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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114票务网 > 山东省国税局 > 青岛市国税局 > 李沧区国税局
名称:

李沧区国税局

网址:
www.qd-n-tax.gov.cn/qdgs_licang/
电话
0532-87690228
邮编:
266000
地址:
青岛市李沧区大崂路100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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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沧区国税局介绍

青岛市李沧国家税务局位于青岛市李沧区大崂路1003号。东依崂山山脉,西临胶州湾,北靠城阳区,是青岛的交通枢纽,也是青岛市北部的商业中心。面积97.98平方公里,辖11个街道办事处,下设53个行政村和53个社区居委会。青岛市李沧国家税务局现有科室17个,随时受理纳税人各种国税问题。   李沧国家税务局为全职能局,内设14个行政科室,级别为正科级。   一、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及发展规划;负责处理日常政务,起草、审核有关文件和报告;负责组织会议、文秘事务、文书档案、印章、保密、调研、政务信息工作;承办政务督查、目标责任制的考核及办公室规章制度;负责指导公文处理工作;负责网站的日常维护工作;负责税收宣传;负责舆情监控工作的组织实施;负责出访人员审批、护照、签证办理及证照管理等工作;负责指导信访工作;负责党报党刊征订工作;负责指导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负责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政策法规科   负责税收政策的贯彻落实、调查研究、宣传培训和指导;负责对税收政策落实和运行情况进行监控督导,以及向上级的反馈汇报;负责审核本局制定的税收政策规范性文件;负责组织减免税审批、集体审议、上报,组织实施减免税和税前扣除项目备案的日常管理;负责税收情报交换、税收协定的执行,组织开展非居民税收管理;负责一般程序税务行政处罚案件及涉外税务审计案件的审理,及其税务处理决定、处罚决定的出具;负责税法援助、处罚听证、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工作;负责日常执法情况的监督检查,组织税收执法检查和考核;负责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税政科   负责集中承办需实地核查的行政审批等涉税事项的审批核查工作;负责对纳税人提报的行政审批资料进行登记和案头分析;负责对纳税人就实地审核事项进行告知和预约,以随时随机方式安排实地审核人员;负责进行实地审核,并现场将初审意见告知纳税人;负责及时汇报、记录审核结果,按征管业务规程及时完成审批程序或向法规部门、分管局领导报送;负责向纳税服务科反馈本级终审事项和相关文书;负责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四)收入核算科   负责税收收入分析预测、进度统计和汇总上报,负责税收收入计划的组织落实;负责组织编制上报各类重点税源报表和报告;负责税收会计统计工作,编制税收会统核算台帐、报表;负责税收票证管理;负责办理退税(不包括出口退税)、免抵调库的数据审核,负责国库对帐和纳税人对帐工作;负责组织欠税核算和清缴;负责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五)纳税服务科(办税服务厅)   负责贯彻落实纳税服务工作制度,组织协调纳税服务工作;负责办税咨询、友情提示、告知等服务和涉税表证单书的领取、发放;负责受理税务登记的新办、变更、注销、验证换证,办理纳税人简易注销;负责增值税专用发票、普通发票的计划、调拨、库房管理和发票发售、验旧、缴销、核销,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负责纳税人丢失、被盗、损毁发票的处理,承办失控增值税专用发票处理和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准予抵扣审核;负责受理纳税人报送的涉税文书,受理税收优惠备案,办理即办的行政审批事项和证明开具,统一转办非即办的涉税事项,负责统一反馈涉税事项办理结果;负责受理纳税申报、更正申报、延期申报、延期缴纳税款申请,受理金税二期工程防伪税控系统的报税、认证业务;负责对纳税人在税务登记、发票管理、纳税申报环节的违法行为进行简易处罚,对适用一般程序的处罚事项提交审理;负责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六)征收管理科   