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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114票务网 > 陕西省国税局 > 汉中市国税局 > 宁强县国税局
名称:

宁强县国税局

网址:
www.snhz-n-tax.gov.cn
电话
0916-4226991
邮编:
724400
地址:
羌州北路附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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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强县国税局介绍

宁强县国家税务局于1994年9月税务机构分设时成立,为主管宁强县国家税收工作的行政机构,实行垂直领导的管理体制,隶属于汉中市国家税务局。主要负责本县范围内增值税、消费税、中央企业所得税等中央税、中央地方共享税的征收和管理工作。宁强县国家税务局1994年组建之初,由原宁强县税务局转入干部、职工66人,秦显礼同志任首任局长。机构设置,按经济区划分别设置了城关、城区、大安、代家坝、阳平关、燕子砭、广坪、铁锁关、巴山和国有企业管理所等10个副科级税务所;县局机关内设了办公室、人事教育股、监察股、计财股、税政股、征管股、税务稽查股、发票管理股等9个股市。在以后的几年里,随着国家税收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宁强县国家税务局的人员、机构也随之发生了多次变化,1995年9月成立了征收分局和稽查分局,撤销了国有企业管理所;1998年3月,基层征收机构由10个调整为6个,稽查分局改为稽查局,撤销了城关、大安、阳平关、代家坝、铁锁关、巴山、广坪4个中心税务所;县局机关内设股室也由8个精简为6个,撤销了税务稽查股,税政股、征管股合并为税政征管股;2001年又将上述4个中心税务所更名为税务所。

宁强县国家税务局于1994年9月税务机构分设时成立,为主管宁强县国家税收工作的行政机构,实行垂直领导的管理体制,隶属于汉中市国家税务局。主要负责本县范围内增值税、消费税、中央企业所得税等中央税、中央地方共享税的征收和管理工作。宁强县国家税务局1994年组建之初,由原宁强县税务局转入干部、职工66人,秦显礼同志任首任局长。机构设置,按经济区划分别设置了城关、城区、大安、代家坝、阳平关、燕子砭、广坪、铁锁关、巴山和国有企业管理所等10个副科级税务所;县局机关内设了办公室、人事教育股、监察股、计财股、税政股、征管股、税务稽查股、发票管理股等9个股市。在以后的几年里,随着国家税收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宁强县国家税务局的人员、机构也随之发生了多次变化,1995年9月成立了征收分局和稽查分局,撤销了国有企业管理所;1998年3月,基层征收机构由10个调整为6个,稽查分局改为稽查局,撤销了城关、大安、阳平关、代家坝、铁锁关、巴山、广坪4个中心税务所;县局机关内设股室也由8个精简为6个,撤销了税务稽查股,税政股、征管股合并为税政征管股;2001年又将上述4个中心税务所更名为税务所。后来,随着税收信息化建设的迅猛发展和涉税违法犯罪行为的逐年增多,县局又在公安机关的支持下恢复了税务公安值勤室;基层征管机构也作了相应调整,将征收分局的管理职能分设给管理分局,并将广坪、代家坝税务所的业务分别归到了阳平关、大安税务所;2003年又在全县实行了县级集中征收,取消了基层税务所的征收职能。下属1个分局、4个税务所和稽查局。县局机关内设6个科室。2010年4月,国税机关新一轮机构改革后,机构设置也作了相应调整,目前,县局下属3个税务分局(城区、大安、阳平关分局)和1个稽查局。县局机关内设办公室、人事教育监察科、征收管理科、政策法规科、收入核算科、纳税服务科(办税服务大厅)和信息中心7个科室;全局现有在职干部职工58人,其中党员38人,县局机关20人,县局领导职数5人,包括局长1人,副局长3人,纪检组长1人。全局干部职工身份、年龄和学历结构分别是:公务员41人,事业编制干部2人,以工代干人员6人,复员退伍战士9人(非编);30岁以下13人,31岁至40岁14人,41岁至50岁25人,50岁以上6人;大专以上50人,占总人数的90%,其中本科以上18人,占总人数的32%,中专高中以下6人,占总人数10%。宁强县国家税务局成立17年来,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税源控制和征收管理,使全县国税收入始终保持了稳步持续增长的良好态势,实现了全县税收与GDP的同步增长,税收收入相继突破了2000万元、3000万元……6000万元,17年来,累计组织税收收入近4亿元,为宁强的经济建设和全县人民生活质量的改善做出了巨大贡献。截止2011年上半年,全县国税系统共管辖各类纳税户3220户,其中一般纳税人近200户,纳入重点税源管理的有15户,其收入占“两税”总量的80%以上。矿山开采、有色金属冶炼和电力行业是国税收入的重要支柱。全系统所有基层单位全部创建成市级以上文明单位,实现了文明创建的“满堂红”。近年来,宁强县国税局在市局和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依法治税,优化纳税服务,规范税收管理,加强队伍建设,推进反腐倡廉,融入宁强率先突破发展大局。2008年,县局被省委、省政府命名为文明单位标兵;被国家税务总局授予抗震救灾集体二等功;被省国税局授予全省国税系统创佳评差最佳单位和“廉政文化建设先进集体”;县局连续三年跻身全市国税系统绩效考核前三名,连续三年在全县执法部门和窗口单位“政风行风联评”中名列前茅,连续八年被县委、县政府表彰“市县双管优秀单位”。2009年,县局被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税务总局表彰为全国税务系统先进集体。2011年6月被市国税局表彰为“标兵单位”。

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税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并结合本地实际情况,研究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

(二)贯彻执行税收征收管理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研究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组织实施本局税收征收管理改革。

