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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114票务网 > 湖北地税局 > 十堰地税局 > 竹山县地税局
名称:

竹山县地税局

网址:
www.hb-l-tax.gov.cn/sysxs/zsx/zwgk/jgjj/
电话
0719-4225237
邮编:
442200
地址:
竹山县城关镇纵横大道8号
申报网址:
www.ehbds.gov.cn/webroot/acegilogin_original.js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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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山县地税局介绍

机构简介

竹山县地方税务局成立于1994年6月,负责竹山县17个乡镇的地方税费征收和管理。2014年9月,根据湖北省机构编制委员会《省编办关于十堰市县(市)地方税务局机构编制调整的批复》(鄂编办文【2014】70号)文件及《十堰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全市地税系统征收管理改革方案>通知》(十地税发【2014】58号)精神,结合竹山地税实际,县局设置办公室、人事教育科、监察室、政策法规科、财务规划局、税费服务局、征管信息局、稽查局、税源管理一分局、税源管理二分局、税源管理三分局、税源管理四分局、税源管理五分局、税源管理六分局。

竹山县地方税务局实行省以下编制、机构、干部、经费垂直管理的管理体制,承担着全县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土地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车船税、房产税、资源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烟叶税、耕地占用税、契税共13个地方税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女工生育保险费等5种社会保险费,以及教育费附加、文化事业建设费、地方教育附加费、排污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等规费的征收管理工作。

竹山地方税务局通讯地址及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十堰市竹山县城关镇纵横大道8号

联系电话:0719-4225237

邮政编码:442200

一、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处理机关日常政务,起草和批转、审核有关文件、报告;负责会议组织、文电处理、文书档案、工作督办、信访、保密、信息、税收宣传等工作;制定机关和系统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及年度工作计划;制定机关内部管理规章制度;承担内部研究性资料的采编管理工作;负责内、外网站信息更新及办公自动化系统的运行维护工作;负责机关和系统的综合治理、后勤保障等工作。

(二)政策法规科

负责地方税费政策管理和执行工作,对有关税种的具体业务问题进行解释和处理;在权限范围内,制定并实施地方税费征收管理办法,指导地方税种、基金和规费的征收工作;组织对减免税事务进行审议;按照规定程序和权限,组织重大税务违法案件的调查处理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承办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承担机关和系统的普法工作。

(三)人事教育科

按照管理权限,承担机关和系统的机构编制、干部任免、调配、公务员考核、工资、教育培训、离退休干部管理等工作;承担机关和系统的党务、文明创建、工青妇群团等工作。

(四)监察室

负责机关和系统的纪检监察、党风廉政建设和政风行风建设等工作,负责内部审计、经济责任审计和离任审计工作;宣传税务监察工作的方针政策,制定并实施相关规章制度;开展税收执法监察工作,对税收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组织实施机关和系统的税收执法责任制工作;受理对税务人员违法违纪行为的检举和控告,以及税务人员不服政纪处分的申诉。

(五)绩效管理办公室

负责组织实施全县地税系统绩效管理工作;拟定全县地税系统绩效管理工作发展规划、制度规范;组织编制全县地税系统年度绩效计划、工作方案;组织开展全县地税系统过程管理、绩效考评工作;负责全县地税系统绩效管理工作指导检查和宣传培训;完成县局绩效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直属行政机构

(一)征管信息局

主要职责:承担地方税种、基金和规费的征收管理和信息保障工作;建立和完善地方税收征管体系和现代化征管手段;组织实施税收征管数据管理和应用、综合性纳税评估工作,负责征管质量考核和税收收入征管因素分析工作;制定税收管理信息化和行政管理自动化的总体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相关业务需求整合、流程优化的综合管理工作;加强信息设备管理及信息系统安全管理;负责税务发票的印制、领购、使用、保管等工作;负责风险控制管理,承接省、市地方税务局推送的风险任务,承担辖区内税收风险防控和征管资料管理工作。

(二)规划财务局

主要职责:编制地方税收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季度及月计划;负责税费收入管理和分析、地方重点税(费)源的监控和管理工作;制度会计、统计和票证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税务经费、财务、装备和资产管理等工作;制定并监督检查财务制度的执行情况;组织落实政府采购规章制度。

(三)税费服务局

主要职责:负责纳税服务体系建设工作;负责办税服务厅及其它纳税服务平台的管理和规范化建设工作;负责地方各种税费的征收工作;受理依纳税人申请发起的所有涉税事宜;组织实施税收信用体系建设;实施税务违法的简易处罚;负责纳税人申报信息的采集、录入工作;开展纳税人权益保护工作。

(四)稽查局

主要职责:负责税务稽查执法工作;落实税务稽查计划及专项稽查工作;承担税务违法案件的举报受理和查处工作;承担税务违法案件举报奖金的管理和使用工作;负责协调税务稽查中的司法保障;负责稽查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

三、派出机构

按照重点税源重点管理、一般税源属地管理和重点税源分行业专业化管理的原则设置派出机构,划分职责职能。

(一)税源管理一分局

管辖范围:全县房地产项目(项目实行税收一体化管理)、二手房交易税收、重点建设工程项目(列举)。

主要职责:负责全县重点税源纳税人税费户籍、税费源的日常管理和监控;负责日常税法宣传和纳税辅导;管理账簿凭证;承担纳税申报、征收方式的确认、税款核定、催报催缴、税务约谈、税务文书传递送达等工作;负责减免税事项调查核查、欠税退税管理、委托代征管理、纳税担保管理等工作;负责税务行政审批、行政许可的调查;负责日常税务巡查、一般性税务违法行为的调查及执行工作;承担低等级风险应对工作;负责税控装置的使用管理工作;负责辖区内一般税源评估工作。

(二)税源管理二分局

管辖范围:城关镇(一般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户及其它零星纳税人等)。

(三)税源管理三分局

管辖范围:潘口乡 文峰乡 双台乡 楼台乡(一般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户及其它零星纳税人等)。

(四) 税源管理四分局

管辖范围:溢水镇 麻家渡镇 宝丰镇 擂鼓镇(一般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户及其它零星纳税人等)。

(五) 税源管理五分局

管辖范围:秦古镇 竹坪乡 得胜镇 大庙乡(一般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户及其它零星纳税人等)。

(六) 税源管理六分局

管辖范围:上庸镇 深河乡 官渡镇 柳林乡(一般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户及其它零星纳税人等)。

税源管理二、三、四、五、六分局主要职责:负责税费户籍、税费源的日常管理和监控;负责日常税法宣传和纳税辅导;管理帐薄凭证;承担纳税申报方式的确认、税款核定、催报催缴、税务约谈、税务文书传递送达、相关纳税评估等工作;负责减免税事项的调查核查、欠税退税管理、委托代征管理、纳税担保管理等工作;负责日常税务巡查、一般性税务违法行为的调查及执行工作;承担低等风险应对;负责税控装置的使用管理工作;负责辖区内一般税源评估工作。税源管理二、三、四、五、六分局管辖的一般企业是指除税源管理一分局管辖之外的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