规划和组织实施本系统税收管理信息化建设;制定本系统税收管理信息化制度;承担本系统金税工程的推广和应用工作。十、负责本地区进出口税收和国际税收管理工作。十一、组织开展本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反腐败工作及行风建设。十二、垂直管理本系统的机构、编制、人员和经费等工作。十三、承办国家税务总局和广东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内设机构编辑

办公室拟订本系统年度工作计划、有关工作制度;组织起草和审核省局重要文稿;负责机关文电、机要、会务、档案、督办、信访、保密、密码等工作;承担面向社会的税收宣传、新闻发布及机关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承办网站运行和维护工作;管理机关财务和其他行政事务。

政策法规处拟订并组织实施本系统依法行政、依法治税工作方案;组织协调涉及多税种、综合性税收政策的落实工作;组织开展综合性税收政策调研;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并定期进行清理、评估和反馈;承办局外涉及多税种、综合性税收政策文件会办工作;牵头重大税收案件审理及规范税务行政审批工作;承办税收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备查工作;办理行政复议、赔偿案件及行政诉讼案件;组织反补贴案件的应对工作;组织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有关事项。

货物和劳务税处(进出口税收管理处)组织实施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车辆购置税的征收管理工作,拟订征收管理具体实施办法;对有关税种的具体业务问题进行解释和处理;组织实施有关税种的纳税评估、税源管理等办法;管理增值税专用发票;指导有关税种的日常管理、日常检查;参与有关税种的纳税辅导、咨询服务、税收法律救济工作。组织实施进出口贸易税收管理工作,拟订税收管理具体实施办法;参与编制年度出口退(免)税计划,分配下达年度内退税计划;组织实施出口退税管理工作;监督检查进出口税收政策的执行情况。

所得税处组织实施企业所得税、储蓄存款利息所得税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基金(费)等征收管理工作,拟订征收管理具体实施办法;对有关税种的具体业务问题进行解释和处理;组织实施有关税种的纳税评估、税源管理、税基管理、汇算清缴等办法;指导有关税种的日常管理、日常检查;参与有关税种的纳税辅导、咨询服务、税收法律救济工作。

收入规划核算处牵头编制年度税收计划、出口退(免)税计划,分配下达年度免抵调库计划;监督检查税款缴、退库情况;组织开展税收收入分析预测、税收收入能力估算及重点税源监控、企业税收资料调查工作;组织落实税收会计核算、统计核算、税收票证管理等相关制度;承担税收收入数据的综合管理应用工作,对外发布税收收入数据。

纳税服务处组织、协调和指导本系统各部门、各税种、各环节的纳税服务工作;组织实施纳税服务工作规范和操作规程;组织落实纳税人权益保障规章制度及规范性文件;组织协调、实施纳税辅导、咨询服务、税收法律救济等工作,受理纳税人投诉;组织实施税收信用体系建设;指导税收争议的调解;组织实施面向纳税人的税法宣传。

征管和科技发展处组织落实综合性税收征管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拟订具体操作办法;研究提出专业化征收管理和税收征管规程完善的建议;组织实施税收征管数据管理和应用办法、综合性纳税评估办法,承办征管质量考核、风险管理和税收收入征管因素分析工作;承担税务登记、纳税申报、普通发票管理、税控器具推广应用等工作;组织落实个体和集贸市场税收征管、税收管理员制度。组织落实税收管理信息化建设规划、方案、制度;组织实施本系统信息技术体系建设和监督、验收;承担税收管理信息化建设项目立项、技术标准、业务需求、资金使用等方面的管理工作;承担税收管理信息化制度建设和监督检查。

财务管理处拟订财务管理、基本建设管理等办法;审核汇编部门预算、决算;组织实施会计核算、会计基础规范工作,分析考核征税成本;组织实施国库集中支付工作,办理具体支付事项;组织实施本系统资产的购置、占有、使用、处置、清理等工作;承担着装管理工作。

组织落实政府采购规章制度,拟订具体实施办法和操作规程;拟订年度采购计划,办理具体采购事项;规范本系统政府采购业务管理,防范和化解采购风险。

督察内审处组织实施税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组织实施财务管理、基本建设项目、大宗物品采购审计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组织落实税收执法责任制制度、税收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承担税收执法质量考核工作;督察落实税收执法检查结论和各类审计结论。

