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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114票务网 > 湖北地税局 > 咸宁地税局 > 通城县地税局
名称:

通城县地税局

网址:
www.hb-l-tax.gov.cn/xnsxs/tcx/zwgk/jgjj/
电话
0715-4336126
邮编:
437400
地址:
银山大道
申报网址:
www.ehbds.gov.cn/webroot/acegilogin_original.js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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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城县地税局介绍

机构简介

通城县地方税务局于1994年9月由原通城县税务局分设组建成立, 2009年实行机构扁平化改革前,全局共设办公室、计会股、人事股、征管股、税政股、社保规费管理股、票证中心、信息中心、监察室、服务中心等10个机关内设股室和稽查局1个直属机构,以及城区分局、隽水分局、银城分局、石南分局、麦市分局等5个派出机构。2009年实行机构改革后,设办公室、监察考评科、税费服务科、信息管理科、税费管理一科、税费管理二科、税费管理三科等7个科室和1个直属机构稽查局。2014年再次实行机构改革,现设办公室、政策法规科、人事教育科、监察室4个科室和征管信息局、规划财务局、稽查局、税费服务局4个直属机构,以及税源管理二分局、税源管理三分局、税源管理四分局、税源管理五分局、税源管理六分局共5个税源管理分局。根据《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省地税系统机构改革方案和市、州、县地方税务机构职能配置、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意见〉的通知》(鄂政发【2001】149号),通城县地方税务局的主要职能为:

(一)贯彻执行国家各项税收法律、法规、方针和政策,结合本地区的实际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

(二)运用税收杠杆,强化税收的宏观调控功能和税收执法职能。

(三)负责全县地方各税、教育费附加和国务院、省人民政府指定的社会保险费以及其它规费的征收管理工作。

(四)负责地方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

(五)编制全县地方税收长远规划和年度税收规费计划,组织地方各项税收、规费收入,努力完成税收、规费任务。

(六)负责管理全县地税系统的机构、编制和经费,管理直属机构和派出机构领导班子和有关的干部、人事、职称、劳动工资等工作。

(七)负责全县地税系统的干部教育和培训;负责系统内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纪检监察和内部审计工作。

(八)负责全县地方税收执法检查。

(九)监督检查全县地税系统各单位及其工作人员执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及党纪政纪的情况。

(十)组织税收政策宣传和理论研究。

(十一)承办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

办公地点:湖北省通城县隽水镇银山大道

电话:0715-4336126  邮编:437400

2014年下半年新一轮税收征管改革后,县局现设办公室、监察室、政策法规科、人事教育科和征管信息局、规划财务局、稽查局、税费服务局4个直属机构,以及税源管理二分局、源管理三分局、源管理四分局、源管理五分局、源管理六分局5个税源管理分局。

1、办公室。负责处理日常政务;负责公文制发、秘书事务、信息综合、电文处理、税收调研、文书档案、信访保密、税收宣传、全局性会议的组织;负责扶贫 帮困;负责内部行政事务、物业及车辆管理;负责后勤服务保障工作、系统综合治理工作;负责完成与其职责相关的其他工作。(办公电话:4338987)

2、人事教育科。负责机构人员、公务员年度考核、劳动工资、职称评定管理;负责系统文明创建、党务、工青妇群团工作;负责学历教育培训工作;负责财务审计、干部离任审计、信访案件查处;负责重大决策、财务执行、大宗物品采购、重大违法案件审理、减免税审理的监督;负责完成与其职责相关的其他工作。(办公电话:4338997)

3、监察室。负责党风廉政建设、效能监察、行风建设、“两权”监督、廉政教育工作;负责执法责任制及各项管理制度的监督执行;负责干部职工绩效考核工作;负责工作的监督、检查、督办、考核、评价及过错责任追究;负责与当地纪委、检察机关和审计机关等部门的工作联系和协调;负责完成与其职责相关的其他工作。。(办公电话:4338645)

