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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114票务网 > 广东省国税局 > 清远市国税局
名称:

清远市国税局

网址:
www.gd-n-tax.gov.cn/pub/001017/
电话
0763-3865098
邮编:
511500
地址:
新城东18号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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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国税介绍

主要职责编辑清远市国家税务局为正处级全职能局。1.贯彻执行税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并结合本地实际情况,研究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2.贯彻执行税收征收管理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研究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组织实施本系统税收征收管理改革。3.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规划,研究制定本系统税收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4.负责本地区中央税、共享税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基金(费)的征收管理、税源管理、纳税评估、反避税和稽查工作,力争税款应收尽收;负责增值税专用发票、普通发票和其他税收票证的管理工作。5.监督检查本系统的税收执法活动和内部行政管理活动;负责税务行政处罚听证、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讼工作。6.负责规划和组织实施本系统纳税服务体系建设;制定和监督执行本系统纳税服务管理制度;贯彻执行纳税人权益保障规章制度,研究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监督实施注册税务师管理制度。7.组织实施对纳税人进行分类管理和专业化服务,组织实施对大型企业的纳税服务和税源管理。8.编制、分配和下达本系统税收收入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本系统的税收会计、统计核算工作。9.负责规划和组织实施本系统税收管理信息化建设;制定本系统税收管理信息化制度;承担本系统金税工程的推广和应用工作。10.负责本地区进出口税收和国际税收管理工作。11.组织开展本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反腐败工作及行风建设。12.垂直管理本系统的机构、编制、人员和经费等工作。13.承办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和当地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机构设置编辑根据工作职责,市局相应设置内设机构、直属机构和事业单位。

内设机构清远市国家税务局设置12个内设机构,级别为正科级。(1)办公室拟订本系统年度工作计划、有关工作制度;起草和审核重要文稿;负责机关文电、机要、会务、档案、督办、信访、保密、密码等工作;承担税收宣传、新闻发布及机关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承办网站运行和维护工作;组织税收科研、学术交流工作。(2)政策法规科组织落实综合性税收政策;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承办局外综合性税收政策文件会办工作;承担重大税收案件审理工作;办理行政复议、赔偿案件及行政诉讼案件;组织实施税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承担税收执法质量考核工作;配合财政、审计等部门对税务部门的监督与审计工作;组织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有关事项。(3)货物和劳务税科组织实施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车辆购置税的征收管理工作,拟订征收管理具体实施办法;对有关税种的具体业务问题进行解释和处理;组织实施有关税种的纳税评估、税源管理等办法;负责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行政(政策)管理工作;指导有关税种的日常管理、日常检查;参与有关税种的纳税辅导、咨询服务、税收法律救济工作。(4)所得税科组织实施企业所得税、储蓄存款利息所得税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基金(费)等征收管理工作,拟订征收管理具体实施办法;对有关税种的具体业务问题进行解释和处理;组织实施有关税种的纳税评估、税源管理、税基管理、汇算清缴等办法;指导有关税种的日常管理、日常检查;参与有关税种的纳税辅导、咨询服务、税收法律救济工作。(5)收入核算科牵头编制年度税收计划、出口退(免)税计划,分配下达年度免抵调库计划;监督检查税款缴、退库情况;开展税收收入分析预测、税收收入能力估算及重点税源监控、企业税收资料调查工作;承担税收会计核算、统计核算、税收票证管理等相关工作;承担税收收入数据的综合管理应用工作。(6)纳税服务科(纳税服务中心)组织、协调和指导本系统各部门、各税种、各环节的纳税服务工作;组织实施纳税服务工作规范和操作规程;组织落实纳税人权益保障规章制度及规范性文件;组织协调、实施纳税辅导、咨询服务、税收法律救济等工作,受理纳税人投诉;指导税收争议的调解;承担12366热线、网站纳税服务栏目、短信系统的运行管理工作。(7)征收管理科组织落实综合性税收征管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拟订具体操作办法;组织实施综合性纳税评估办法,承办征管质量考核、风险管理和税收收入征管因素分析工作;承担税务登记、纳税申报、普通发票管理、税控器具推广应用等方面的相关工作;组织落实个体和集贸市场税收征管、税收管理员制度。(8)财务管理科组织实施会计核算、会计基础规范工作,分析考核征税成本;组织实施国库集中支付工作,办理具体支付事项;承担本系统基本建设、资产管理、政府采购、着装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财务管理、基本建设项目、大宗物品采购审计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负责管理机关财务。(9)人事教育科组织落实干部人事管理制度;承担机构编制、干部任免、人员调配、劳动工资、人事档案、公务员管理、专业技术职务管理等人事工作;承担下一级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和后备干部的管理、考核及监督工作;监督检查本系统执行干部人事规章制度情况;办理出国政审事项;拟订年度巡视工作计划,组织开展巡视工作。组织实施本系统精神文明建设、税务文化建设和基层建设;拟订并组织实施人员培训、学历教育工作规划、年度计划,开展培训质量考核与评估。(10)监察室组织落实纪律检查、行政监察工作制度,拟订具体实施办法;监督检查下一级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贯彻民主集中制、选拔任用干部、贯彻党风廉政责任制和廉政勤政的情况;组织协调本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受理对本系统工作人员违法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及有关申诉;查处本系统工作人员违法违纪案件及其他重要案件;开展执法监察和纠风工作。(11)大企业和国际税务管理科承担对大型企业提供纳税服务工作;承担对大型企业的税源管理、纳税评估和日常检查工作;承办汇总(合并)纳税企业税收日常检查的有关工作。承担有关税收法律法规和国家(地区)间税收协议、协定(安排)的具体执行工作;组织实施特别纳税调整工作,解释和处理具体业务问题;管理机关和系统外事工作;组织实施反避税调查。(12)进出口税收管理科组织实施进出口贸易税收管理工作,拟订税收管理具体实施办法;承担出口货物退免税的审核审批、年终清算工作;组织进出口税收政策执行情况的日常监督检查;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反骗税工作。机关党委办公室 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承担机关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承担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训考察工作及发展党员工作;组织实施本系统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离退休干部科 承担机关离退休干部的服务和管理工作,指导本系统离退休干部工作。

