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干地税分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经2007年1月17日国务院第165次常务会议通过,自2008年5月1日起施行。
《杭州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已于2004年4月15日由市政府第39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2004年10月1日起施行。
根据《条例》和《规定》,本单位掌握的政府信息,除依法免予公开的外,凡与经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相关的政府信息,均应予以公开或者依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申请予以提供。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本机关编制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指南》。
《指南》根据需要每年至少更新一次,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中国杭州江干”(网址:http://www.jianggan.gov.cn)上查阅或下载《指南》;也可以到《指南》查阅点(江干地税分局)查阅。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本机关主动向社会免费公开的信息范围参见本机关编制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中国杭州江干门户网站上查阅《目录》及相关内容,也可以到江干区地税分局查阅(具体地址:杭州市江干区太平门直街271号)。
(二)公开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本机关主要采取网上公开的形式。网上公开的具体网址为http://xxgk.jianggan.gov.cn。其余网上未公开的信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向本机关提出申请。
(三)公开时限
各类政府信息产生后,本机关将尽量在第一时间内予以公开,最晚自信息产生后的30日内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获取本机关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本单位申请。本机关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属于本机关公开目录内的信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向本机关申请获取的,除特殊情况外,本机关将予以提供。该目录以外的信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向本机关申请获取的,本机关将依法处理。
(一)受理机构及申请的处理
本机关受理网上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信函、电报、传真申请以及当面申请。网上申请请访问"中国杭州江干"门户网站(http://www.jianggan.gov.cn )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的依申请公开栏目;信函、电报、传真申请和当面申请请与受理机构联系,并填写《江干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为了提高处理申请的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本单位确定信息的提示。
受理机构:江干地税分局办公室
办公时间:工作日的8:30—12:00,14:00—17:15
联系电话:86438107, 传真号码:86438126
通信地址:杭州市江干区太平门直街271号,邮政编码:310020
(二)申请的处理
本机关收到申请后,将进行登记,并在登记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作出下列答复:
(1)属于公开范围的,告知申请人可以获得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2)属于掌握但不主动公开的信息,若可公开,则在网上相关栏目予以公开,并告知申请人可以获得该信息的方式和途径;若不可公开,则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3)不属于本单位公开范围的,告知申请人该信息的掌握机关及联系方式;
(4)申请公开的信息内容描述不明确的,告知申请人重新申请;
(5)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告知申请人该信息不存在。
三、救济方式和程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单位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监督部门投诉。
监督电话:86438099
地址:杭州市江干区太平门直街271号, 邮编:310020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也可以向监察机关或者上级政府机关举报,接受举报的机关将予以调查处理。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违反《条例》、《规定》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也可以依法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