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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114票务网 > 湖北省国税局 > 宜昌市国税局 > 点军区国税局
名称:

点军区国税局

网址:
yichang.hb-n-tax.gov.cn/col/col19591/
电话
0717-6916360
邮编:
443000
地址:
宜昌市点军区江南大道12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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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军区国税局介绍

宜昌市点军区国家税务局是宜昌市国家税务局根据湖北省国家税务局的批复(鄂国税函[2005]94号)设立的县(市、区)级全职能国税管理机构,于2006年12月25日正式组建。 区情。宜昌市点军区行政区域面积537.84平方公里。下辖 2乡(土城、联棚)、2镇(桥边、艾家)、1个街办(点军街道办事处)、45个村、7个居委会。总人口10.45万人。2015年计划为10800万元。 局情。科室设置。区局内设9个科室。即:办公室、税政科、收入核算科、纳税服务科、征收管理科、人事教育科、税源管理一科、税源管理二科、税源管理三科。人员结构。现有在岗正式干部职工36人,退休干部1人,临时工9人。在岗正式干部职工平均年龄43岁。 一、坚持总量与质量并重,全面完成国税收入任务 (一)创新组织收入评价体系。创新组织收入评价体系。建立组织收入的组织评价、要素评价、质量评价、风险评价和责任评价等体系,重点从税源管理科组织收入的态度是否积极、方向是否准确、措施是否到位、关键是否抓住、督导是否及时等要素,科学评价组织收入工作的努力程度,并将组织收入工作成效作为单位和个人年终综合绩效评比的重要指标开展考评。(责任单位:收入核算科) (二)抓好税源分析预测。认真落实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税收分析工作机制的意见》,综合运用收入形势分析、税收风险分析、政策效应分析、经济运行分析等,强化对产业结构、经济成分、主要税种以及区域、税负的宏观分析,强化对重大项目、骨干企业的微观分析,强化对特殊行业、收入进度的专题分析,收入预测准确率97%以上。撰写1篇收入方面的分析文章,撰写1篇解剖本地重点税源企业或行业的调研文章。(责任单位:收入核算科) (三)强化收入质量监控。强化"日常+超常"的管理机制,把每一天当作12月31日,收入工作天天抓,月月抓。严格日常管理工作"四必看", 切实念好保增补调"四字诀"。构建"大员+全员"的责任机制,坚持年计划、月安排、旬通报、周例会,将收入任务既落实到行业又落实到企业,既落实到干部又落实到领导。严格"尽责+问责"的考核机制,坚持按月开展收入质量考核通报,对漏征漏管、失职渎职、欠税逃税严肃问责追究。(责任单位:税源管理科、收入核算科) (四)严肃组织收入纪律。坚持依法征税,坚决贯彻组织收入原则,严格落实"坚持依法征税,不收过头税,也不允许偷税漏税"的要求,严禁空转、违法预征、不落实减免税、人为有税不收等现象的发生。对越权征税、违规征税、税收政策不落实、收过头税等问题,及时纠正并严肃查处违规行为,追究相关人员责任。(责任单位:收入核算科、税源管理科) (五)完成全年目标任务。今年,要全面完成市局下达的计划10300万元,区人大批准的一般预算收入任务3000万元。(责任单位:收入核算科、税源管理科) 二、坚持规范与高效并重,切实抓好税收执法管理 (六)深入学习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开展学习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员培训工作。认真落实总局《关于深入推进依法治税加快税收现代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围绕省市局法治建设的"四大体系",全面推进依法治税。(主办单位:征收管理科;协办单位:人事教育科) (七)推行税收执法权力清单制度。