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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114票务网 > 广东省国税局 > 梅州市国税局 > 兴宁市国税局
名称:

兴宁市国税局

网址:
portal.gd-n-tax.gov.cn/pub/003016/xns/
电话
0753-3360282
邮编:
514500
地址:
广东省梅州市兴宁市城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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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宁市国税局介绍

  

  兴宁市国家税务局是兴宁市的政府部门。

  兴宁市国家税务局是兴宁市行政区域内主管国家税收工作的全职能局,担负着全市范围内的增值税、消费税、中央企业所得税、地方银行及非银行金融企业所得税、中央与地方所属企事业单位组成的联营企业或股份制企业所得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储蓄存款利息所得个人所得税、金融保险业部分营业税的征管和出口退税的管理工作。所辖业户约5201户,主要税源为机械、电力、工艺、商业、纺织、煤炭等行业。

  局领导班子组成人员:局领导班子共有5人,分别是:局党组书记、局长袁辉祥同志,副局长肖伟年同志、吴利宏同志、曾益平同志,纪检组长刘建雄同志。

  机构配置编辑根据工作职责,兴宁市国家税务局相应设置内设机构、直属机构、派出机构和事业单位。

  内设机构兴宁市国家税务局设10个内设机构。根据《中共国家税务总局党组关于加强和改进税务系统党建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国税党字〔2007〕9号)有关精神,设立机关党委办公室。(1)办公室拟订本系统年度工作计划、有关工作制度;起草和审核重要文稿;负责机关文电、机要、会务、档案、督办、信访、保密、密码、保卫等工作;承担税收宣传、新闻发布及机关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承办网站运行和维护工作;组织税收科研、学术交流工作。承担机关固定资产和财务管理以及后勤事务的管理、保障和服务工作,拟订机关事务具体工作制度并组织实施;承担机关办公用品的采购、保管、分配、维修。(2)政策法规科组织实施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车辆购置税、企业所得税、储蓄存款利息所得税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基金(费)等的征收管理工作,拟订征收管理具体实施办法;对有关税种的具体业务问题进行解释和处理;组织实施有关税种的纳税评估、税源管理等办法;管理增值税专用发票;指导有关税种的日常管理、日常检查;参与有关税种的纳税辅导、咨询服务、税收法律救济工作。组织落实综合性税收政策;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承办局外综合性税收政策文件会办工作;承担重大税收案件审理工作;办理行政复议、赔偿案件及行政诉讼案件;组织实施税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承担税收执法质量考核工作;配合财政、审计等部门对税务部门的监督与审计工作;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有关事项。(3)收入核算科牵头编制年度税收计划、出口退(免)税计划;监督检查税款缴、退库情况;开展税收收入分析预测、税收收入能力估算及重点税源监控、企业税收资料调查工作;承担税收会计核算、统计核算、税收票证管理等相关工作;承担税收收入数据的综合管理应用工作。(4)纳税服务科(办税服务厅)组织、协调本单位各部门、各税种、各环节的纳税服务工作;组织实施纳税服务工作规范和操作规程;组织落实纳税人权益保障规章制度及规范性文件;组织协调、实施纳税辅导、咨询服务、税收法律救济等工作,受理纳税人投诉;指导税收争议的调解;承担12366热线、网站纳税服务栏目、短信系统的运行管理工作;实施纳税信用等级评定;协助实施注册税务师管理制度。负责纳税人到税务机关办理的各种涉税事项,具体包括税务登记、纳税申报、税款征收、税款解缴、欠税公告、发票购销、税法宣传、金税发售、报税稽核、咨询辅导和受理减免申请及有前优惠政策等;负责处理不需要立案或调查取证的一般性违规违章行为。(5)征收管理科组织落实综合性税收征管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拟订具体操作办法;组织实施综合性纳税评估办法,承办征管质量考核、风险管理和税收收入征管因素分析工作;承担税务登记、纳税申报、普通发票管理、税控器具推广应用等方面的相关工作;组织落实个体和集贸市场税收征管、税收管理员制度。(6)人事教育科组织落实干部人事管理制度;承担机构编制、干部任免、人员调配、劳动工资、人事档案、公务员管理、专业技术职务管理等人事工作;监督检查执行干部人事规章制度情况;办理出国政审事项;负责离退休干部管理和服务工作。组织实施精神文明建设、税务文化建设和基层建设;拟订并组织实施人员培训、学历教育工作规划、年度计划,开展培训质量考核与评估。(7)监察室组织落实纪律检查、行政监察工作制度,拟订具体实施办法;组织协调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组织协调本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受理对工作人员违法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及有关申诉;查处工作人员违法违纪案件及其他重要案件;开展执法监察和纠风工作。(8)税源管理一科研究制定税源管理办法和措施;负责对所辖税源的监控管理工作,对辖区内纳税人实行分类管理和有效服务。负责所辖纳税户税务登记及纳税申报的调查核实、进行税源预测和分析、重点税源管理跟踪监控、税收宣传、纳税辅导、税收调研、纳税服务、日常检查、户籍管理、政策送达、税源调查、定额核定、催报催缴、数据采集分析、组织实施纳税评估、处理一般性违规违章行为等。(9)税源管理二科组织实施进出口贸易税收管理工作;承担出口货物退免税的审核上报、年终清算工作;组织进出口税收政策执行情况的日常监督检查;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反骗税工作。(10)税源管理三科研究制定税源管理办法和措施;负责对所辖税源的监控管理工作,对辖区内纳税人实行分类管理和有效服务。负责所辖纳税户税务登记及纳税申报的调查核实、进行税源预测和分析、重点税源管理跟踪监控、税收宣传、纳税辅导、税收调研、纳税服务、日常检查、户籍管理、政策送达、税源调查、定额核定、催报催缴、数据采集分析、组织实施纳税评估、处理一般性违规违章行为等。机关党委办公室 负责党群工作;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承担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训考察工作及发展党员工作;指导工会、共青团、妇委会工作;负责党建工作。

