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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114票务网 > 广东省国税局 > 汕头市国税局
名称:

汕头市国税局

网址:
www.gd-n-tax.gov.cn/pub/001021/
电话
0754-88481705
邮编:
515000
地址:
科技中路1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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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国税介绍

汕头市国家税务局是主管广东省汕头市国家税收工作的行政管理机构,主要负责征收和管理增值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储蓄存款利息个人所得税、车辆购置税以及办理出口退税业务。

机构设置编辑一、市局机构汕头市国家税务局为正处级全职能局。(一)主要职责1.贯彻执行税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并结合本地实际情况,研究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2.贯彻执行税收征收管理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研究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组织实施本系统税收征收管理改革。?3.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规划,研究制定本系统税收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4.负责本地区中央税、共享税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基金(费)的征收管理、税源管理、纳税评估、反避税和稽查工作,力争税款应收尽收;负责增值税专用发票、普通发票和其他税收票证的管理工作。?5.监督检查本系统的税收执法活动和内部行政管理活动;负责税务行政处罚听证、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讼工作。?6.负责规划和组织实施本系统纳税服务体系建设;制定和监督执行本系统纳税服务管理制度;贯彻执行纳税人权益保障规章制度,研究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监督实施注册税务师管理制度。?7.组织实施对纳税人进行分类管理和专业化服务,组织实施对大型企业的纳税服务和税源管理。?8.编制、分配和下达本系统税收收入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本系统的税收会计、统计核算工作。?9.负责规划和组织实施本系统税收管理信息化建设;制定本系统税收管理信息化制度;承担本系统金税工程的推广和应用工作。?10.负责本地区进出口税收和国际税收管理工作。?11.组织开展本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反腐败工作及行风建设。?12.垂直管理本系统的机构、编制、人员和经费等工作。13.承办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和当地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二)市局机构设置根据工作职责,市局相应设置内设机构、直属机构和事业单位。1.内设机构汕头市国家税务局设置13个内设机构,级别为正科级。(1)办公室拟订本系统年度工作计划、有关工作制度;起草和审核重要文稿;负责机关文电、机要、会务、档案、督办、信访、保密、密码等工作;承担税收宣传、新闻发布及机关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承办网站运行和维护工作;组织税收科研、学术交流工作。(2)政策法规科组织落实综合性税收政策;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承办局外综合性税收政策文件会办工作;承担重大税收案件审理工作;办理行政复议、赔偿案件及行政诉讼案件;组织实施税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

及规范性文件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承担税收执法质量考核工作;配合财政、审计等部门对税务部门的监督与审计工作;组织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有关事项。(3)货物和劳务税科组织实施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车辆购置税的征收管理工作,拟订征收管理具体实施办法;对有关税种的具体业务问题进行解释和处理;组织实施有关税种的纳税评估、税源管理等办法;负责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行政(政策)管理工作;指导有关税种的日常管理、日常检查;参与有关税种的纳税辅导、咨询服务、税收法律救济工作。