以规范税收行政处罚权为突破口,将执法权力清单落实到责任部门、重要岗位、关键环节;加强已取消税务行政审批项目的后续管理工作,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责任单位:征收管理科) (八)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做好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做好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出台的涉税规范性文件的审核把关工作。(责任单位:征收管理科) (九)提升执法质量。积极推行说理式税收执法,对税务评估报告、税务行政处理决定书、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等,强化文书的说理认证,积极回应纳税人的陈述申辩意见。加强执法案卷质量管理,争取评选最优执法案卷(主办单位:征收管理科) (十)强化执法监督。建立重大决策和重要执法行为的终身责任追究制和责任倒查机制,对每一起涉嫌违法违纪执法案卷,将责任追溯到最原始的决策人、执行人。加强税收执法管理系统考核,责任追究到单位到人。落实好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的无缝对接要求,加强与司法机关的工作协调和信息共享。自觉接受人大、财政、审计、纳税人和媒体舆论的监督。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外聘税收法律顾问,推进重大决策的规范化。(主办单位:征收管理科;协办单位:税政科) (十一)整顿规范税收秩序。开展虚开成品油、农产品、交通运输发票及虚抵进项税款的企业,产品出口退(免)税企业,股权转让的非金融企业,以及制药业、接受专项资金、房地产等领域的专项检查,加大虚开专用发票、骗取出口退(免)税等大案要案的查处力度。会同政府相关部门定期开展打击假发票专项行动。(责任单位:征收管理科) (十二)推进税收诚信体系建设。全面落实总局《纳税信用管理办法》和税收"黑名单"制度。(主办单位:征收管理科;协办单位:办公室、纳税服务科) 三、坚持创新与创优并重,认真抓好征管基础工作 (十三)落实税收征管规范。认真落实省市局《征管改革指导意见》,扎实推进《全国税收征管规范》1.0版。(责任单位:征收管理科) (十四)推进"1+N"团队管理新模式。把"1+N"团队管税新模式作为今年的精品项目,打破科室界线,变一线科室为二线科室,推行领导干部"三同"工作法,让机关干部直接从事一线税收业务管理,积极探索机关税源管理业务的实体化改革,打造团队管税新模式。(责任单位:征收管理科) (十五)强化税收风险管理。认真落实总局《关于加强税收风险管理工作的意见》,把风险管理贯穿税收管理的全过程,对不同税收风险的纳税人实施差异化和递进式的风险管理。发挥分析监控中心的工作职责,制定风险分析规划,定期召开税源管理互动会议,用好税收风险预警防控系统V2.0版,依托局内税源管理领导小组各部门及社会第三方信息,查找和发布风险点,并以任务单的形式进行推送。强化风险分析和应对,提高风险应对的税收贡献率。(责任单位:征收管理科) (十六)深化分类分级专业化管理。在市局主导下,适时选择核算相对复杂、税源分布相对集中、政策风险相对较大的行业,探索实行集中专业管理,继续探索分类分级专业化管理模式。(责任单位:征收管理科) (十七)推行纳税评估团队化。组建专业评估队伍,探索建立主办评估员制度,建构评估预案、评估指引模型。积极应对省市局发布的风控任务,落实省市局风险应对工作,强化自发起评估的精确度和实效化。严禁随意评估进户,严禁评估任务下达的机外循环。(责任单位:征收管理科) (十八)加强税收管理员专业化建设。完善管理员制度,优化专业培训,推行管理员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解决"谁来干、干什么"以及"想去干、要干好"的问题。(责任单位:征收管理科) (十九)大力实施信息管税。统一信息采集标准,完善信息管理制度,畅通信息获取渠道,注重信息的分析应用。发挥信息化的技术保障作用,最大程度实现税收征管业务的网上运行。抓好系统运行管理与安全保障,完善管理制度,建立系统安全防护及准入规则,严禁违规外联。(责任单位:征收管理科) (二十)加强发票管理。认真落实《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抓好网络发票的推广运用,强化发票数据分析比对,拓展冠名发票在网络系统中的开具应用,探索网络发票开票系统与企业供销系统的有效对接、发票数据自动导入等功能的实现。(责任单位:征收管理科) (二十一)推行大企业专业化管理。按照省市局统一部署,探索大企业专业化管理模式,构建大企业税收管理团队化和工作项目化的运行机制,提升大企业复杂事项管理水平。