直属机构清远市国家税务局设置稽查局、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分局2个直属机构,稽查局级别为副处级,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分局级别为正科级。(1)稽查局组织落实税务稽查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拟订具体实施办法;组织、协调税收违法案件的查处、审理和执行工作;受理税收违法案件的举报;协调公安、检察、审判机关处理税务稽查有关工作;承担金税工程发票协查工作;牵头组织税收专项检查工作。负责清远市经济开发试验区、清城区国家税务局的稽查业务。稽查局设8个内设机构(副科级),分别是:办公室、 综合选案科、检查一科、检查二科、检查三科、案件审理科、案件执行科、举报中心。(2)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分局组织落实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规章制度及规范性文件;承担车辆购置税的税源管理、纳税评估、日常检查、纳税服务等工作;承担车辆税收一体化管理工作;对核定各类车辆最低计税价格提出建议;管理车辆购置税票证。

事业单位清远市国家税务局设置3个事业单位,级别为正科级。(1)信息中心落实税收管理信息化建设规划和实施方案,执行信息系统管理制度和技术标准;承担本系统信息化建设的技术支持、保障工作;承担税收管理信息系统的运行维护工作;组织本系统信息安全管理与实施。(2)机关服务中心承担机关后勤事务的管理、保障和服务工作,拟订机关事务具体工作制度并组织实施;承担机关办公用品的采购、保管、分配、维修;参与机关后勤体制改革工作;指导本系统后勤服务工作,负责机关保卫工作。(3)票证中心承担税收票证、增值税专用发票、普通发票的管理工作。