负责组织落实税源分类管理、税收管理员、专业化税源管理、个体税收管理等综合性征管制度;负责组织落实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组织漏征漏管户清查和非正常户管理,发布失踪纳税人公告、欠税公告;负责业务档案、纳税人财务制度、会计核算办法备案制度的业务指导,以及税务师事务所执业备案和执业水平的监管;负责组织纳税申报方式、税款征收方式的推行;负责组织落实发票管理办法,组织除增值税防伪税控以外的各类税控器具、技术的推广、应用工作;负责组织信息采集、交换、应用,牵头组织数据质量管理,负责征管状况监控分析;负责组织综合性纳税评估工作,实施专业化纳税评估和征管质量考核;负责组织落实日常征管检查制度,协调纳税评估、日常检查和稽查工作的配合;负责牵头组织一体化联动、风险管理和财源建设、协税护税工作;负责税收信息化的业务需求、业务运维、项目管理、验收以及金税运行费的审核工作;负责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七)进出口税收管理科   负责出口企业退免税资格认定、变更、注销;负责受理生产企业“免、抵、退”税和外贸企业退税申报,负责开具相关涉税证明;负责生产企业“免、抵、退”税和外贸企业退税的计算机审核和复核,以及特殊贸易方式出口货物退免税申报审核复核;负责来料加工企业、小规模纳税人出口货物的免税核销,以及外商投资企业采购国产设备退税的手册核发及设备监管;负责出口退免税调查和预警评估、外局函调核实、生产企业出口视同自产产品退税函调;负责出口退免税的相关资料及报表的上报、归档工作;负责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八)党委办公室   负责本单位党委的日常工作、党群工作和工会、共青团、妇女组织工作。承担本单位精神文明建设、税务文化建设和人员思想政治工作;承担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训考察工作及发展党员工作;承担本单位统战工作等。   (九)离退休干部管理科   负责本单位离退休干部的管理和服务工作。   (十)税源管理一科   按照全局统一部署和税收业务规程,集中实施户籍管理,其工作职责是:   1.负责在税源管理环节开展税收政策、办税程序宣传辅导,提醒纳税人及时、足额申报缴纳税款和报送涉税资料信息,引导、帮助核算不健全的企业纳税人建账建制。   2.负责税收调查、涉税信息采集、催报催缴、欠税清缴、非正常户清理,督导纳税人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安装、使用税控装置和技术。   3.负责向征管部门及时反映户籍管理过程发现的纳税人存在遵从风险情况。   4.负责办理户籍管理涉及的相关待办事宜、文书送达、征管业务档案事项。   5.负责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一)税源管理二科   按照全局统一部署和税收业务规程,负责按规模对重点税源纳税人进行纳税评估,其工作职责是:   1.负责研究辖区内重点税源企业经营情况、行业特点、赢利模式、核算方式,掌握相关产业财税政策,开展税收收入分析预测和有关信息采集、调查工作。   2.推动重点税源税收风险自控机制及征纳双方征前合作机制的建立。   3.根据纳税评估需要,有针对性地采集纳税人涉税信息;在纳税评估过程中发现纳税人基础信息发生变化的,及时提醒相关部门进行修正。   4.根据纳税评估需要,负责采集辖区内已开工房地产企业的涉税信息,按户建立基础档案;在纳税评估过程中发现纳税人基础信息发生变化的,及时提醒相关部门进行修正。   5.依托纳税遵从风险管理机制,对重点税源纳税人经营模式、治理结构、核算方式、收入规模、税收优惠、税负、成本费用等要素出现重大变化,以及高等级风险预警事项进行纳税评估,防范重点税源流失和执法风险,保障主体税源的稳定。   6.按照纳税评估规程,建立完善纳税评估工作模板。   7.按照全局纳税评估的统一部署开展专项评估工作。   8.负责非居民税收管理工作。   9.负责办理相关待办事宜、文书送达、征管业务档案事项。   10.负责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二)税源管理三科   按照全局统一部署和税收业务规程,集中按工业企业及特定业务对一般税源进行纳税评估,其工作职责是:   1.负责研究辖区内一般税源中的工业企业经营情况、行业特点、赢利模式、核算方式,掌握相关产业财税政策。   2.根据纳税评估需要,有针对性地采集工业企业、特定业务(股权转让、大项目、汇总纳税、减免税业务(不含小型微利企业))的涉税信息,在评估过程中发现纳税人基础信息发生变化的,及时提醒相关部门进行修正。   3.依托风险管理机制,集中对辖区内一般税源中的工业企业进行纳税评估。   4.依托风险管理机制,集中对辖区内特定业务(股权转让、大项目、汇总纳税、减免税业务(不含小型微利企业))进行纳税评估。   5.按照纳税评估规程,建立完善纳税评估工作模板。   6.按照全局纳税评估的统一部署开展专项评估工作。   7.负责办理相关待办事宜、文书送达、征管业务档案事项。   8.