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陵县地方税务局主要负责本地区地方税的征收管理和稽查以及社会保险费、水利建设基金、文化事业建设费等基金(费)的征收管理工作。铜陵县地方税务局设置内设机构7个,直属行政机构2个,派出机构7个;按纪检、监察机关有关规定设置监察室。
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税收工作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地方性税收法规规章。(二)负责编报全县税(费)收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开展税(费)源调查和税(费)收入的分析预测工作。(三)承担组织实施征收范围内的各项税收和基金、费的征收管理责任,监督检查税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执行情况。(四)负责全县地税系统纳税服务体系建设工作;监督执行纳税服务管理制度,规范纳税服务行为,履行提供便捷、优质、高效纳税服务的义务;监督执行纳税人权益保障制度,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组织税收宣传。(五)组织开展纳税人分类管理和专业化服务工作,组织实施对重点企业的纳税服务和税源管理。(六)承担全县地方税收管理信息化建设责任;组织实施金税工程。(七)负责全县地税系统机构编制和人事管理工作,负责系统财务预决算、基本建设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八)承办市地方税务局和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