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贯彻执行国家的税收法律、法规和规章,并结合各地实际情况,研究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 (二)根据本地经济发展规划,研究制定本系统税收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根据经济税源和市国家税务局下达的税收计划,编制、分配和下达本系统税收收入计划并组织实施; 机构职能 饶阳县国税局主要职责: (四)负责本地中央税、中央地方共享税等税种的征收管理和稽查工作;负责增值税专用发票、普通发票和其他税收票证的管理工作; (五)负责监督检查本系统的税收执法情况;负责税务行政处罚听证、行政复议和诉讼工作; (六)负责本地进出口税收和涉外税收的管理工作; (七)负责本系统的税收会计、统计工作; (八)负责本系统经费、财务、基本建设和资产管理工作和审计及政府采购工作; (九)负责本系统机构、编制和人事管理工作; (十)负责本系统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基层建设和教育培训管理工作; (十一)负责本系统的纪检、监察工作。 (十二)负责本系统税收信息化、现代化工作的规范和实施,建设和管理信息系统; (十三)研究税收征收管理方法,分析税收信息,掌握税收动态,组织税法宣传工作; 内设机构 办公室、监察室、人教股、计划统计股、征收管理股、税政管理股、办税服务厅、信息中心八个股室。下设稽查局、城区分局、五公分局、官厅分局。[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