稽查机构编辑根据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规范清远市国家税务局稽查机构设置明确职责分工的批复》(粤国税函〔2008〕334号)文件精神,结合清远市国税系统的工作实际,清远市国税系统稽查机构设置、职能配置如下:设立清远市国家税务局稽查局清远市国家税务局稽查,是清远市国家税务局直属机构,级别为副处级。清远市国家税务局稽查局职责:负责组织贯彻税务稽查规章制度,拟定具体实施办法;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本系统的税务稽查工作;负责对上级交办、督办的重大税务违法案件及年度计划确定的重点税源企业和税务违法案件的查处、审理、执行工作;负责税收举报案件的受理、转办;负责对下级稽查局税务稽查情况进行复查复审;负责与公、检、法协调税务稽查中的司法工作;负责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其他抵扣凭证涉税问题稽查和协查工作;负责金税工程发票协查工作;负责牵头组织税收专项检查和整顿规范税收秩序工作;负责清城区、经济开发试验区国家税务局稽查业务。清远市国家税务局稽查局内设机构暂按6个设置,级别为副科级。各内设机构职责是:(一) 办公室负责文件、函电收发;公文核稿、印发;印章及证件、执法文书管理;文档、案档管理;组织本局政治、业务学习及稽查系统的业务培训,协助局领导抓好内部管理;协调全市稽查工作;组织调研市内稽查系统有关情况;编报稽查工作报表及总结;负责会议服务、办案服务、接待工作、财务管理、固定资产管理等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二)综合选案科协调指导全市国税系统的选案工作;负责制定案件查处计划,定期对收集的案源信息进行分析、归类及整理登记,运用电子技术发现并筛选有关案件;做好案件整理、报批、转发、督办、上报、归档的工作;组织省内外案件协查(纸质文件形式与派人调查形式);负责承办上级举报中心及有关领导批办的举报案件;负责接受各种形式的举报,定期写出举报动态分析,总结举报工作经验,指导区、县局举报工作;做好举报奖励金的报批、发放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三) 检查一科查办、督办领导批办的有关案件(含举报案件、协查案件、 移送案件);组织开展有关税种的日常检查、专项检查、专案检查等;组织开展内部交叉复查或对区、县有关案件的复查工作;总结办案经验,组织内部经验交流和系统办案人员的培训;协调指导县(市)局办案;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四) 检查二科查办、督办领导批办的有关案件(含举报案件、协查案件、移送案件);组织开展有关税种的日常检查、专项检查、专案检查等;组织开展内部交叉复查或对区、县有关案件的复查工作;总结办案经验,组织内部经验交流和系统办案人员的培训;协调指导县(市)局办案;负责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其他抵扣凭证涉税问题稽查和协查工作;负责金税工程发票协查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五)案件审理科负责做好本局自办涉税案件审理工作,承办本局向市局审理委员会上报审理案件的具体工作;参与部分案件复查工作,指导协调区、县局有关涉税案件的审理工作,并提出指导性意见和建议;组织对下级稽查局税务稽查情况进行复查复审;组织开展稽查部门有关法律法规、税政业务等业务培训工作;整理案卷、汇编典型案例等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六)案件执行科负责本局自办案件的执行工作(含税款入库、案件移送等);指导协调区、县局有关涉税案件的执行工作;负责与公、检、法等部门协调税务稽查中的司法工作;负责组织开展稽查执行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清远市清城区、经济开发试验区国家税务局不设置稽查机构其稽查业务由市局稽查局负责。清新、英德、佛冈、阳山、连州、连南、连山7个县(市)按行政区域设置稽查局,级别为副科级。清远市按行政区域设置的县(市)国家税务局稽查局职责是:负责在管辖的范围内组织贯彻执行税务稽查规章制度,拟定具体实施办法;负责对市局交办、督办的重大税务违法案件的查处、审理、执行工作;负责税收举报案件的受理、市局交办、转办及征收管理部门移交的有关税务违法案件的查处工作;负责市局稽查局对稽查情况进行复查复审的组织与配合;负责与管辖范围内的公、检、法等部门协调税务稽查中的司法工作;负责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其他抵扣凭证涉税问题稽查和协查工作;负责金税工程发票协查工作;负责牵头组织管辖范围内税收专项检查和整顿规范税收秩序等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英德、连州市国家税务局稽查局内设机构按5个设置,级别为副股级。各内设机构职责是:(一)办公室负责本局的文秘、文档和档案管理工作,协助局领导抓好内部管理和队伍建设;负责接受各种形式的举报,承办上级举报中心及有关领导批办的举报案件;定期写出举报动态分析,总结举报工作经验,做好举报奖励金的审核、报批、发放工作;负责调查研究有关稽查工作情况,编报稽查工作报表及总结;负责稽查会议服务和办案服务、对外接待等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二)综合选案股负责制定案件查处计划,定期对收集的案源信息进行分析、归类及整理登记,运用电子技术,发现并筛选有关案件;做好案件整理、报批、转发、督办、上报、归档的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三)检查股负责查办、督办案件;办理领导批办的有关案件;组织开展有关税种的专项检查、专案检查等;总结办案经验,组织内部经验交流;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四)案件审理股负责做好本局自办涉税案件审理、涉嫌犯罪案件的移送工作;承办本局上报审理委员会案件的具体工作;参与部分案件复查工作;整理案卷、汇编典型案例;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五)案件执行股负责本局自办案件的执行工作;负责与公、检、法等部门协调税务稽查中的司法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清新、佛冈、阳山、连南、连山县国家税务局稽查局内设机构暂按4个设置,级别为副股级,办公室工作职能划入综合选案股。按行政区域设置的县(市)国家税务局稽查局不单独设置举报中心,其工作职能划入办公室,可加挂举报中心牌子。