(4)所得税科组织实施企业所得税、储蓄存款利息所得税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基金(费)等征收管理工作,拟订征收管理具体实施办法;对有关税种的具体业务问题进行解释和处理;组织实施有关税种的纳税评估、税源管理、税基管理、汇算清缴等办法;指导有关税种的日常管理、日常检查;参与有关税种的纳税辅导、咨询服务、税收法律救济工作。(5)收入核算科牵头编制年度税收计划、出口退(免)税计划,分配下达年度免抵调库计划;监督检查税款缴、退库情况;开展税收收入分析预测、税收收入能力估算及重点税源监控、企业税收资料调查工作;承担税收会计核算、统计核算、税收票证管理等相关工作;承担税收收入数据的综合管理应用工作。(6)纳税服务科(纳税服务中心)组织、协调和指导本系统各部门、各税种、各环节的纳税服务工作;组织实施纳税服务工作规范和操作规程;组织落实纳税人权益保障规章制度及规范性文件;组织协调、实施纳税辅导、咨询服务、税收法律救济等工作,受理纳税人投诉;指导税收争议的调解;承担12366热线、网站纳税服务栏目、短信系统的运行管理工作。(7)征收管理科组织落实综合性税收征管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拟订具体操作办法;组织实施综合性纳税评估办法,承办征管质量考核、风险管理和税收收入征管因素分析工作;承担税务登记、纳税申报、普通发票管理、税控器具推广应用等方面的相关工作;组织落实个体和集贸市场税收征管、税收管理员制度。(8)财务管理科组织实施会计核算、会计基础规范工作,分析考核征税成本;组织实施国库集中支付工作,办理具体支付事项;承担本系统基本建设、资产管理、政府采购、着装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财务管理、基本建设项目、大宗物品采购审计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负责管理机关财务。(9)人事科组织落实干部人事管理制度;承担机构编制、干部任免、人员调配、劳动工资、人事档案、公务员管理、专业技术职务管理等人事工作;承担下一级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和后备干部的管理、考核及监督工作;监督检查本系统执行干部人事规章制度情况;办理出国政审事项;拟订年度巡视工作计划,组织开展巡视工作。(10)教育科组织实施本系统精神文明建设、税务文化建设和基层建设;拟订并组织实施人员培训、学历教育工作规划、年度计划,开展培训质量考核与评估。(11)监察室组织落实纪律检查、行政监察工作制度,拟订具体实施办法;监督检查下一级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贯彻民主集中制、选拔任用干部、贯彻党风廉政责任制和廉政勤政的情况;组织协调本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受理对本系统工作人员违法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及有关申诉;查处本系统工作人员违法违纪案件及其他重要案件;开展执法监察和纠风工作。(12)大企业和国际税务管理科承担对大型企业提供纳税服务工作;承担对大型企业的税源管理、纳税评估和日常检查工作;承办汇总(合并)纳税企业税收日常检查的有关工作。承担有关税收法律法规和国家(地区)间税收协议、协定(安排)的具体执行工作;组织实施特别纳税调整工作,解释和处理具体业务问题;管理机关和系统外事工作;组织实施反避税调查。(13)进出口税收管理科组织实施进出口贸易税收管理工作,拟订税收管理具体实施办法;承担出口货物退免税的审核审批、年终清算工作;组织进出口税收政策执行情况的日常监督检查;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反骗税工作。机关党委办公室 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承担机关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承担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训考察工作及发展党员工作;组织实施本系统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离退休干部科 承担机关离退休干部的服务和管理工作,指导本系统离退休干部工作。2.直属机构汕头市国家税务局设置稽查局、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分局、直属税务分局3个直属机构,稽查局级别为副处级,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分局、直属税务分局级别为正科级;另设1个跨区稽查局,级别为正科级。(1)稽查局?组织落实税务稽查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拟订具体实施办法;组织、协调税收违法案件的查处、审理和执行工作;受理税收违法案件的举报;协调公安、检察、审判机关处理税务稽查有关工作;承担金税工程发票协查工作;牵头组织税收专项检查工作。负责龙湖区、保税区国家税务局辖管范围的税务稽查工作。稽查局设8个内设机构(副科级),分别是:办公室、综合选案科、检查一科、检查二科、检查三科、案件审理科、案件执行科、举报中心。