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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114票务网 > 广东省国税局 > 肇庆市国税局 > 高要市国税局
名称:

高要市国税局

网址:
portal.gd-n-tax.gov.cn/pub/003011/gys/
电话
0758-8393292
邮编:
526100
地址:
府前大街10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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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要市国税局介绍

高要市国家税务局于1994年正式挂牌成立,是肇庆市国家税务局的直属机构,实行国家税务系统的垂直管理,为正科级全职能局。

机构简介编辑我局设置内设机构11个,分别是:办公室、政策法规股、
收入核算股、纳税服务股(办税服务厅)、征收管理股、人事教育股、监察室、税源管理一股、税源管理二股、税源管理三股、税源管理四股。另设机关党委办公室。直属机构1个,为稽查局。派出机构1个,为小湘税务分局。事业单位1个,为信息中心。

管户情况编辑自成立以来,高要市国家税务局管辖高要市各镇、街道办的国税税收征收管理工作。截止2009年12月底,我局管辖纳税人8200户,其中增值税一般纳税人729户。

税收规模编辑2007年共组织税收收入50146万元,比2006年增长48.8%;2008年,我局税收收入再创新高,首次突破了六亿元大关,全年累计组织税收收入65,404万元,比去年增收15,258万元,增长30.4%;2009年共组织税收收入67696万元,比去年同期增收2292万元,增长3.5%,为年度计划的102.24%,除“两税”收入较比去年略有下降外,其他国内税收收入完成12807万元, 比去年增收3968万元,增长44.9%,其中企业所得税成为我局税收增长的一大亮点。持续快速增长的税收收入,为高要市的经济发展、产业优化、城市建设、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和构建和谐社会作出了积极贡献。

机构荣誉编辑高要市国家税务局连续多年授予“高要市文明单位”荣誉称号;2004年被肇庆市委、市政府授予“肇庆市文明单位”荣誉称号;2005年高要市国家税务局办税服务厅连续被广东省国税局、共青团广东省委授予“广东省青年文明号”荣誉称号;多年被肇庆市国税局授予“文明单位”、“肇庆市国税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先进单位”和“肇庆市国税系统纪检监察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2008年被省委、省政府授予“广东省文明单位”;2009年办税服务厅获得了广东省“巾帼文明岗”的荣誉称号,小湘税务分局被共青团广东省委员会授予广东省“青年文明号”荣誉称号,高要市国家税务局被省国税局授予全省国税系统“先进单位”荣誉称号,又被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授予全国税务系统“先进单位”荣誉称号。[1]

