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地税局:
1.贯彻执行国家税收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组织制定和执行地方税收和有关规费(基金)征收的制度和实施细则;指导和监督检查地方税收和有关规费(基金)政策和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
2.负责地方税收的征收管理;根据有关要求,编制年度地方税收计划并组织实施。
3.负责有关规费(基金)、附加的征收管理,制定相关实施意见并组织实施。
4.组织实施地方税收和有关规费(基金)征管改革,建立科学、严密、高效的地方税收和有关规费(基金)征管体系,制定地方税收和有关规费(基金)征管的具体规定、办法并组织实施;组织办理地方税收和有关规费(基金)减免等具体事项;组织实施注册税务师的管理,规范税务代理行为。
5.负责地方税收和有关规费(基金)的稽查。制定全区地方税收和有关规费(基金)稽查的实施意见和办法,组织实施全区地税大要案的查处。
6.负责地方税务系统的教育培训、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负责局机关及其下属单位的资产、财务以及机构编制、组织人事等工作。
7.负责地方税费征收管理信息化建设,优化纳税服务,推进省、市、区税收数据共享;组织开展税收宣传和政策理论研究;开展地方税政工作的调查研究。
8.承办区政府、上级地方税务局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