(2)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分局?组织落实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规章制度及规范性文件;承担车辆购置税的税源管理、纳税评估、日常检查、纳税服务等工作;承担车辆税收一体化管理工作;对核定各类车辆最低计税价格提出建议;管理车辆购置税票证。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分局设3个内设机构(正股级),分别是:办公室、税政股、办税服务厅。(3)直属税务分局承担所辖纳税户的纳税申报审核、税源管理、纳税评估、日常检查、纳税服务及税款催报催缴、一般性违规违章行为处理等工作。直属税务分局设5个内设机构(正股级),分别是:办公室、税政股、税源管理一股、税源管理二股、办税服务厅。(4)第一稽查局负责金平区、濠江区辖区内稽查工作,业务受市局稽查局指导;组织落实税务稽查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拟订具体实施办法;组织、协调、督办税收违法案件的查处;受理税收违法案件的举报,办理重大税收违法案件的立案和调查的有关事项并提出审理意见;牵头组织实施税收专项检查和税收专项整治工作;协调公安、检察、审判机关处理税务稽查有关工作。第一稽查局设7个内设机构(正股级),分别为:办公室(加挂“举报中心”牌子)、综合选案股、检查一股、检查二股、检查三股、案件审理股、案件执行股。3.事业单位汕头市国家税务局设置3个事业单位,级别为正科级。(1)信息中心落实税收管理信息化建设规划和实施方案,执行信息系统管理制度和技术标准;承担本系统信息化建设的技术支持、保障工作;承担税收管理信息系统的运行维护工作;组织本系统信息安全管理与实施。(2)机关服务中心承担机关后勤事务的管理、保障和服务工作,拟订机关事务具体工作制度并组织实施;承担机关办公用品的采购、保管、分配、维修;参与机关后勤体制改革工作;指导本系统后勤服务工作,负责机关保卫工作。?(3)票证中心承担税收票证、增值税专用发票、普通发票的管理工作。二、区、县局机构汕头市各区、县国家税务局是汕头市各区、县主管国家税收工作的职能部门,按照行政区划设置,分别为:金平区国家税务局、龙湖区国家税务局、澄海区国家税务局、濠江区国家税务局、潮阳区国家税务局、潮南区国家税务局、保税区国家税务局、南澳县国家税务局,均为全职能局,级别为正科级。(一)区、县局机构设置根据工作职责,汕头市各区、县国家税务局相应设置内设机构、直属机构、派出机构和事业单位。1.内设机构汕头市各区、县国家税务局设10个内设机构。根据《中共国家税务总局党组关于加强和改进税务系统党建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国税党字〔2007〕9号)有关精神,区、县局设有机关党委的可另设机关党委办公室。(1)办公室拟订本系统年度工作计划、有关工作制度;起草和审核重要文稿;负责机关文电、机要、会务、档案、督办、信访、保密、密码、保卫等工作;承担税收宣传、新闻发布及机关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承办网站运行和维护工作;组织税收科研、学术交流工作。承担机关固定资产和财务管理以及后勤事务的管理、保障和服务工作,拟订机关事务具体工作制度并组织实施;承担机关办公用品的采购、保管、分配、维修。(2)政策法规股组织实施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车辆购置税、企业所得税、储蓄存款利息所得税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基金(费)等的征收管理工作,拟订征收管理具体实施办法;对有关税种的具体业务问题进行解释和处理;组织实施有关税种的纳税评估、税源管理等办法;管理增值税专用发票;指导有关税种的日常管理、日常检查;参与有关税种的纳税辅导、咨询服务、税收法律救济工作。组织落实综合性税收政策;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承办局外综合性税收政策文件会办工作;承担重大税收案件审理工作;办理行政复议、赔偿案件及行政诉讼案件;组织实施税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承担税收执法质量考核工作;配合财政、审计等部门对税务部门的监督与审计工作;组织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有关事项。(3)收入核算股牵头编制年度税收计划、出口退(免)税计划;监督检查税款缴、退库情况;开展税收收入分析预测、税收收入能力估算及重点税源监控、企业税收资料调查工作;承担税收会计核算、统计核算、税收票证管理等相关工作;承担税收收入数据的综合管理应用工作。(4)纳税服务股(办税服务厅)组织、协调本单位各部门、各税种、各环节的纳税服务工作;组织实施纳税服务工作规范和操作规程;组织落实纳税人权益保障规章制度及规范性文件;组织协调、实施纳税辅导、咨询服务、税收法律救济等工作,受理纳税人投诉;指导税收争议的调解;承担12366热线、网站纳税服务栏目、短信系统的运行管理工作。负责纳税人到税务机关办理的各种涉税事项,具体包括税务登记、纳税申报、税款征收、税款解缴、欠税公告、发票购销、税法宣传、金税发售、报税稽核、咨询辅导和受理减免申请及有关优惠政策等;负责处理不需要立案或调查取证的一般性违规违章行为。