府谷县国家税务局,于1994年9月成立
府谷县国家税务局成立于1994年9月,内设8个行政科室、1个办税服务厅,设稽查局1个直属机构和信息中心1个事业单位,下设城区税务分局、麻镇税务分局、高石崖税务所、新民税务所、孤山税务所、三道沟税务所、老高川税务所7个派驻机构。现有在岗干部职工81人(中共党员34人,大专及以上学历占80.3%),负责全县2800余户纳税人(其中:一般纳税人629户)的税收征管工作。
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税收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结合本地实际,研究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
二、根据本地经济发展规划,研究制定本系统税收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根据所辖经济税源情况和市国税局下达的税收计划,科学合理编制、分配和下达税收收入计划,并组织实施。
四、负责本地中央税、中央地方共享税等税种的征收管理和稽查工作。
五、负责增值税专用发票、普通发票和防伪税控及其他税收票证的管理工作。
六、负责监督检查本局税收执法情况。
七、负责本局税务行政处罚听证、行政复议和诉讼工作。
八、负责本局税收会计和统计、经费财务、基本建设、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审计工作和政府采购工作。
九、负责本局人事管理工作。
十、负责本局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基层建设和干部教育培训工作。
十一、负责本局纪检、监察工作。
十二、负责本局税收信息化、现代化工作,建设和管理信息系统。
十三、组织税收宣传工作;承办市国税局和当地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