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德县国家税务局,位于:陕西省榆林市绥德县名州镇镇定北街,交通方便,欢迎社会各界共同监督,主营收入,资产总计等情况,绥德县国家税务局本部已开通微博。随着改革开放以来,经济发展迅速,积极响应号召,坚持以民为主,大力促进经济发展,振兴市场
绥德县国家税务局是在1994年税制改革中成立,主管绥德县国家税收工作的行政机构,实行垂直领导的管理体制。全局共有干部职工129人,其中:在职职工86人(党员42人,大专以上文化学历63人),提前离岗职工21人,离退休干部22人。设局长1名,副局长3名,纪检组长1名。现有内设机构9个,直属机构1个,事业单位1个,派出机构6个。承担着全县的增值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车辆购置税和个人利息所得税的征管工作。
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税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根据税收管理体制的规定,结合本地实际情况,研究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二、根据本地经济发展规范,研究制定本单位税收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三、负责本地中央税、共享税的征收管理、税源管理、纳税评估、反避税和稽查工作。四、负责增值税专用发票,普通发票和其他税收票证的管理工作。五、负责监督本单位的税收执法活动和内部行政管理活动;负责税务行政处罚听证、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讼工作。六、负责规划和组织实施本单位纳税服务体系建设;制定和监督执行本单位纳税服务管理制度;贯彻执行纳税人权益保障规章制度,研究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七、组织实施对纳税人进行分类管理和专业化服务,组织实施对大型企业的纳税服务和税源管理。八、根据经济税源和市局下达的税收计划、编制、分配和下达本单位税收收入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本单位的税收会计、统计核算工作。九、负责规划和组织实施本单位税收管理信息化建设;制定本单位税收管理信息化制度。十、承担本单位金税工程的推广和应用工作。十一、组织开展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反腐败工作及行风建设。十二、垂直管理本局的机构、编制、人员和经费等工作。十三、负责本系统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和基层建设;负责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承办市局和绥德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