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南县地方税务局主要职责:
苍南县地方税务局是苍南县人民政府主管全县地方税收工作的职能部门。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税收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研究拟订地方税收和有关规费(基金)征管的规范性文件,经审议通过后组织实施;指导和监督检查地方税收和有关规费(基金)征管政策和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
(二)负责地方税收和有关规费、基金、附加的征收管理;研究制定地方税收和有关规费(基金)征管的具体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研究编制并组织实施年度地方税收计划。
(三)组织实施地方税收和有关规费(基金)征管改革,建立科学、严密、高效的地方税收和有关规费(基金)征管体系;组织办理地方税收和有关规费(基金)减免等具体事项。
(四)负责地方税收和有关规费(基金)征收的稽查;制定全县地方税收和有关规费(基金)征收稽查的实施办法和专项检查计划,监督检查地税稽查部门依法稽查,推进依法治税。
(五)负责全县地方税收纳税服务体系建设;负责地税信息化建设;组织、协调和管理本系统税收科研工作。
(六)负责地方税务系统的教育培训、思想政治和文化建设工作。
(七)组织开展税收宣传和政策理论研究;开展地方税政工作的调查研究;组织实施注册税务师的管理,规范税务代理行为。
(九)承办省、市地方税务局和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