  直属机构兴宁市国家税务局设置稽查局,级别为副科级。稽查局负责在管辖的范围内组织贯彻执行税务稽查规章制度,拟定具体实施办法;负责对市局交办、督办的重大税务违法案件的查处、审理、执行工作;负责税收举报案件的受理、市局交办、转办及征收管理部门移交的有关税务违法案件的查处工作;负责市局稽查局对稽查情况进行复查复审的组织与配合;负责与管辖范围内的公、检、法等部门协调税务稽查中的司法工作;负责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其他抵扣凭证涉税问题稽查和协查工作;负责金税工程发票协查工作;负责牵头组织辖管范围内税收专项检查和整顿规范税收秩序等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稽查局内设机构5个,级别为副股级,名称为:办公室、综合选案股、检查股、案件审理股、案件执行股。

  派出机构兴宁市国家税务局设置5个派出机构,名称分别为:宁中税务分局、龙田税务分局、黄陂税务分局、坭陂税务分局、叶塘税务分局,级别为副科级。承担所辖纳税户的纳税申报核实、税源管理、纳税评估、日常检查、纳税服务及税款催报催缴、一般性违规违章行为处理等工作。税务分局设置3个内设机构,级别为正股级,名称为:综合业务股、办税服务厅、税源管理股。

  事业单位兴宁市国家税务局设置1个事业单位,名称为信息中心,级别为正股级。落实税收管理信息化建设规划和实施方案,执行信息系统管理制度和技术标准;承担信息化建设的技术支持、保障工作;承担税收管理信息系统的运行维护工作;组织信息安全管理与实施。

  领导分工编辑党组书记、局长袁辉祥同志主持全面工作;党组成员、副局长肖伟年同志分管办公室、稽查局、收入核算科;党组成员、副局长吴利宏同志分管人事教育科、机关党委办公室、征收管理科、信息中心;党组成员、副局长曾益平同志分管政策法规科、税源管理一科、税源管理二科、纳税服务科、纳税服务科;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刘建雄同志分管监察室。

  荣获奖项编辑兴宁市国家税务局坚持科学发展观,以创建“学习型、法治型、服务型、和谐型”国税为载体,把“三个文明”建设作为推动国税工作全面发展的强大动力,充分调动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通过以人为本,强化国税内部建设;建章立制,完善监督制约机制;强化征管,推动国税全面发票,取得了丰硕成果:连续多年圆满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税收工作任务,多次被广东省委、省政府授予“文明单位”光荣称号,多年被评为“广东省国税系统文明单位”,也连续多年被梅州、兴宁市委、市政府评为“文明单位”,连续八年在兴宁市直机关作风评议中获A类单位第一名,还涌现出一大批各级的文明单位、先进个人和优秀国税工作者,各项工作得到了社会各界的一致认可,树立了兴宁国税的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