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地税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税收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以及地方性法规、规章;组织制定和执行地方税收和有关规费(基金)征收的有关制度和实施细则;监督检查地方税收政策、有关规费(基金)征收政策和各项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
2、负责地方税收的征收管理;根据省地方税务局下达的税收任务和我区国民经济发展规划以及预算安排的要求,编制年度地方税收计划并组织实施。
3、负责有关规费、基金、附加的征收管理,制定相关实施意见并组织实施。
4、组织实施地方税收和有关规费(基金)征管改革,建立科学、严密、高效的地方税收和有关规费(基金)征管体系,贯彻执行省、市地方税务局制定的地方税收和有关规费(基金)征管的具体规定、办法并组织实施;组织办理地方税收和有关规费(基金)减免等具体事项。
5、负责地方税收和有关规费(基金)征收的稽查。制定全区地方税收和有关规费(基金)征收稽查的实施意见和办法,组织协调全区地税大要案的查处。
6、负责组织实施本系统的机构、编制、人员等管理工作。
7、负责地税系统的教育培训、思想政治工作和文化建设。
8、组织开展税收宣传和政策理论研究;开展地方税政工作的调查研究;组织实施注册税务师的管理,规范税务代理行为。
9、承办省、绍兴市地税局和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