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市北国家税务局是主管本地区国家税收工作的行政机构,实行垂直领导管理体制,机构级别与同级政府工作部门级别一致,级别为正处级。内设行政机构级别为正科级。内设19个科室。
青岛市市北国家税务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的税收法律、法规和规章,并结合实际情况,研究部署并认真组织实施。
2.负责组织本辖区纳税人税收分类管理工作。
3.负责辖区内纳税人的税务登记、变更登记和注销登记等管理工作。
4.负责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和缴纳税种的核定。
5.负责各类发票的发售管理及增值税专用发票防伪认证、税控收款机和加油机税控装置推行管理工作。
6.负责对所辖区域税源变化情况进行分析、调研工作。
7.对逾期申报、缴税的催报催缴、缓缴和减免税款按规定进行审核、审批。
8.负责对辖区内纳税企业进行纳税评估,对异常申报进行审核和调查处理。
9.对申报和发票日常稽核及税收违法违章行为的调查处理,依法行使税收保全和强制执行措施。
10.负责对纳税申报资料等各类征管资料的收集、管理。
11.负责税收政策法规的宣传辅导和对纳税人的规范化服务。
12.负责按规定管理本局的财务经费、资产管理。
13.负责本局队伍建设、领导干部自身建设、基层党的建设、干部管理权限范围内的人事任免、劳动工资的呈报、离退休干部的管理服务、组织教育培训、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14.承办青岛市国家税务局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