(三)根据本地经济发展规划,研究制定本局税收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四)负责本地中央税、共享税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基金(费)的征收管理、税源管理、纳税评估、反避税和稽查工作,力争税款应收尽收;负责增值税专用发票、普通发票和其他税收票证的管理工作。

(五)监督检查本局税收执法活动和内部行政管理活动;负责税务行政处罚听证、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

(六)负责规划和组织实施本局纳税服务体系建设;组织税收宣传工作;制定和监督执行本局纳税服务管理制度;贯彻执行纳税人权益保障规章制度,研究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监督实施注册税务师管理制度。

(七)组织实施对纳税人进行分类管理和专业化服务,组织实施对大型企业的纳税服务和税源管理。

(八)根据经济税源和市局下达的税收计划,编制、分配和下达本局税收收入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本局的税收会计、统计核算工作。(九)负责规划和组织实施本局税收管理信息化建设;制定本局税收管理信息化制度;承担本局金税工程的推广和应用工作。

(十)负责本地进出口税收和国际税收管理工作。

(十一)组织开展本局党风廉政建设、反腐败工作及行风建设。

(十二)负责本局经费、财务、基本建设和资产管理工作。

(十三)承办市局和宁强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机构设置

根据上述职责,宁强县国家税务局设6个内设机构、1个直属机构、3个派出机构、1个事业单位。具体机构设置和职责明确如下:

(一)内设机构(6个)1.办公室拟订本局年度工作计划、有关工作制度;起草和审核重要文稿;负责机关文电、机要、会务、档案、督办、信访、保密、安全、密码等工作;承担税收宣传、新闻发布及机关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承办网站运行和维护工作;组织税收科研、学术交流工作;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有关事项。2.政策法规科组织落实综合性税收政策;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承办局外综合性税收政策文件会办工作;承担重大税收案件审理工作;办理行政复议、赔偿案件及行政诉讼案件;组织实施税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承担税收执法质量考核工作;配合财政、审计等部门对税务部门的监督与审计工作。组织实施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车辆购置税和企业所得税、储蓄存款利息所得税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基金(费)等征收管理工作,拟订征收管理具体实施办法;对有关税种的具体业务问题进行解释和处理;组织实施有关税种的纳税评估、税源管理、税基管理、汇算清缴等办法;管理增值税专用发票;指导有关税种的日常管理、日常检查;参与有关税种的纳税辅导、咨询服务、税收法律救济工作。负责进出口税收和国际税收管理工作。3.收入核算科牵头编制年度税收计划、出口退(免)税计划,分配下达年度免抵调库计划;监督检查税款缴、退库情况;开展税收收入分析预测、税收收入能力估算及重点税源监控、企业税收资料调查工作;承担税收会计核算、统计核算、税收票证管理等相关工作;承担税收收入数据的综合管理应用工作。组织实施会计核算、会计基础规范工作,分析考核征税成本;组织实施国库集中支付工作,办理具体支付事项;承担本系统基本建设、资产管理、政府采购、着装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财务管理、基本建设项目、大宗物品采购审计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4.纳税服务科(办税服务厅)组织、协调和指导本单位各部门、各税种、各环节的纳税服务工作;组织实施纳税服务工作规范和操作规程;组织落实纳税人权益保障规章制度及规范性文件;组织协调、实施纳税辅导、咨询服务、税收法律救济等工作,受理纳税人投诉;指导税收争议的调解;承担12366热线、网站纳税服务栏目、短信系统的运行管理工作;负责注册税务师行业监管工作。办理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税务登记事项;办理纳税申报、认证、税款征收等事项;办理发票发售、代开、审验、缴销等发票管理事项;实施税务违法的简易处罚;开展纳税咨询,提供办税辅导;公开涉税事项,宣传税收政策;受理涉税审批申请,办理备案事项。5.征收管理科组织落实综合性税收征管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拟订具体操作办法;组织实施综合性纳税评估办法,承办征管质量考核、风险管理和税收收入征管因素分析工作;承担税务登记、纳税申报、普通发票管理、税控器具推广应用等方面的相关工作;组织落实个体和集贸市场税收征管、税收管理员制度。6.人事教育监察科组织落实干部人事管理制度;承担机构编制、干部任免、人员调配、劳动工资、人事档案、公务员管理、专业技术职务管理等人事工作。负责本单位税务文化建设和基层建设;拟订并组织实施人员培训、学历教育工作规划、年度计划,开展培训质量考核与评估。负责单位党群工作;承担机关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负责本单位工会、共青团、妇委会工作。组织落实纪律检查、行政监察工作制度,拟订具体实施办法;监督检查下一级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贯彻民主集中制、选拔任用干部、贯彻党风廉政责任制和廉政勤政的情况;组织协调本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受理对本系统工作人员违法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及有关申诉;查处本系统工作人员违法违纪案件及其他重要案件;开展执法监察和纠风工作。

(二)直属机构稽查局组织落实税务稽查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拟订具体实施办法;受理税收违法案件的举报;组织、协调税收违法案件的查处、审理和执行工作;协调公安、检察、审判机关处理税务稽查有关工作;承担金税工程发票协查工作;牵头组织税收专项检查工作。另外,公安执勤室与稽查局合署办公。

(三)派出机构宁强县国家税务局设置3个派出机构,即:宁强县国家税务局城区税务分局;宁强县国家税务局大安税务分局;宁强县国家税务局阳平关税务分局。各派出机构主要承担所辖区域税源管理工作。

(四)事业单位信息中心负责落实税收管理信息化建设规划和实施方案,执行信息系统管理制度和技术标准;承担本局信息化建设的技术支持、保障工作;承担税收管理信息系统的运行维护工作;组织本系统信息安全管理与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