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地方税务局主要职能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的税收法律法规,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
(二)组织新乡市范围内各项地方税收和国务院、省政府确定由地税部门负责征收的其他项目的征收管理,保障税收稳定增长。
(三)正确贯彻和运用各项税收政策,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地方经济发展。
(四)深化征管改革,建设科学的征管体系,不断提高税收征管水平。
(五)负责全市地税系统资产、经费的管理工作。
(六)负责全市地税系统人事管理、思想政治工作、廉政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
(七)加强税法宣传,增强全民纳税意识,营造良好的税收工作环境。
(八)监督检查全市地税系统贯彻执行国家税收政策、法规情况。
(九)承办市委、市政府和省地税局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