肥东县地方税务局是合肥市地方税务局主管肥东县地方税务工作的直属机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各项税收法律、法规和规章。
(二)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规划和全市地方税收的总体规划,研究制定本系统税收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编报、分配本地区税收收入计划,组织各项税收收入。负责本地区地方税的征收管理和稽查工作,指导本地区地方税收业务。
(四)负责社会保险费、水利建设基金、文化事业建设费等基金(费)的征收管理。
(五)监督检查国家税收法律、法规和规章在本地区的贯彻执行情况;负责地方税务行政复议和诉讼工作。
(六)负责本系统机构编制和人事管理工作。
(七)负责本系统经费、基本建设和资产管理工作。
(八)负责本系统干部队伍建设和精神文明创建工作。
(九)负责本系统纪检、监察和内部审计工作。
(十)负责本系统税收信息化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
(十一)开展税收理论与政策的调查研究,组织税收宣传。
(十二)承办市局和肥东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