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县国家税务局现有在职干部职工96人,离退休人员47人。
下设两个征收分局(兴安税务分局、溶江税务分局)、8个行政股室(其中税源管理股与兴安税务分局合暑办公,两块牌子一套人马)、1个直属机构(稽查局)、1个事业单位(信息中心),另设1个机关党办。负责全县2368户纳税人(其中一般纳税人195户)的国税征管工作。2009年完成税收收入17502万元。近年取得的成绩: 2005年获桂林市国税局“学习贯彻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一等奖”;2001-2005广西区法制宣传教育先进单位;2002-2006年以来连续五年被评为“桂林市国税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先进单位”;2005-2006年度获“桂林市国税系统先进领导班子”;2007年获自治区国税系统“纪检监察先进单位”;2007年获“自治区级文明单位”;2008年度获“桂林市国税系统先进集体”;2009年获自治区“文明卫生庭院”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