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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114票务网 > 河北省国税局 > 衡水市国税局 > 冀州市国税局
名称:

冀州市国税局

网址:
www.he-n-tax.gov.cn/hsgsww_new
电话
0318-8612502
邮编:
053200
地址:
和平东路5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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冀州市国税局介绍

简介 冀州市国家税务局成立于1994年8月,现有在职干部职工113人,其中班子成员5人(含挂职成员一名),内设办公室、政工科、监察室、计划统计科、税政科、征管科、信息中心七个行政科室,以及稽查局和办税服务厅两个直属机构,下设城区税务分局、午村税务分局、周村税务分局、码头李税务分局四个征收管理单位,担负着全市410多户一般纳税人、2680多户小规模纳税人(含个体工商业户)以及150余户企业所得税纳税人和个人利息所得税的税收征收管理工作。[1] 机构职能 (一)贯彻执行税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并结合本地实际情况,研究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 (二)贯彻执行税收征收管理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研究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组织实施本系统税收征收管理改革。 (三)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规划,研究制定本系统税收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四)负责本地区中央税、共享税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基金(费)的征收管理、税源管理、纳税评估、反避税和稽查工作,力争税款应收尽收;负责增值税专用发票、普通发票和其他税收票证的管理工作。 (五)监督检查本系统的税收执法活动和内部行政管理活动;负责税务行政处罚听证、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讼工作。 (六)负责规划和组织实施本系统纳税服务体系建设;制定和监督执行本系统纳税服务管理制度;贯彻执行纳税人权益保障规章制度,研究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监督实施注册税务师管理制度。 (七)组织实施对纳税人进行分类管理和专业化服务,组织实施对大型企业的纳税服务和税源管理。 (八)编制、分配和下达本系统税收收入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本系统的税收会计、统计核算工作。 (九)负责规划和组织实施本系统税收管理信息化建设;制定本系统税收管理信息化制度;承担本系统金税工程的推广和应用工作。 (十)负责本地区进出口税收和国际税收管理工作。 (十一)组织开展本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反腐败工作及行风建设。 (十二)垂直管理本系统的机构、编制、人员和经费等工作。 (十三)承办衡水市国家税务局和冀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机构设置 冀州市国家税务局为正科级全职能局,根据工作职责,冀州市局相应设置8个内设机构,分别为:办公室、政策法规科、收入核算科、纳税服务科、征收管理科、人事教育科、监察室、办税服务厅,级别为正股级。 设置1个直属机构,为稽查局,级别为副科级。 设置1个事业单位,为信息中心,级别为正股级。 设置4个派出机构,分别为城区税务分局、周村税务分局、码头李税务分局、南午村税务分局,级别为副科级。 冀州市局党员人数119人,另设机关党委办公室,级别为正股级。 内设机构 (1)办公室 负责制定本局年度工作计划及长远发展规划;处理局机关日常政务,起草和审核有关文件和报告;负责综合性会议组织、秘书事务、文电处理、文书档案、文印、信访、保密、调研、政务信息、税收宣传和外事工作;管理机关财务等后勤保障及机关行政事务工作;负责组织税收科研、学术交流和科研成果的鉴定、评选、推广及奖励工作;制定办公规章制度;负责目标管理考核及督查督办工作;组织实施综合行政管理信息系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协助领导对有关工作进行综合协调;承办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2)政策法规科 负责涉税法律事务;负责组织对税收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进行日常管理性监督检查;承办重大税收案件的审理和行政处罚、听证工作;负责税务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等事项;负责对出口企业退免税管理工作;负责货物和劳务税、所得税等税种的税政业务;管理增值税专用发票;负责金税工程流转税业务的管理、推广应用及认证报税、数据采集、稽核管理工作;负责增值税等税种的纳税评估、日常稽核和日常管理性检查工作;负责税收协定执行、反避税实施、外国居民税收监管、情报交换、国际税务管理合作等;承办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3)收入核算科 负责税收计划管理、税收会计、统计等信息数据的统计和分析工作;负责编制和分配税收计划、指导组织收入工作,进行税收预测分析,负责税款征收信息的集中处理和会计核算工作,组织并检查税款征收、解库、提退等制度的执行;负责税源资料的调查和测算,监控重点税源;负责税收票证的管理;承办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4)纳税服务科 组织、协调和指导各部门、各税种、各环节的纳税服务工作;组织实施纳税服务工作规范和操作规程;组织落实纳税人权益保障规章制度及规范性文件;组织协调、实施纳税辅导、咨询服务、税收法律救济等工作,受理纳税人投诉;指导税收争议的调解;承担12366热线、网站纳税服务栏目、短信系统的运行管理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5)征收管理科 负责组织实施综合性税收征管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处理执行税收征管法规、条例中的有关事项;负责税务登记、纳税申报、税款征收和税收资料等的管理;牵头组织对征管质量的综合考核;负责组织征管软件的推广和应用;牵头负责纳税评估的组织实施和指导、协调、管理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6)人事教育科 研究和执行人事管理制度;负责机构、编制、任免、考核、调配、交流、辞职辞退、工资福利、专业技术职务等人事管理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及提前离岗人员的管理和服务;负责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和基层建设;负责教育培训管理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7)监察室 负责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及税收法律、法规情况的监督检查;负责党的纪律检查、行政监察和廉政建设工作;负责执法监察和纠风工作;负责信访举报、违法违纪案件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8)办税服务厅 负责纳税人到税务机关办理的各种涉税事项,具体包括税务登记、纳税申报、税款征收、税款解缴、欠税公告、发票购销、税法宣传、金税发售、报税稽核、咨询辅导和受理减免申请及有关优惠政策申请等;承办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机关党委办公室 负责机关、直属单位和派出机构的党群工作;承担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承担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训考察工作及发展党员工作;负责组织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工作;承担机关党建、工会、共青团、妇委会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直属机构 冀州市局设直属机构稽查局,级别为副科级。 稽查局 稽查局负责对年度计划确定的重点税源企业和税务违法案件的查处、审理、执行工作;组织贯彻税务稽查规章制度,拟定具体实施办法;负责税收案件举报的受理、转办;负责与公安、检察、审判机关协调税务稽查中的司法工作;负责金税工程发票协查工作;负责牵头组织税收专项检查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稽查局内设机构为综合股、检查股、案件审理股,级别为副股级。 派出机构 冀州市局共设派出机构税务分局4个,级别为副科级。 税务分局主要承担税源管理工作。 事业单位 冀州市国家税务局设信息中心,级别为正股级。 信息中心 负责组织税收管理、综合行政管理等信息系统建设;执行信息系统管理制度和技术标准;建立、管理和维护计算机网络与涉税信息等综合数据库;参与组织应用软件开发和税控器具的推广、应用及技术培训;负责网络及系统安全管理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人员编制 冀州市局机关本级行政编制29名(不含办税服务厅),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4名,纪检组长1名。非领导职数按有关规定核定。内设机构使用行政编制。 内设机构股级领导职数为15名(其中正股级职数9名,副股级职数6名),稽查局领导职数为3名,分局领导职数为12名。 冀州市局事业编制8名,事业单位信息中心使用事业编制。事业单位领导职数3名。 工会、共青团、妇委会的机构设置、领导职数按有关规定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