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市地方税务局成立于1994年9月6日,主要负责全市营业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等税务征收工作。
开封市地税系统在河南省地方税务局和中共开封市委、开封市人民政府的正确领导下,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认真学习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组织收入为中心,坚持依法治税,加强税政建设,深化征管改革,强化税务稽查,实行规范化管理,加快信息化建设,切实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连年圆满完成省局和市委、市政府下达的各项地税工作任务。16 年来,全市地税系统累计组织地税收入107余亿元,地税收入由1994年的1.98亿元发展到2009年的15.1亿元,地税收入总规模连年取得历史性突破,年均递增14.3%,略高于开封市GDP增幅;地税收入占财政收入的比重逐年上升,为推动开封市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做出了积极贡献。16年来,开封市地税系统先后荣获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全国税务系统清产核资先进单位、全国税务系统节能减排先进单位、省级卫生先进单位、全省五好基层党组织、河南省五一劳动奖状等市级以上各类荣誉称号一千多项,涌现出一大批国家、省、市级文明单位、“青年文明号”、“文明服务示范窗口单位”等,树立起勤政、廉洁、务实、高效、文明的开封地税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