负责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三)税源管理四科   按照全局统一部署和税收业务规程,集中按商业企业、核定征收企业的一般税源及达到一般纳税人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进行纳税评估,其工作职责是:   1.负责研究辖区内一般税源中的商业企业、核定征收企业和达到一般纳税人标准的个体工商户经营情况、行业特点、赢利模式、核算方式,掌握相关产业财税政策。   2.根据纳税评估需要,有针对性地采集一般税源中的商业企业、核定征收企业和达到一般纳税人标准的个体工商户的涉税信息,在评估过程中发现纳税人基础信息发生变化的,及时提醒相关部门进行修正。   3.依托风险管理机制,集中对辖区内一般税源中的商业企业、核定征收企业和达到一般纳税人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进行纳税评估。   4.按照纳税评估规程,建立完善纳税评估工作模板。   5.按照全局纳税评估的统一部署开展专项评估工作。   6.负责办理相关待办事宜、文书送达、征管业务档案事项。   7.负责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四)人事教育科   负责按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干部任免和交流、干部监督、公务员考核、人事档案管理、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等人事管理和后备干部的选拔、考察和培养工作;负责教育培训管理、人才队伍建设等工作;负责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十五)监察室   负责组织落实纪律检查、行政监察工作制度,拟订具体实施办法;负责拟订并组织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反腐败工作和纠风工作规划、年度计划;负责受理对工作人员违法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及有关申诉;负责查处工作人员违法违纪案件及其他重要案件;负责开展执法监察和纠风工作;负责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派出机构   李村税务分局,内设2个科室,级别为正科级。   (一)一科   负责发票协查;负责涉税举报案件检查;负责办理注销检查和跨区(市)迁出检查;负责一体化联动机制交办的日常检查案件;负责征管环节的税务强制执行、税收保全工作;负责配合市局办理反避税协查案件;负责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二科   负责面向纳税人的税收政策宣传和信息服务;负责个体纳税人的户籍管理和信息维护,实施对个体业户的催报催缴、漏征漏管户实地核查、停业复业监控和非正常户认定;负责个体建账建制管理,组织定期定额业户的集体评议、核定、调整应纳税额、制作传递核定定额文书;负责个体双定业户银行网络申报纳税方式核定;负责个体税源调查分析、双定业户典型调查、定额信息采集和核定定额文书送达;负责集贸市场分类管理;负责个体减免税的日常监控;负责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事业单位   设2个事业单位,级别为正科级。   (一)信息中心   负责贯彻执行上级信息化建设的有关规定和技术管理,落实本局信息化建设任务;负责贯彻执行上级信息化建设的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标准;负责制定本局信息系统技术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计算机网络运行维护和日常管理;负责本局税务信息库管理;负责对各类应用软件的技术管理,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进行应用软件的技术支持、运行维护及指导应用工作;参与指导办公自动化建设,并提供技术支持;负责信息安全体系的建设和信息系统安全管理工作;负责计算机软硬件系统日常维护与耗材管理;参与税控和为纳税人服务类设备、应用技术的开发、认证、推广和日常管理工作,参与各类应用软件及税控器具以及其他各类重点软件的推广、应用的技术支持和培训工作;负责金税工程防伪税控税务发行工作;负责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机关服务中心   负责制定后勤服务和行政事务的规章制度及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财务管理,制定和完善财务管理办法及内部管理制度;负责后勤服务的组织管理工作;负责车辆、职工食堂的管理;负责综合治理工作、安全保卫等工作;负责办公物品的采购、保管、分配、维修和装备管理工作;负责房产及其他固定资产管理;负责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