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秀屿区地方税务局
单位简介:
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税收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研究制定具体实施办法,组织实施本辖区地方税收征收管理改革。
2.拟订辖区内地方税收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3.组织税收理论和税收政策调查研究工作,分析税收信息,掌握税收动态,组织税法宣传工作。
4.负责所辖纳税人的地方税、共享税和国务院、省、市政府以及国家税务总局指定(或者委托)的基金(费)的征收管理、税源管理、纳税评估、国际税收管理工作。负责普通发票和其他税收票证的管理工作。
5.负责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文化事业建设费、价格调节基金、江海堤防工程维护管理费、工会经费的等费金的征收或代征工作。
6.负责规划和组织实施辖区内纳税服务体系建设,拟订和监督执行纳税服务管理制度。组织实施对纳税人进行分类管理和专业化服务。贯彻执行纳税人权益保障规章制度,拟订具体的实施办法。
7.负责对本单位税收执法活动和内部行政管理的监督检查。负责本单位税务行政救济工作,加强税收法制建设。
8.承担本单位地方税收信息化工程的推广和应用工作。负责税控器具的推广应用。
9.负责本单位干部队伍的管理监督、思想教育、党风廉政建设,开展业务培训、绩效评估。
10.负责本单位综治平安创建和精神文明建设等创建工作。
11.负责与地方党政和相关部门的联系、沟通、协调工作,建立健全良好的综合治税工作机制。
12.承办上级地方税务局和当地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