(5)征收管理股组织落实综合性税收征管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拟订具体操作办法;组织实施综合性纳税评估办法,承办征管质量考核、风险管理和税收收入征管因素分析工作;承担税务登记、纳税申报、普通发票管理、税控器具推广应用等方面的相关工作;组织落实个体和集贸市场税收征管、税收管理员制度。(6)人事教育股组织落实干部人事管理制度;承担机构编制、干部任免、人员调配、劳动工资、人事档案、公务员管理、专业技术职务管理等人事工作;监督检查执行干部人事规章制度情况;办理出国政审事项。负责离退休干部管理和服务工作。组织实施精神文明建设、税务文化建设和基层建设;拟订并组织实施人员培训、学历教育工作规划、年度计划,开展培训质量考核与评估。(7)监察室组织落实纪律检查、行政监察工作制度,拟订具体实施办法;组织协调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组织协调本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受理对工作人员违法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及有关申诉;查处工作人员违法违纪案件及其他重要案件;开展执法监察和纠风工作。(8)税源管理一股研究制定税源管理办法和措施;负责对所辖税源的监控管理工作,对辖区内纳税人实行分类管理和有效服务。负责所辖纳税户税务登记及纳税申报的调查核实、进行税源预测和分析、重点税源管理跟踪监控、税收宣传、纳税辅导、税收调研、纳税服务、日常检查、户籍管理、政策送达、税源调查、定额核定、催报催缴、数据采集分析、组织实施纳税评估、处理一般性违规违章行为等。(9)税源管理二股研究制定税源管理办法和措施;负责对所辖税源的监控管理工作,对辖区内纳税人实行分类管理和有效服务。负责所辖纳税户税务登记及纳税申报的调查核实、进行税源预测和分析、重点税源管理跟踪监控、税收宣传、纳税辅导、税收调研、纳税服务、日常检查、户籍管理、政策送达、税源调查、定额核定、催报催缴、数据采集分析、组织实施纳税评估、处理一般性违规违章行为等。(10)税源管理三股负责出口退税企业的税源管理,负责区(县)局出口退税企业退(免)税申报的审核、确认和上报,负责区(县)局进出口税收管理和业务指导等。负责国家(地区)间税收协议协定(安排)的具体执行工作,组织实施反避税、非居民税收管理、情报交换、国际税务管理等。机关党委办公室 负责党群工作;承担思想政治工作;承担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训考察工作及发展党员工作;负责党建工作。2.直属机构汕头市中心城区不再设所属稽查局,澄海、潮阳、潮南区局和南澳县局设置稽查局,级别为副科级。稽查局负责在管辖的范围内组织贯彻执行税务稽查规章制度,拟定具体实施办法;负责对市局交办、督办的重大税务违法案件的查处、审理、执行工作;负责税收举报案件的受理、市局交办、转办及征收管理部门移交的有关税务违法案件的查处工作;负责市局稽查局对稽查情况进行复查复审的组织与配合;负责与管辖范围内的公、检、法等部门协调税务稽查中的司法工作;负责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其他抵扣凭证涉税问题稽查和协查工作;负责金税工程发票协查工作;负责牵头组织辖管范围内税收专项检查和整顿规范税收秩序等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3.派出机构汕头市各区国家税务局共设13个税务分局。税务分局级别为副科级。4.事业单位汕头市各区国家税务局设信息中心,级别为正股级。信息中心落实税收管理信息化建设规划和实施方案,执行信息系统管理制度和技术标准;承担信息化建设的技术支持、保障工作;承担税收管理信息系统的运行维护工作;组织信息安全管理与实施

国税回眸编辑去年,汕头市国税局,以依法治税为导向,以服务经济发展为已任,以构建和谐国税为主线,致力在规范中求稳定,在创新中促发展,坚持以人为本,求真务实,科学发展,改革创新,不断推进汕头国税事业又好又快发展,为促进汕头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发挥了应有的职能作用。----依法治税,应收尽收,实现税收收入稳健持续增长。汕头市国税局严格遵循“坚持依法征税,应收尽收,坚决不收过头税,严禁擅自越权减免税收”的组织收入原则,把握经济增长新亮点,实行全方位、立体式税源分级监控,重点扶持和掌控税源大户,促使经济增长及时转化为现实税源,大力挖潜堵漏和清欠查补,开展漏征漏管清理,实行领导分片挂钩联系基层抓收入和绩效考核制度,加强对收入计划完成的跟踪落实与考核,促进收入质量与数量同步增长,每年提供的地方可支配财力占到近五成,收入增幅逐年攀高。全市国税收入突破60亿元大关,实现62.20亿元,比上年增长17.4%。其中,由国税部门征收的国内税收收入、主体税种“两税”收入分别实现48.74亿元、37.81亿元,均达到20%以上增幅,收入规模和增幅均创历史新高,增速明显快于经济运行速度。----提速增效,优化服务,将各项税收政策和服务举措落到实处。汕头市国税局以提高纳税人和社会满意度为着力点,坚持加强管理与优化服务并重,融洽税企关系,努力打造成为“阳光型”、“服务型”的国税机关。认真落实为纳税人减负的各项措施,精简纳税人申报附送资料和各类报表,提高税务事项审批效率,实行“一窗式”申报、“一户式”查询、“一站式” 服务,落实服务承诺制、办税回执制、限时办结制“三项制度”,划分纳税信誉等级实行分类管理,畅通“绿色通道”,对诚信纳税户在办理涉税事项和出口退税等方面给予优待。以“12366”纳税服务热线和“国税网站”为主阵地,大力推行政务公开,加强征纳互动,加大税收宣传和纳税辅导力度。