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市地方税务局机构简介
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税收工作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地方性税收法规规章。
(2)负责编报全市地方税(费)收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开展税(费)源调查和税(费)收入分析预测工作。
(3)承担组织实施征收范围内的各项税收和基金(费)的征收管理责任,监督执行税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执行情况。
(4)负责全市地税系统纳税服务体系建设工作;监督执行纳税服务管理制度,规范纳税服务行为,履行提供便捷、优质、高效纳税服务的义务;监督执行纳税人权益保障制度,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组织税收宣传。
(5)组织开展纳税人分类管理和专业化服务工作,组织实施对大中型企业的纳税服务和税源管理。
(6)承担全市地方税收管理信息化建设责任;组织实施金税工程。
(7)负责全市地税系统领导班子建设、机构编制和人事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地税系统财务预决算、基本建设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8)承办省地税局和市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内设机构13个:办公室、政策法规科、劳务和财产行为税科、所得税科、基金(费)科、收入规划核算科、财务管理科、纳税服务科、征管和科技发展科、耕地占用税和契税管理科、政治处、机关党委办公室、监察室(督察内审科)。
直属、派出机构8个:市局稽查局、征收管理分局、办税服务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重点税源管理分局、花山区分局、雨山区分局、博望区地方税务局。
事业单位1个:信息中心。
下辖含山县地方税务局、和县地方税务局、当涂县地方税务局。
三、办公地点
西塘路496号;花雨路3号。
四、联系方式
0555-7180021(办公室)、7180000(传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