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4年7月,衢州市国家税务局正式挂牌成立。 997年9月,衢州市各级国税部门依法独立履行职责。负责全市中央税、中央和地方共享税以及国家制定的税种的征收管理工作。衢州市国家税务局本级内设十一个处室和直属分局、稽查局两个直属机构和机关服务中心、信息中心二个直属单位。根据国税系统垂直管理体制,下辖江山、龙游、常山、开化四个县(市)国家税务局,负责105000个登记纳税户的征收管理。 衢州市国税系统现有在职干部职工750人,其中党员421人,团员115人,占干部比例71.47%;本科以上学历219人,专科以上学历408人,占总人数的83.6%;35岁以下的青年干部263人,占干部比例的35.06%,是一支朝气蓬勃,富有生机和活力的队伍。 机构荣誉全市国税系统2003年度主要有获总局、省局以下各项荣誉:一、全国税务系统文明单位(国税发〔2003〕99号):衢州市国家税务局直属分局二、中华全国总工会模范职工小家衢州市国家税务局直属分局三、中组部干部人事档案一级达标单位衢州市国家税务局四、全国"五四"红旗团支部衢州市国家税务局机关团支部五、省级青年文明号(浙国税教〔2003〕13号):龙游县国家税务局计统征收科常山县国家税务局计统征收科开化县国家税务局计统征收科六、全省税务系统文明单位(浙国税教〔2003〕14号):衢州市国家税务局直属分局衢州市国家税务局计统征收处龙游县国家税务局江山市国家税务局计统征收科开化县国家税务局七、全省税务系统征管法及实施细则统一考试受表彰个人(浙国税教〔2003〕18号):叶义宾 郑水军 严青林 俞豪 主要职能一、贯彻执行国家的税收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本地的实际情况,研究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二、根据本地经济发展规划,研究制定税收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三、根据本地经济税源和省国家税务局下达的税收计划,编制税收收入计划并组织实施。四、负责增值税、消费税、金融保险业营业税、中央企业所得税、非银行系统金融企业所得税、涉外企业所得税等税种的征收管理和稽查工作;负责增值税专用发票、普通发票和其他税收票证的管理工作。负责进出口税收和涉外税收的征收管理工作。五、负责监督检查税收执法情况;负责税务行政处罚听证、复议和诉讼工作。六、负责税收会计、统计工作;负责经费、财务、基本建设和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审计和政府采购工作。七、负责机构、编制和干部人事管理、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和基层建设,负责教育培训管理工作。八、负责纪检、监察工作。九、负责税收信息化、现代化工作的规划和实施,建设和管理信息系统。十、根据上级主管部门赋予的有关权限,负责完成交办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