领导班子编辑党组书记、局长:范智强负责全面工作。个人简历:1973年10月----1987年10月在海南西培农场培安队工作,先后任指导员、副书记、纪委书记;1987年11月----1988年10月在广州市农业科学研究所任党总支副书记;1988年10月----1990年04月任广州市对外经济发展公司农业企业公司副经理;1990年05月----1994年07月任广东省税务学校主任科员、正科长;1994年07月----1998年02月任广东省国税局教育处副处长;1998年02月----2001年11月任广东省国税局调研处处长;2001年12月----2005年08月任汕头市国税局党组书记、局长;2005年9月----至今任清远市国税局党组书记、局长。党组成员、副局长:王为民分管货物和劳务税科、进出口税收管理科、所得税科工作。个人简历:1982年09月----1988年12月在清远县税务局洲心税务所工作;1989年01月----1994年12月任清远市税务局税政一科任副科长;1995年01月----1999年03月任清远市国税局进出口退税分局局长;1999年04月----2002年07月任清远市国税局涉外分局局长,其中2001年8月至2002年7月挂职连州市国税局党组书记、局长;2002年08月----2006年08月任清远市国家税务局党组成员、总经济师;2006年09月----至今任清远市国家税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党组成员、副局长:伍勇翔分管办公室、人事教育科(离退休干部科)、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分局、机关工会工作,联系清远市税务学会。个人简历:1976年08月----1979年09月在连南县示范农场当知青;1979年10月----1982年12月在连南县税务局工作;1983年01月----1984年05月在连南县税务局税政股任副股长;1984年06月----1986年03月在连南县税务局三江税务所任所长;1986年04月----1993年11月任连南县税务局副局长;1993年12月----1994年12月任连南县税务局局长;1995年01月----1999年12月任连南县国税局党组书记、局长;2000年01月----2001年09月任清远市国税局人事教育科科长;2001年10月----2004年12月任清远市国税局办公室主任;2005年01月----2009年12月任清远市国家税务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2010年12月----至今 任清远市国家税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党组成员、副局长:林荣威分管纳税服务科(纳税服务中心)、征收管理科、大企业和国际税务管理科、信息中心工作。个人简历:1982年09月----1982年12月在英德县财政局工作;1983年01月----1987年08月在英德县税务局工作;1987年09月----1989年07月在中山大学进修经济系财政学专业;1989年08月----1994年03月任英德县税务局征管股副股长;1994年04月----1994年12月任英德市税务局办公室主任;1995年01月----2000年01月任英德市国税局党组成员、副局长;2000年01月----2003年07月任英德市国家税务局党组书记、局长;2003年08月----2006年11月任清城区国家税务局党组书记、局长;2006年12月----2007年07月任清远市国税局稽查局局长;2007年08月----2009年12月任清远市国税局党组成员、总经济师;2009年12月----至今 任清远市国家税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庄义伟分管收入核算科、监察室、机关党委(总支)办公室工作。个人简历:1994年11月——1995年3月 在广东省国家税务局机关党办 副主任科员;1995年3月——1998年10月 在广东省国家税务局计划财务处 副主任科员;1998年10月——2001年9月 在广东省国家税务局计划财务处 主任科员;2001年9月——2007年11月 在广东省国家税务局计划统计处 主任科员;2007年11月——2010年1月 在广东省国家税务局人事处 主任科员;2010年3月——至今 在清远市国家税务局 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党组成员、总会计师:唐少铭分管财务管理科、机关服务中心、票证中心工作。个人简历:1977年08月----1979年11月在连山县科研所上山下乡;1979年12月----1980年10月在连山县税务局三水税务所工作;1980年11月----1984年04月在连山县税务局税政股工作;1984年05月----1994年11月任连山县税务局副局长(1985.09-1987.07期间在中山大学经济系财税专业读大专);1994年12月----2001年03月任连山县国家税务局党组书记、局长;2001年04月----2009年06月任清新县国家税务局党组书记、局长;2009年07月----现在任清远市国家税务局党组成员、总会计师。党组成员、总经济师 陈文汉分管政策法规科、稽查局工作。个人简历:1985年01月——1989年05月 清远税务局沙河税务所 专管员;1989年06月——1994年08月 清远市税务局 科员;1994年09月——1998年09月 清远市国税局 科员、副科长;1998年10月——2001年10月 清城区国税局 党组成员、副局长;2001年11月——2005年01月 清远市国税局人教科 科长;2005年02月——2005年09月 阳山县国税局 党组书记、局长(挂职);2005年09月——2008年01月 清远市国税局办公室 主任;2008年01月——2008年09月 清远市国税局稽查局 局长;2008年09月——2010年01月 清远市国税局稽查局 局长(副处级);2010年01月——至今 清远市国税局 党组成员、总经济师。

