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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114票务网 > 山东省国税局 > 枣庄市国税局
名称:

枣庄市国税局

网址:
zaozhuang.sd-n-tax.gov.cn/
电话
0632-8166128
邮编:
277000
地址:
枣庄市薛城区光明大道215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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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市国税介绍

枣庄市国家税务局成立于1994年8月,下辖市区局、滕州市局、峄城区局、台儿庄区局、薛城区局、山亭区局和高新区局共7个单位,全市共有干部职工1153人。 全系统大专以上程度占84%,研究生学历16人,博士生1人,有27人获得了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律师等专业资格。 先后有167名干部通过竞争上岗走上了副科级以上领导岗位,一大批"计算机操作能手"、"税收征管能手"、"税务稽查能手"在岗位竞赛活动中脱颖而出,16人进入省局"人才库",63名业务骨干进入市局"人才库"。市局机关及7个区(市)局在政风行风评议中历年名列前茅,2004年、2006年被列为免评单位。2004年以来,全系统共荣获省、部级以上荣誉36个。市局先后被授予"全国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先进单位"、 "全国巾帼文明示范岗"、山东省富民兴鲁劳动奖状先进单位、"全省行风建设示范窗口"、"全省创建文明行业示范点"、"全省职业道德十佳单位"等荣誉称号。 主要职能(一)贯彻执行税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并结合本地实际情况,研究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二)贯彻执行税收征收管理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研究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组织实施本系统税收征收管理改革。(三)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规划,研究制定本系统税收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四)负责本地区中央税、共享税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基金(费)的征收管理、税源管理、纳税评估、反避税和稽查工作,力争税款应收尽收;负责增值税专用发票、普通发票和其他税收票证的管理工作。(五)监督检查本系统的税收执法活动和内部行政管理活动;负责税务行政处罚听证、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讼工作。(六)负责规划和组织实施本系统纳税服务体系建设;制定和监督执行本系统纳税服务管理制度;贯彻执行纳税人权益保障规章制度,研究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监督实施注册税务师管理制度。(七)组织实施对纳税人进行分类管理和专业化服务,组织实施对大型企业的纳税服务和税源管理。(八)编制、分配和下达本系统税收收入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本系统的税收会计、统计核算工作。(九)负责规划和组织实施本系统税收管理信息化建设;制定本系统税收管理信息化制度;承担本系统金税工程的推广和应用工作。(十)负责本地区进出口税收和国际税收管理工作。(十一)组织开展本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反腐败工作及行风建设。(十二)垂直管理本系统的机构、编制、人员和经费等工作。(十三)承办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及枣庄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