(责任单位:税政科) (二十二)加强国际税收管理和反避税工作。推进国际税收"一体化"工作,健全反避税防控体系。做好非居民企业税收管理工作,强化跨境税源监控分析,抓好大型集团企业、两头在外的出口企业、长亏不倒外资企业的反避税案源调查。(责任单位:税政科) (二十三)强化出口退税管理。认真贯彻《全国税务机关出口退(免)税管理工作规范(1.0版)》,加大出口退税新政的落实力度,规范审核流程,缩短审批时间,做到依法、足额、及时退免。(责任单位:税政科) 四、坚持学习与执行并重,认真落实各项税收政策 (二十四)落实税制改革政策。做好建筑业和房地产业、金融保险业、生活服务业的"营改增"工作,探索政府部门主导、地税部门协作、系统共同发力的应对格局。对建筑业和房地产业,组建行业管理专班,实行团队集约化管理。加强前期已试行行业的后续管理,确保"营改增"任务的平稳过渡、全面完成。(主办单位:税政科) (二十五)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坚持"不落实税收优惠就是收过头税"的观念,建立健全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情况的统计、核算、上报制度,半年开展一次分税种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效应评估。(责任单位:税政科;协办单位:征收管理科) (二十六)开展税收优惠政策清理。对现行优惠政策开展全面清理,对到期的优惠政策及时终止,对执行错误的政策予以纠正,对地方政府自行出台的与税收法律法规相冲突的税收政策或变相优惠措施,坚决不予执行,并向上级机关报告。(主办单位:征收管理科;协办单位:税政科) (二十七)加强增值税管理。抓好一般纳税人认定管理,落实增值税优惠政策,全面实施农产品进项税额核定扣除管理,规范交通运输业增值税管理,推广应用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责任单位:税政科;协办单位:纳税服务科) (二十八)加强车购税管理。落实新的《车购税征收管理办法》,深化车购税征管方式改革。(主办单位:税政科) (二十九)加强企业所得税管理。抓好行业税源监控,确保总机构年度纳税调整税款在二级分支机构及时足额入库到位;继续贯彻落实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和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政策;做好所得税新申报表的宣传、培训工作,编制辅导书。(责任单位:税政科) (三十)加强"两费"代收管理。按照"税费并重、税费统管"的要求,做好工会经费、文化事业建设费代收工作。(主办单位:税政科) 五、坚持依法与维权并重,推动纳税服务竞进提质 (三十一)推进依法服务。运用法治思维,提升服务能力,确保税收服务在法治的框架内开展。服务程序、服务文书、服务证据、服务考评严格依据《纳税服务规范》、视频浏览系统、问卷调查、数据监控、第三方评价等载体依法进行。强化服务救济,健全纳税人权益保护机制,建立纳税人诉求收集、分析和响应制度,按照市局统一部署,联合行业协会、政府部门、社区中心等机构,以行业和职业属性分类,组建纳税人维权分中心,扩大专业化的税收法律维权团队。(责任单位:纳税服务科) (三十二)推进规范服务。认真落实总局《纳税服务规范(2.0版)》,加强宣传辅导,跟踪关注运行情况,争取评选为落实纳税服务规范先进单位。(责任单位:纳税服务科) (三十三)推进公信服务。强化服务权威,开办"纳税人学堂",为纳税人提供权威的培训和咨询。推进阳光服务,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对税收政策、办税流程、事项要求,通过不同的载体及时向纳税人公布。(主办单位:纳税服务科;协办单位:办公室) (三十四)推进高效服务。强化办税前台和征管后台的深度融合,进一步简化、下放行政审批,只要有利于纳税人的,只要有利于提高服务效能的,只要不与法律法规明显冲突的,能不批的就不批、能简批的就简批、能网批的就网批、能容缺的就容缺、能先办后批的就先办后批,最大限度地方便纳税人、最大程度地解放办税厅工作人员。(责任单位:纳税服务科、征收管理科) (三十五)推进个性服务。针对本地重点税源和大企业,按市局统一部署,探索建立税企双方的联络员制度、首席服务官制度、常态化走访制度、高层对话制度,落实大企业涉税事项协调会议制度和涉税诉求快速响应机制,完善大企业涉税事项的纵向协调机制。