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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114票务网 > 湖北地税局 > 黄冈地税局 > 武穴市地税局
名称:

武穴市地税局

网址:
www.hb-l-tax.gov.cn/hgsxs/wxs/zwgk/jgjj/
电话
0713-6221850
邮编:
435400
地址:
湖北省武穴市刊江大道城东新区
申报网址:
www.ehbds.gov.cn/webroot/acegilogin_original.js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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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穴市地税局介绍

机构简介

武穴市地方税务局成立于1994年7月11日,是主管全市地方税收工作的职能机构,机构级别与同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级别一致。市地方税务局受黄冈市地方税务局与武穴市人民政府双重领导,以省地方税务局垂直领导为主。市地方税务系统的人员编制、机构设置、干部管理和经费开支均由省地方税务局实行垂直管理。市地方税务局机关内设4个职能科室(办公室、监察室、人事教育科、政策法规科),下设4个直属机构(征管信息局、税费服务局、规划财务局和稽查局),6个派出机构(税源管理一分局、税源管理二分局、税源管理三分局、税源管理四分局、税源管理五分局和税源管理六分局)。

根据《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北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鄂文〔2009〕18号),武穴市地方税务局的主要职能为:

1、贯彻执行国家各项税收法律、法规、方针和政策,结合本地区的实际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

2、运用税收杠杆,强化税收的宏观调控功能和税收执法职能。

3、负责全市地方各税、教育费附加和国务院、省人民政府指定的社会保险费以及其它规费的征收管理工作。

4、负责地方税务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

5、编制全市地方税收长远规划和年度税收规费计划,组织地方各项税收、规费收入,努力完成税收、规费任务。

6、负责管理全市地税系统的机构、编制和经费,管理直属机构和派出机构领导班子和有关的干部、人事、职称、劳动工资等工作。

7、负责全市地税系统的干部教育和培训;负责系统内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纪检监察和内部审计工作。

8、负责全市地方税收执法检查。

9、监督检查全市地税系统各单位及其工作人员执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及党纪政纪的情况。

10、组织税收政策宣传和理论研究。

11、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湖北省武穴市地方税务局通讯地址及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湖北省武穴市刊江大道城东新区

联系电话:0713-6221850

邮政编码:435400

(一)办公室

负责处理机关日常政务;起草和批转、审核有关文件、报告;负责会议的组织、文电处理、文书档案、工作督办、信访、保密、信息、税收宣传等工作;制定机关和系统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及年度工作计划;制定机关内部管理规章制度;承担内部研究性资料的采编管理工作;负责内、外网站信息更新及办公自动化系统的运行维护工作;负责机关和系统综合治理、后勤保障服务等工作。

(二)监察室

负责机关和系统的纪检监察、党风廉政建设和政风行风建设等工作,负责内部审计、经济责任审计和离任审计工作;宣传税务监察的方针政策,制定并实施相关规章制度;开展税收执法督察工作,对税收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组织实施机关和系统的税收执法责任制工作;受理对税务人员违法违纪的检举和控告,以及税务人员不服政纪处分的申诉;负责工作质量和绩效考核工作。

(三)政策法规科

负责地方税费政策管理和执行工作;对有关税种的具体业务问题进行解释和处理;在权限范围内制定并实施地方税费征收管理办法,指导地方税种、基金和规费的征收工作;组织对减免税事务进行审议;按照规定程序和权限,组织重大税收违法案件的调查处理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承办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承担机关和系统的普法工作。

(四)人事教育科

按照管理权限,承担机关和系统的机构编制、干部任免、调配、公务员考核、工资、教育培训、离退休干部管理等工作;承担机关和系统的党务、文明创建、工青妇群团等工作。

(五)征管信息局

承担地方税种、基金和规费的征收管理和信息保障工作;建立和完善地方税收征管体系和现代化征管手段;组织实施税收征管数据管理和应用、综合性纳税评估工作,负责征管质量考核和税收收入征管因素分析工作;制定税收管理信息化和行政管理自动化的总体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相关业务需求整合、流程优化的综合管理工作;加强信息设备管理及信息系统安全管理;负责税务发票的印制、领购、使用、保管等工作;负责风险控制管理,承接省、市地方税务局推送的风险任务,承担辖区内税收风险防控和征管资料管理工作。

(六)规划财务局

编制地方税收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季度及月计划;负责税费收入管理和分析、地方重点税(费)源的监控和管理工作;制定会计、统计和票证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税务经费、财务、装备和资产管理等工作;制定并监督检查财务制度的执行情况;组织落实政府采购规章制度。