4、政策法规科。负责地方税费政策法规管理;负责开展稽查案件的评查工作和重大案件的审理工作;负责减免税的审核;负责法制宣传普及;负责按照法定程序和权限办理重大税务违法案件审理及税务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处罚;负责受理税收政策咨询;负责组织办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关于地税方面的议案和提案;负责完成与其职责相关的其他工作。(办公电话:4338851)

5、规划财务局。负责税费源的预测与分析、税收计划的编制与分解、会统报表的编制与上报工作;负责经费、财产管理;负责完成与其职责相关的其他工作。(办公电话:4353499)

6、征管信息局。负责税费源管理和纳税评估;负责地方税费征收管理具体实施办法的制定;负责税费征管质量日常管理;负责税费管理与相关职能部门的联系和协调;拟定和组织实施税收管理信息化的总体规划和实施方案;承办税收管理信息化建设中业务需求整合和流程优化的综合管理工作;负责系统信息化的技术支持、数据安全和运行维护工作;负责完成与其职责相关的其他工作。(办公电话:4338647)

7、稽查局。负责地方税费稽查工作。组织贯彻税费稽查规章制度,拟定具体实施办法,指导、协调本系统的税费稽查工作;负责税务稽查计划和税费违法案件的查处及专项稽查工作的落实;负责受理税费违法案件的举报、查处和举报奖金的管理使用工作;负责协调税务稽查中的司法保障;负责稽查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负责完成与其职责相关的其他工作。(办公电话:4338990)

8、税费服务局。负责辖区内纳税服务行政管理和纳税服务体系建设工作;负责辖区内办税服务厅和其他纳税服务平台的管理和规范化建设工作;承担辖区内发票管理的部分职能:发票印制计划的上报,发票的领用、发放,库房的管理;负责依纳税人申请发起的所有涉税事项的受理工作,办理当场办结事项,转办限时办结事项;负责实施税务违法的简易处罚;负责纳税人申报信息的采集、录入工作;负责办税公开和面向纳税人税法宣传工作;负责办税辅导和纳税咨询服务工作;负责纳税信用等级评定和管理工作;负责风险分析监控部门推送的低等级风险应对工作;开展纳税人权益保护工作,受理和处理纳税人有关纳税服务方面的投诉、举报;负责完成县局布置的其它相关工作。(办公电话:4353893)

9、税源管理二分局。负责全县范围内除房地产以外的年纳税额5万以上的工商企业以及个体工商大户的户籍清理、税源调查、巡查巡管、催报催缴、纳税评估、处理处罚、信息维护、宣传辅导等工作;负责完成县局布置的其它相关工作。(办公电话:4338845)

10、税源管理三分局。负责全县范围内房地产行业、建筑安装行业的户籍清理、税源调查、巡查巡管、催报催缴、纳税评估、处理处罚、信息维护、宣传辅导等工作;负责完成县局布置的其它相关工作。(办公电话:4338827)

11、税源管理四分局。负责县城城区(含隽水镇辖区)内除重点税源以外的其他中小微企业、行政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组织、社会团体、个体纳税人的户籍清理、税源调查、巡查巡管、催报催缴、纳税评估、处理处罚、信息维护、宣传辅导等工作;负责完成县局布置的其它相关工作。(办公电话:4866151)

12、税源管理五分局。负责乡镇除重点税源以外的其他中小微企业、行政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组织、社会团体、个体纳税人的户籍清理、税源调查、巡查巡管、催报催缴、纳税评估、处理处罚、信息维护、宣传辅导等工作;负责完成县局布置的其它相关工作。(办公电话:4866107)

13、税源管理六分局。负责乡镇除重点税源以外的其他中小微企业、行政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组织、社会团体、个体纳税人的户籍清理、税源调查、巡查巡管、催报催缴、纳税评估、处理处罚、信息维护、宣传辅导等工作;负责完成县局布置的其它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