主要职能编辑1.贯彻执行税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并结合本地实际情况,研究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2.贯彻执行税收征收管理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研究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组织实施本系统税收征收管理改革。3.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规划,研究制定本系统税收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4.负责本地区中央税、共享税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基金(费)的征收管理、税源管理、纳税评估、反避税和稽查工作,力争税款应收尽收;负责增值税专用发票、普通发票和其他税收票证的管理工作。?5.监督检查本系统的税收执法活动和内部行政管理活动;负责税务行政处罚听证、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讼工作。?6.负责规划和组织实施本系统纳税服务体系建设;制定和监督执行本系统纳税服务管理制度;贯彻执行纳税人权益保障规章制度,研究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监督实施注册税务师管理制度。7.组织实施对纳税人进行分类管理和专业化服务,组织实施对大型企业的纳税服务和税源管理。?8.编制、分配和下达本系统税收收入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本系统的税收会计、统计核算工作。?9.负责规划和组织实施本系统税收管理信息化建设;制定本系统税收管理信息化制度;承担本系统金税工程的推广和应用工作。?10.负责本地区进出口税收和国际税收管理工作。?11.组织开展本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反腐败工作及行风建设。12.垂直管理本系统的机构、编制、人员和经费等工作。13.承办肇庆市国家税务局和当地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内设机构编辑根据工作职责,高要市局设置8个内设机构,增设3个税源管理股。根据《中共国家税务总局党组关于加强和改进税务系统党建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国税党字〔2007〕9号)有关精神,另设机关党委办公室。(1)办公室拟订本系统年度工作计划、有关工作制度;起草和审核重要文稿;负责机关文电、机要、会务、档案、督办、信访、保密、密码、保卫等工作;承担税收宣传、新闻发布及机关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承办网站运行和维护工作;组织税收科研、学术交流工作。承担机关固定资产和财务管理以及后勤事务的管理、保障和服务工作,拟订机关事务具体工作制度并组织实施;承担机关办公用品的采购、保管、分配、维修。(2)政策法规股组织实施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车辆购置税、企业所得税、储蓄存款利息所得税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基金(费)等的征收管理工作,拟订征收管理具体实施办法;对有关税种的具体业务问题进行解释和处理;组织实施有关税种的纳税评估、税源管理等办法;管理增值税专用发票;指导有关税种的日常管理、日常检查;参与有关税种的纳税辅导、咨询服务、税收法律救济工作。组织落实综合性税收政策;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承办局外综合性税收政策文件会办工作;承担重大税收案件审理工作;办理行政复议、赔偿案件及行政诉讼案件;组织实施税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承担税收执法质量考核工作;配合财政、审计等部门对税务部门的监督与审计工作;组织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有关事项。(3)收入核算股牵头编制年度税收计划、出口退(免)税计划;监督检查税款缴、退库情况;开展税收收入分析预测、税收收入能力估算及重点税源监控、企业税收资料调查工作;承担税收会计核算、统计核算、税收票证管理等相关工作;承担税收收入数据的综合管理应用工作。(4)纳税服务股(办税服务厅)组织、协调本单位各部门、各税种、各环节的纳税服务工作;组织实施纳税服务工作规范和操作规程;组织落实纳税人权益保障规章制度及规范性文件;组织协调、实施纳税辅导、咨询服务、税收法律救济等工作,受理纳税人投诉;指导税收争议的调解;承担12366热线、网站纳税服务栏目、短信系统的运行管理工作。负责纳税人到税务机关办理的各种涉税事项,具体包括税务登记、纳税申报、税款征收、税款解缴、欠税公告、发票购销、税法宣传、金税发售、报税稽核、咨询辅导和受理减免申请及有关优惠政策等;负责处理不需要立案或调查取证的一般性违规违章行为。(5)征收管理股组织落实综合性税收征管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拟订具体操作办法;组织实施综合性纳税评估办法,承办征管质量考核、风险管理和税收收入征管因素分析工作;承担税务登记、纳税申报、普通发票管理、税控器具推广应用等方面的相关工作;组织落实个体和集贸市场税收征管、税收管理员制度。(6)人事教育股组织落实干部人事管理制度;承担机构编制、干部任免、人员调配、劳动工资、人事档案、公务员管理、专业技术职务管理等人事工作;监督检查执行干部人事规章制度情况;办理出国政审事项。负责离退休干部管理和服务工作。组织实施精神文明建设、税务文化建设和基层建设;拟订并组织实施人员培训、学历教育工作规划、年度计划,开展培训质量考核与评估。(7)监察室组织落实纪律检查、行政监察工作制度,拟订具体实施办法;组织协调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组织协调本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受理对工作人员违法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及有关申诉;查处工作人员违法违纪案件及其他重要案件;开展执法监察和纠风工作。(8)税源管理一股研究制定税源管理办法和措施;负责对所辖税源的监控管理工作,对辖区内纳税人实行分类管理和有效服务。负责所辖纳税户税务登记及纳税申报的调查核实、进行税源预测和分析、重点税源管理跟踪监控、税收宣传、纳税辅导、税收调研、纳税服务、日常检查、户籍管理、政策送达、税源调查、定额核定、催报催缴、数据采集分析、组织实施纳税评估、处理一般性违规违章行为等。(9)税源管理二股研究制定税源管理办法和措施;负责对所辖税源的监控管理工作,对辖区内纳税人实行分类管理和有效服务。负责所辖纳税户税务登记及纳税申报的调查核实、进行税源预测和分析、重点税源管理跟踪监控、税收宣传、纳税辅导、税收调研、纳税服务、日常检查、户籍管理、政策送达、税源调查、定额核定、催报催缴、数据采集分析、组织实施纳税评估、处理一般性违规违章行为等。(10)税源管理三股研究制定税源管理办法和措施;负责对所辖税源的监控管理工作,对辖区内纳税人实行分类管理和有效服务。负责所辖纳税户税务登记及纳税申报的调查核实、进行税源预测和分析、重点税源管理跟踪监控、税收宣传、纳税辅导、税收调研、纳税服务、日常检查、户籍管理、政策送达、税源调查、定额核定、催报催缴、数据采集分析、组织实施纳税评估、处理一般性违规违章行为等。(11)税源管理四股研究制定税源管理办法和措施;负责对所辖税源的监控管理工作,对辖区内纳税人实行分类管理和有效服务。负责所辖纳税户税务登记及纳税申报的调查核实、进行税源预测和分析、重点税源管理跟踪监控、税收宣传、纳税辅导、税收调研、纳税服务、日常检查、户籍管理、政策送达、税源调查、定额核定、催报催缴、数据采集分析、组织实施纳税评估、处理一般性违规违章行为等。机关党委办公室负责党群工作;承担思想政治工作;承担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训考察工作及发展党员工作;负责党建工作。