(七)税费服务局

负责纳税服务体系建设工作;负责办税服务厅及其他纳税服务平台的管理和规范化建设工作;负责地方各种税费的征收工作;受理依纳税人申请发起的所有涉税事宜;组织实施税收信用体系建设;实施税务违法的简易处罚;负责纳税人申报信息的采集、录入工作;开展纳税人权益保护工作。

(八)稽查局

负责税务稽查执法工作;落实税务稽查计划及专项稽查工作;承担税务违法案件的举报受理和查处工作;承担税务违法案件举报奖金的管理和使用工作;负责协调税务稽查中的司法保障;负责稽查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

(九)税费管理一分局

负责市直企业、行政事业单位、城区建筑房地产业税费源管理工作。负责辖区内税费户籍、税费源的日常管理和监控;负责日常税法宣传和纳税辅导;管理账簿凭证;承担纳税申报征收方式的确认、税款核定、催报催缴、税务约谈、税务文书传递送达、相关纳税评估等工作;负责减免税事项的调查核查、欠税退税管理、委托代征管理、纳税担保管理等工作;负责税务行政审批、行政许可的调查;负责日常税务巡查、一般性税务违法行为的调查及执行工作;承担低等级风险应对工作;负责税控装置的使用管理工作。

(十)税费管理二分局

税源管理二分局设在武穴办事处,负责武穴办事处、刊江办事处、龙坪镇、万丈湖农场办事处税费源管理工作。负责辖区内税费户籍、税费源的日常管理和监控;负责日常税法宣传和纳税辅导;管理账簿凭证;承担纳税申报征收方式的确认、税款核定、催报催缴、税务约谈、税务文书传递送达、相关纳税评估等工作;负责减免税事项的调查核查、欠税退税管理、委托代征管理、纳税担保管理等工作;负责税务行政审批、行政许可的调查;负责日常税务巡查、一般性税务违法行为的调查及执行工作;承担低等级风险应对工作;负责税控装置的使用管理工作。

(十一)税费管理三分局

税源管理三分局设在田镇办事处,负责田镇办事处、大法寺镇费源管理工作。负责辖区内税费户籍、税费源的日常管理和监控;负责日常税法宣传和纳税辅导;管理账簿凭证;承担纳税申报征收方式的确认、税款核定、催报催缴、税务约谈、税务文书传递送达、相关纳税评估等工作;负责减免税事项的调查核查、欠税退税管理、委托代征管理、纳税担保管理等工作;负责税务行政审批、行政许可的调查;负责日常税务巡查、一般性税务违法行为的调查及执行工作;承担低等级风险应对工作;负责税控装置的使用管理工作。

(十二)税源管理四分局

税源管理四分局设在梅川镇,负责梅川镇税费源管理工作。负责辖区内税费户籍、税费源的日常管理和监控;负责日常税法宣传和纳税辅导;管理账簿凭证;承担纳税申报征收方式的确认、税款核定、催报催缴、税务约谈、税务文书传递送达、相关纳税评估等工作;负责减免税事项的调查核查、欠税退税管理、委托代征管理、纳税担保管理等工作;负责税务行政审批、行政许可的调查;负责日常税务巡查、一般性税务违法行为的调查及执行工作;承担低等级风险应对工作;负责税控装置的使用管理工作。

(十三)税源管理五分局

税源管理五分局在花桥镇,负责花桥镇、余川镇税费源管理工作。负责辖区内税费户籍、税费源的日常管理和监控;负责日常税法宣传和纳税辅导;管理账簿凭证;承担纳税申报征收方式的确认、税款核定、催报催缴、税务约谈、税务文书传递送达、相关纳税评估等工作;负责减免税事项的调查核查、欠税退税管理、委托代征管理、纳税担保管理等工作;负责税务行政审批、行政许可的调查;负责日常税务巡查、一般性税务违法行为的调查及执行工作;承担低等级风险应对工作;负责税控装置的使用管理工作。

(十四)税源管理六分局

税源管理六分局设在大金镇,负责大金镇、石佛寺镇、四望镇税税费源管理工作。负责辖区内税费户籍、税费源的日常管理和监控;负责日常税法宣传和纳税辅导;管理账簿凭证;承担纳税申报征收方式的确认、税款核定、催报催缴、税务约谈、税务文书传递送达、相关纳税评估等工作;负责减免税事项的调查核查、欠税退税管理、委托代征管理、纳税担保管理等工作;负责税务行政审批、行政许可的调查;负责日常税务巡查、一般性税务违法行为的调查及执行工作;承担低等级风险应对工作;负责税控装置的使用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