属下分局编辑

英德市局东华税务分局【分局概况】一、人员构成:分局现有员工21人,其中干部16人,助征员、临时工5人;税收管理员6人。二、管户情况:管户范围为英德市东华镇、桥头镇、横石水镇、青塘镇、白沙镇所辖范围内国税纳税户,土地面积1034.23平方公里。截止2007年12月底,分局管辖业户630户,其中:增值税一般纳税人44户,小规模纳税人79户,个体工商户507户。三、税收规模:2005年,该局共组织税收收入1517.99万元;2006年,该局共组织税收收入3245.56万元〔含英德市新裕有色金属有限责任公司一次性查补税收入(含滞纳金)800.6万元〕;2007年,分局共组织税收收入2898.24万元。四、东华税务分局2002年2月荣获“英德市国税系统2001年度先进集体”称号;另外,自2005年起连续三年被地方党委、政府评为“先进单位”。

连州市局星子税务分局【分局概况】一、人员构成:分局现有员工8人(其中:公务员3人、助征员5人)。其中:正、副分局长各1人、办税服务厅岗位3人、税源管理岗位2人、综合岗位1人。二、管户情况:管户范围为连州市星子镇和大路边镇辖区内的国税纳税户。截止2007年12月底,分局管辖增值税纳税人156户,其中增值税一般纳税人15户,小规模纳税人141户,企业所得税纳税人15户,个人存款利息所得税扣缴义务人2户。三、税收规模:2005年,分局共组织税收收入663万元;2006年,分局共组织税收收入667万元;2007年,分局共组织税收收入860万元。四、星子税务分局2004年度、2007年度荣获连州市国税系统“先进单位”奖。

开发区局桥北税务分局【分局概况】一、人员构成:分局现有员工33人,其中干部27人,助征员6人;税收管理员15人。二、管户情况:管户范围为清远市清城区东城街办、凤城街办所辖区域范围和市区部份三资企业国税纳税户。截止2007年12月底,分局管辖业户3585户。其中:增值税一般纳税人112户, 小规模纳税人319户,三资企业87户,个体工商户3154户。三、税收规模:2006年,分局共组织税收收入(不含免抵)7885万元;2007年,分局共组织税收收入11547.9万元。四、桥北分局1999年荣获“广东省清远市国税系统成立五周年先进集体称号,2004年荣获清城区国税系统“先进单位”奖。

清新县局浸潭税务分局【分局概况】一、人员构成:分局现有员工14人,其中干部12人,助征员2人;税收管理员5人。员工平均年龄为41岁。二、管户情况:管户范围为清新县浸潭镇、石潭镇内的国税纳税户。截止2007年12月底,分局管辖业户372户。其中: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1户,小规模纳税人351户(含个体工商户275户)。三、税收规模:近年来,浸潭税务分局组织税收收入逐年增长。2005年,分局共组织税收收入806.19万元;2006年,分局共组织税收收入2127.9万元;2007年,分局共组织税收收入2718.9万元。四、分局荣誉:浸潭税务分局2001年至2002年荣获清新县国税系统“先进单位”奖,1999-2004年连续5年荣获浸潭镇委“先进党支部”称号,2001年被清新县委授予“文明单位”称号。

开发区局小市税务分局【分局概况】一、人员构成:分局现有工作人员40人,其中干部32人,助征员8人。税收管理员19人。二、管户情况:管辖洲心街道办事处、横荷街道办事处、源潭镇、石角镇、龙塘镇范围内的纳税户。截止2008年6月30日,分局管辖纳税户3734户。其中: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21户,小规模纳税人931户,个体工商户2582户。三、税收规模:2007年组织税收收入18275万元;2008年上半年组织税收收入11236万元,比去年同期增加4195万元,增长59.58%。四、分局荣誉:2004年荣获清城区国家税务局“先进单位”;2004年获清城区国家税务局成立十周年文体活动拔河比赛第一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