(责任单位:税政科) (三十六)推进社会服务。有计划地推动志愿者和税务中介组织更广泛地融入到税收法治、管理和服务中来,整合、发挥社会资源优势。(责任单位:纳税服务科) (三十七)推进科技服务。整合网上办税功能,实现纳税人通过CA认证进行一网式办税;拓展网报系统功能,研究网上审批、网上办税服务厅购票的实现方式,积极应用APP手机办税软件;探索网上预约办税;进一步依托信息技术,办理好"全市通办"涉税业务,积极推进"三证合一"。(责任单位:征收管理科) (三十八)推进职业化服务。强化对办税厅前台人员的职业关爱,通过职业规划、心理减压、精神激励等多种方式增强干部的归属感,推行纳税服务礼仪,塑造国税服务的儒雅形象。(责任单位:纳税服务科) 六、坚持争先与创优并重,激发干部队伍新活力 (三十九)加强党的组织建设。落实"一把手"抓基层党建工作、党组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工作。以争创学习型党组织、基层党建工作先进集体、红旗党支部、"两为"好干部为载体,推进党员干部创先争优,以党建带动工青妇团等群众组织立足本职开展活动。(责任单位:人事教育科) (四十)加强领导班子建设。认真贯彻总局《关于加强市、县区国家税务局领导班子建设的指导意见》,建立健全《干部职工谈心谈话制度》、《领导班子读书学习活动方案》等各项制度措施,根据工作需要,重新调整班子成员分工。认真开展党组中心组学习活动,开好民主生活会。带队深入企业、基层开展税收调研,撰写调研报告,撰写读书学习心得。切实加强班子廉政建设,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责任单位:人事教育科) (四十一)提升干部能力。举办以提升能力为重点的各类培训,积极参与全系统35岁以下非财会专业干部的财务会计知识学习,开办周五学习课堂,办好机关图书屋。引导干部报考"三师"。完善教育培训机制,增强培训实效性。(责任单位:人事教育科) (四十二)做好离退休干部工作。落实老干部的经济待遇、政治待遇。对老干部给予生活上照顾、精神上关心。(责任单位:离退休干部管理科) (四十三)做好规范津贴补贴工作。积极稳妥地贯彻落实《国家税务局系统三级以下单位规范津贴补贴工作实施方案》,做好2015年第二步规范津贴补贴工作,集中开展清理津补贴工作。(责任单位:人事教育科、办公室) (四十四)加强精神文明建设。积极参与"最美宜昌国税人"评选活动。抓好精神文明创建,争创省级文明单位,组建志愿服务队,开展结对帮扶,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责任单位:人事教育科) 七、坚持强责与预防并重,强化党风廉政建设 (四十五)严格落实"两个责任"。认真落实总局《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工作规划实施办法》、《各级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实施办法》、《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实施意见》,强化区局党组抓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党组书记"第一责任"、党组成员"一岗双责"和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责任"。落实区局党组特别是主要负责人的主体责任,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领导;落实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责任,对发生重大腐败案件和不正之风滋生蔓延的单位实行"一案双查",既追究当事人责任,又倒查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责任单位:人事教育科) (四十六)深化作风建设。开展作风建设"巩固深化拓展"活动,对教育实践活动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回头看",实施"三查三找",推进"五化建设",将集中反"四风"、改作风转为经常性的作风建设。认真开展"守纪律、讲规矩"专题学习教育活动。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开展以"三严三实"为内容的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持续整改,倡导新风。