贯彻实施新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及时兑现税收优惠政策,办理政策性减免税款2.34亿元。实行征退税一体化管理,推行“出口退税网上申报系统”,加快出口退税审核和办退进度,全年办理出口退(免)税28.30亿元,比上年增长26%,出口退(免)税规模创历史新高,有力促进了地方外贸出口增长。----创新机制,规范运作,大力实施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汕头市国税局紧跟全国、全省征管改革大潮,以“强化管理、监控到位、运作流畅、效率优化”为目标,不断创新管理手段和管理机制,重新规范机构设置和职能划分,撤消城区税务分局,减少管理层级,推行岗责体系和统一征管业务流程,简并办税流程,实行征管业户属地管理,落实税收管理员制度和税源管理工作责任制,实施科学化和精细化管理,推行增值税防伪税控“一机多票”,积极推进反避税和审核评税工作,改小规模纳税人定期定额为上门申报、自报核缴,建立税收代征协管网络,不断改进和完善征管方式。----抓住重点,突破难点,维护经济税收秩序稳定。汕头市国税局从夯实基础、完善制度入手,确立“打防结合,预防为先,关口前移,源头控制”的工作思路,严厉查处涉税大案要案,深入开展税收专项检查,发挥金税工程“预警器”和“电子眼”功能,严密监视涉税敏感行业和征管薄弱环节,把好征收、管理、增票“三个关口”,加强对水产品企业、造纸企业、工业小规模企业、低税负企业、免抵退税企业、汽车销售行业、纺织服装行业、塑料玩具行业、房地产行业“五类企业四个行业”的管理,及时处置偷骗税苗头和隐患,运用“产能备案、查验监开、预警监控、纳税评估、征退联动”的管理手段,努力解决“四小票”等管理难点问题,构筑起防范偷骗税的一道坚固的“屏障”,保障了国税事业和社会经济的健康发展。----以人为本,加强作风建设,建设和谐国税机关。汕头市国税局大力开展“创建好班子”活动,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提高各级领导班子的凝聚力、战斗力。加强队伍教育、监督和管理,深入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活动、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三个排头兵”实践活动以及职业道德、责任意识、依法行政“三项教育”活动。加强税务廉政建设、行风建设和文化建设,增强税务人员“主动服务、提高效率、依规办事”的观念。开展经常性的税收执法检查和执法监察,规范税收执法行为。积极探索科学的用人选人和奖优罚劣机制,加大干部交流轮岗力度,推行全员培训和专业化技能培训,开展各种争先创优活动,构建和谐国税,增强队伍活力,在精神文明建设上取得了丰硕的成果,涌现出“广东省国税系统文明单位”、“广东省青年文明号”、“全国税务系统先进工作者”、“全国税务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工作者”等一批先进集体和个人,对外树立起“廉洁奉公、执法严明、服务高效”的国税队伍形象[1-2] 。

新年工作编辑2011年汕头国税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服务科学发展,共建和谐税收”为主题,以依法行政为基本准则,以深入推进基层建设为主线,大力加强法治税务建设、纳税服务体系建设、征管规范化建设、专业化信息化税源管理机制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全面提升税收服务经济发展水平、纳税人满意度、税收征管质效、国税队伍综合素质,实现“十二五”税收工作的良好开局。重点做好以下六方面工作。(一)以服务经济发展大局为重点,大力组织税收收入。全面落实国家各项税收政策。落实国家“稳经济、调结构、控通胀”的结构性减税政策,积极做好出口退税工作,扶持地方特色产业、企业和产品的发展,扶持中小企业发展壮大,促进发展方式转变、产业结构调整升级,最大限度地发挥税收政策效能,有效培植税源。(二)以提高依法行政能力为重点,推进法治税务建设。切实规范税收行政执法行为。牢固树立依法行政理念,完善决策机制,加强制度建设,强化程序意识,扩大重大税务案件集体审理范围,统筹开展税收执法督察、检查和监察,启动行政问责制,全面落实执法责任制,探索建立依法行政考评机制。(三)以构建新型纳税服务体系为重点,提高纳税服务水平。提高信息化服务水平。开发纳税人自助查询系统,加强12366热线平台和国税网站建设,为纳税人提供统一、权威的咨询解答。加强“纳税人税务学堂”建设,丰富细化宣传内容,针对纳税人个性需求,推进分类税法宣传。(四)以专业化信息化管理为重点,提高税收征管水平。进一步推进产能预警监控管理。推进产能预警监控管理向纵深发展。整合提炼一批具有汕头特色的行业纳税评估模型,开展综合纳税评估,推进行业分类管理。(五)以提高执行力和发展活力为重点,推进和谐国税建设。加强各级领导班子建设。按照建设学习型领导班子的要求,加强党组中心组学习,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建立健全市局领导挂钩联系区县局及税务分局、区县局班子后备干部等制度,加强市局对区县局班子、区县局对分局班子的考核监督,提高各级领导班子整体效能。(六)以加强基层基础建设为重点,提高行政管理效能。加强基层基础建设。确保基层建设专项资金发挥实效。完善基层税务分局食堂、阅览室、活动室等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基层工作环境。加强基层硬件设施配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