直属机构编辑高要市局设置稽查局,级别为副科级。稽查局负责在管辖的范围内组织贯彻执行税务稽查规章制度,拟定具体实施办法;负责对市局交办、督办的重大税务违法案件的查处、审理、执行工作;负责税收举报案件的受理、市局交办、转办及征收管理部门移交的有关税务违法案件的查处工作;负责市局稽查局对稽查情况进行复查复审的组织与配合;负责与管辖范围内的公、检、法等部门协调税务稽查中的司法工作;负责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其他抵扣凭证涉税问题稽查和协查工作;负责金税工程发票协查工作;负责牵头组织辖管范围内税收专项检查和整顿规范税收秩序等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稽查局设5个内设机构(副股级),分别是:办公室、综合选案股、检查股、案件审理股、案件执行股。

事业单位编辑高要市局设置信息中心,级别为正股级。信息中心落实税收管理信息化建设规划和实施方案,执行信息系统管理制度和技术标准;承担信息化建设的技术支持、保障工作;承担税收管理信息系统的运行维护工作;组织信息安全管理与实施。

派出机构编辑高要市局设置小湘税务分局,级别为副科级。小湘税务分局设4个内设机构(正股级),分别是:办税服务厅、税源管理一股、税源管理二股、综合业务股。管辖范围:负责小湘镇、禄步镇、河台镇、乐城镇、水南镇的税收业务。工作职责:负责辖区内税款的征收,对所辖税源的监控管理工作,对辖区内纳税人实行分类管理和有效服务。具体负责税款的征收、所辖纳税户税务登记及纳税申报的调查核实、进行税收预测和分析、税收宣传、纳税辅导、税收调研、纳税服务、日常检查、户籍管理、政策送达、税源调查、定额核定、催报催缴、数据采集分析、组织实施纳税评估、处理一般性违规违章行为和税款的征收等,承办上级局交办的其他工作等。小湘税务分局内设机构职责(1)办税服务厅负责纳税人到税务机关办理的各种涉税事项,具体包括税务登记、纳税申报、税款征收、税款解缴、欠税公告、发票购销、金税发售、报税稽核、税法宣传、咨询辅导和受理减免申请及有关涉税审批项目等。负责税收征收计划的落实工作;负责处理不需要立案或调查取证的一般性违规违章行为;负责涉税资料的接收、分类、整理和移交工作;承办分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等。(2)税源管理股负责研究制定税源管理办法和措施;负责税收管理员制度的实施;负责所辖纳税户税务登记及纳税申报的调查核实,进行税源预测和分析、重点税源管理跟踪监控管理;负责各税种的日常稽核;负责户籍管理、政策送达、税源调查、定额核定、催报催缴、数据采集分析、组织实施纳税评估、处理不需要立案或调查取证的一般性违规违章行为;负责税收调研、税收宣传;负责对纳税人实行分类管理、纳税辅导、纳税服务;负责涉税报表、资料的整理和移交档案室工作;承办分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等。根据实际,设置了2个税源管理股,由税源管理一股负责受理辖区内的出口企业的出口货物退免税的申请、审核认定、初审、年终清算等工作,并报送税政管理股复审。(3)综合业务股负责流转税、所得税等税种的税政业务;负责组织和指导纳税评估工作;负责金税工程的管理业务工作;负责涉外税务业务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实施综合性税收征管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负责组织、检查和监督税收管理员制度实施工作;负责税务登记、纳税申报、税款征收等的管理;负责组织对征管质量的综合考核;负责组织征管软件和税控器具的推广和应用工作;负责发票(含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的业务管理;负责纳税服务的指导、组织和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对税收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进行日常性管理的监督检查。负责日常政务、文秘、资料、档案;负责固定资产、安全保卫和经费收支管理等后勤保障及行政事务工作;负责考核、纪律奖罚、计划生育等工作;负责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和基层建设;负责教育培训管理工作;负责党务、工会、青年和妇女工作;负责党的纪律检查、行政监察和廉政建设工作。负责编制和分配税收计划、指导组织收入工作;负责税收计划管理、重点税源管理的信息数据的综合分析工作;税收会计凭证的整理、上报;负责税收票证的管理。负责辖区内各类税收违法案件举报的受理和移送;负责受理办税服务厅和税源管理股移交涉税案件的移送;负责协助稽查部门对税务涉税问题或案件的稽查。负责组织税收管理、综合行政管理等信息系统的管理和应用工作;负责网络及系统安全管理工作;承办分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等。[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