(责任单位:人事教育科) (四十七)强化科学预防。强化内控机制信息化升级版的应用,加强重点岗位、关键环节的廉政风险防控。推行"网络廉政评议"和电话回访制度,发挥特邀监察员作用,强化社会监督。落实"一案一分析、一案一通报、一案一教育"制度。(责任单位:人事教育科) (四十八)严格监督检查。加强对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格执行督查通报制度,发现问题,点名道姓进行通报。(责任单位:人事教育科) (四十九)严惩违纪违法行为。明确重点领域、重要岗位和关键环节,严厉查处各类腐败问题。强化以案促管,查找权力运行监督制约的薄弱环节,健全制度机制,堵塞管理漏洞。(责任单位:人事教育科) 八、坚持政务与事务并重,提升机关管理"新效能" (五十)规范政务服务。规范公文运转、网站建设、值班通联、档案保密工作,应用好综合办公信息系统,抓好考勤管理,理顺机关管理秩序。抓好制度建设,修订区局机关行政管理制度办法。抓好工作谋划,编制"十三五"工作规划。(责任单位:办公室) (五十一)严格财务管理。认真贯彻落实《预算法》,规范预算编制,狠抓预算执行,推进预算公开,增强预算的透明度。严控"三公"经费和会议费,大力压缩一般性公用支出。规范政府采购。健全财务制度体系,严格开支范围、标准和审批手续。做好市局抽查规范津补贴和政府采购项目的迎检工作。(责任单位:办公室) (五十二)推进专业化的后勤管理。完善机关资产、办公用房、公务用车、公务接待、后勤服务等方面的管理制度,做好车辆运行、消防安全、食品卫生的风险防控工作,按市局统一部署,稳步推进公务用车改革,继续推行节约型机关建设,力争入选"星级食堂"。(责任单位:办公室) (五十三)深入推进绩效管理。做好3.0版指标的对接、分解工作,充实地方党委政府重点工作、以及本级重点工作、特色项目和薄弱环节的个性指标,增强考核标准、目标要求、考评方法、数据采集方式、评分方法、考评时间节点、考评周期的科学性,加大结果运用力度。认真落实总局《关于加强平时考核、推行数据化管理、促进税务干部全面发展的意见》,全面推行个人绩效管理,运用"等次积分"方法,将个人绩效成绩纳入个人绩效档案。(责任单位:办公室) (五十四)强化舆情管理和应对。强化舆情意识,规范涉税信息发布,高度重视、及时处理各类信访和涉税诉求。加强舆情分析监测,落实信访、舆情、应急管理"三位一体"工作机制,全面提升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处理和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引导社会舆情的能力、社会综合治理的能力。(主办单位:办公室;协办单位:所有单位) (五十五)抓好机关搬迁工作。按照节俭环保、功能实用、符合标准的原则,加快前期装修装饰进程,力争6月底搬入新租用场所办公办税。争创综合治理优胜单位。(主办单位:办公室;协办单位:所有单位) (五十六)抓好档案升级工作。按照"早计划、早申请、早行动、早整理、早验收"的要求,采取"专题研究、专班推进、专人落实、专款保障、专家支援"的超常规措施,把握"一季度申请、二季度准备、三季度验收、四季度拿牌"的时间节点,加强与档案局协调联系,确保档案管理"省一级"达标一次验收、一步到位。同时,加强公文、应急、保密、调研、网站、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尽最大努力争取综合目标管理优胜单位。(责任单位:办公室) (五十七)创新税收宣传管理。围绕上级局和党委、政府安排的重点工作、领导最为关注的工作,拿出有见地、高质量、可推广的措施和经验,采取信息简报、工作专报等形式,向上级局、党委政府及时报告,同步开展新闻宣传工作。办好点军国税家园QQ群,国税微信公众平台。统筹抓好第24个税收宣传月和宪法宣传日的重点宣传项目,深化"六五"普法宣传和考核验收工作,集中开展法治国税建设、服务经济发展等工作的专题性、系列化、集群式的宣传报道。落实税收宣传激励性稿酬制度。( 主办单位:办公室;协办单位:所有单位) (五十八)加强工作督查。对工作决策部署,坚持局部服从全局,不讲条件、不找借口,不打折扣、不搞变通,不说假话、不报虚功,对为官不为、消极应对、作风飘浮的干部,严肃、严格、严厉问责。(主办单位:办公室、人事教育科;协办单位:所有单位) 区局地址:宜昌市点军区江南大道128号 。 电话:0717—6916360,0717—69163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