人事处组织落实干部人事制度及税务人才队伍建设规划,拟订具体实施方案;承担人事、机构编制和公务员管理工作;承担工资、人事档案、专业技术职务管理等工作;承担下一级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和后备干部的管理、考核及监督等工作;监督检查本系统执行干部人事规章制度情况;办理出国政审事项。

巡视工作办公室组织落实巡视工作制度,拟订具体实施办法;拟订年度巡视工作计划,组织开展巡视工作;监督检查下一级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执行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群众工作纪律和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的情况;落实、协调、督办干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领导小组议定、决定事项。

教育处拟订并组织实施人员培训、学历教育管理制度、工作规划、年度计划;组织开展培训质量考核与评估;承办教育培训项目的开发与管理;承担教育培训经费管理和培训机构业务管理工作;指导、检查本系统教育培训工作;组织实施本系统精神文明建设、税务文化建设和基层建设。

监察室组织落实纪律检查、行政监察工作制度,拟订具体实施办法;监督检查本系统各级机关及工作人员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情况;监督检查本系统各级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维护党的纪律、贯彻民主集中制、选拔任用干部、贯彻党风廉政责任制和廉政勤政的情况;组织协调本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受理对本系统工作人员违法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及有关申诉;查处本系统工作人员违法违纪案件及其他重要案件;开展执法监察和纠风工作。

国际税务管理处(大企业税收管理处)指导、协调、检查有关税收法律法规和国家(地区)间税收协议、协定(安排)的执行;组织落实非居民企业所得税征管制度,处理国家(地区)间的有关税务事项;牵头组织实施特别纳税调整工作,解释和处理具体业务问题;管理机关和系统外事工作。承担对大型企业提供纳税服务工作;承担对大型企业的税源管理、纳税评估和日常检查工作;组织实施汇总(合并)纳税企业税收日常检查工作;组织实施反避税调查;指导海洋石油税收业务。

电子税务管理办公室负责拟定机构人员、财务、培训、灾备等制度,并组织实施,提出灾备建设与日常运行费安排意见,拟订使用计划、经费预算,指导省级税务局容灾备份系统建设工作;负责税务总局核心生产系统应用级容灾备份和各省核心生产应用系统的容灾备份服务,并做好数据备份服务以及集中数据的管理工作;承担部署在南海的税务核心运用系统的运行监控,负责南海机房基础设施的建设和运行管理、信息系统的集中监控和预警;研究制定税务系统容灾备份与恢复策略、技术方案、应急恢复预案以及容灾备份系统建设与实施,负责容灾备份系统的运行维护;负责容灾备份系统的定期演练和业务连续性管理、灾难发生后的应急响应和灾难恢复系统的切换及核心系统应用的恢复工作,保障业务连续运转;按照税务总局统一部署,承担南海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和管理。

机关党委办公室(思想政治工作办公室)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承担机关精神文明建设和机关人员思想政治工作;承担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训考察工作及发展党员工作;承担机关统战工作;组织实施本系统党建工作和思想政治工作。

离退休干部处 承担机关离退休干部的服务和管理工作;督促、检查、指导本系统离退休干部工作;组织离退休干部工作经验交流,协调本系统离退休干部活动。

直属机构编辑

稽查局组织落实税务稽查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拟订具体实施办法;组织、协调、督办税收违法案件的查处;受理税收违法案件的举报,办理重大税收违法案件的立案和调查的有关事项并提出审理意见;牵头组织实施税收专项检查和税收专项整治工作;协调公安、检察、审判机关处理税务稽查有关工作;指导、协调税务稽查工作。

事业单位编辑

信息中心承担本系统信息化建设的技术服务、技术支持和技术保障工作;承担税收管理信息系统的运行维护工作;组织本系统技术基础设施建设管理与运维;参与拟订税收管理信息化建设规划和实施方案,参与税收管理信息化建设项目立项、技术标准、业务需求、资金使用等工作;组织本系统信息安全管理与实施。

机关服务中心承担机关后勤事务的管理、保障和服务工作,负责机关保卫工作,拟订机关事务具体工作制度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参与机关后勤体制改革工作;指导本系统后勤服务工作。

税收科学研究所拟订并组织实施本系统税收科研工作规划、方案;承担税收基础理论、应用理论和专题研究等工作;收集、整理税收资料;编辑税务内部期刊、地方税志。

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组织落实注册税务师行业管理政策及管理制度,承担行业执业资格、资质审核认定及考试、培训工作;监督、检查行业执业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