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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名:

绥德县政府网

官网:
www.sxsd.gov.cn
地址:
车牌:
陕K
区号
0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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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德县政府介绍

绥德县,位于陕西省北部,榆林市东南部,地处陕北黄土高原丘陵沟壑区。绥德全县辖4乡12镇,661个行政村,总人口36万人。绥德历史悠久,人文荟萃,旧称“上郡古邑”,素有“天下名州”、“秦汉名邦”、陕北“旱码头”之美誉。

中文名称绥德县行政区类别县所属地区中国陕西省榆林市下辖地区辖12个镇、4个乡政府驻地名州镇电话区号0912邮政区码718000地理位置陕西省北部,榆林市东南部面 积1878平方千米人 口36.5万人(2008年)方 言晋语,属五台片气候条件温带大陆性半干旱火车站绥德站车牌代码陕K行政代码610826目录1 建置沿革2 行政区划3 地理环境▪ 位置▪ 地貌▪ 气候4 资源▪ 水资源▪ 植被资源▪ 动物资源5 人口6 经济▪ 农业▪ 工业▪ 商业7 交通8 教育9 卫生10 文化艺术▪ 民间艺术▪ 古遗址11 旅游▪ 天下名州石牌楼▪ 祥云山12 名优特产建置沿革编辑夏、商为雍州之地。周为荒服之地。

绥德县五龙柱春秋为赤翟、白翟之地。战国属魏上郡,后归秦。秦统一六国后,实行郡县制,仍设为上郡,上郡辖肤施等县。汉高祖刘邦元年(前206),项羽改上郡为翟国。汉统一全国后,沿袭秦制,汉高祖刘邦二年(前205),翟国地归汉,汉仍置上郡,治所肤施县。辖肤施等23县。新莽时,改上郡为增山,增山领上陵畴、广信、积粟、卑顺等14城。东汉实行州、郡、县制。增山复为上郡,隶并州,治所肤施。建安十八年(213)上郡改入冀州管。三国时为曹魏并州地。晋初隶并州,永安元年(304)后,先后被匈奴、羯、氐、羌占领。东晋安帝义熙三年(407)后,该地区为大夏国占领,设吴儿城(吴儿城一说在今四十里铺附近,一说在城西25里吴儿砭一带)。北魏实行州、郡、县制。在今县东设政和县,县西属魏平县。政和县与魏平县均属东夏州之朔方郡。西魏的行政建置因袭北魏,因局面混乱,废设无常。废帝元年(552)在今县城设绥州、安宁郡和上县,在今县东(义合一带)设安宁县,县东南(崔家湾或河底)设安人县。绥州辖安宁郡(州治)、安政郡和抚宁郡。安宁郡辖上县(郡治)等。北周仍设绥州、安宁郡和上县。另在县东部置义良(良乡)县。绥州辖安宁郡(州治)等4郡。安宁郡辖上县(郡治)等7县。隋初实行州、县两级行政制度,炀帝时改为郡县制。开皇三年(583)撤销安宁郡,改安人县为吉万县,保留绥州。大业元年(605)改绥州为上州,撤安宁县、吉万县、义良县,并入上县。三年(607)撤销上州设立雕阴郡(治上县)。雕阴郡领上县(郡治)等11县。大业十三年(617)梁师都称帝,今县地属梁国。唐实行道、府(州)、县虚三级的行政制度(因道是监察区域,不是真正的一级行政区域,故称虚三级)。唐初今县地为梁师都占据,唐武德三年(620)于延州丰林县(今延安市东南)侨置绥州,六年绥州徙置延川县,七年又迁于魏平县(今子洲县南),贞观二年(628)灭梁师都,绥州迁回上县。天宝元年改上县为龙泉县。绥州隶属关内道,辖龙泉县(州治)等5县。五代十国实行以州(府)统县的二级制。今县地仍设绥州和龙泉县(州治),但政局动荡,归属变化频繁,先后被后梁、后唐、后晋、后汉、后周占据。北宋初设道,又改道为路,路下设府、州、军,在府、州、军下设县。宋太平兴国七年(982)今绥德县地被西夏占据。治平四年(1067)后渐次收复,熙宁二年(1069)置绥德城,隶延州。元符二年(1099)改设绥德军,隶永兴军路,辖清涧城等33个城、寨、关、堡。金天会六年(即南宋建炎二年1128)今县地属金,仍为绥德军。大定二十二年(1182)改为绥德州,治所设在原绥德城,隶鄜延路,辖领清涧县、义合寨、开光堡、永宁关等14县、寨、堡、关。正大三年(1226)在绥德州设绥德县,升义合寨为义合县。绥德州此期领绥德、义合、清涧等8县。兴定五年(1221)蒙古族(即元)占领绥德州。元实行行中书省(简称行省)、路、府(州)、县四级行政制度。至元四年(1267)撤销绥德县及义合县,今县地归绥德州直辖。绥德州隶延安路,辖清涧县、米脂县。明实行承宣布政使司(习惯称行省)、府(或直隶州)、州、县四级制。今绥德县地仍为绥德州。洪武初置延绥镇(明边陲九大军事重镇之一),洪武四年(1371)设绥德卫(亦为军事机构)。延绥镇初领神木道、榆林道、靖边道以及绥德卫、庆阳卫、延安卫、东胜卫共12营堡、36城堡。绥德卫辖百户所50个。成化九年(1473)延绥镇移驻榆林。清代的行政制度是省、道、府(直隶州、直隶厅)、县四级制。清初今县地仍为绥德州。雍正三年(1725)升为直隶州,辖米脂县、清涧县。雍正九年(1731)神木道改为分巡延绥鄜道,移驻绥德,辖延安府、绥德州和鄜州。十三年(1735)又增领吴堡县。乾隆二十五年(1760)延绥鄜道移驻榆林。民国初设省、道、县,后设省、专署、县。1913年废州设绥德县,隶榆林道。1933年撤销道制,绥德县直属陕西省。1935年8月在绥德县城设陕西省第二区行政督察专员公署,1940年2月29日绥德县解放,在县城设立绥德分区行政督察专员公署,隶属陕甘宁边区政府,

绥德县地图辖绥德、米脂、佳县、吴堡、清涧5县。1944年元月,绥德分区增辖新成立的子洲县。1948年7月,绥德分区又增辖横山县、镇川县。1949年5月,绥德分区改属陕北行政公署(驻地延安)。1950年5月,绥德分区行政督察专员公署改为绥德分区专员公署(绥德专区),隶属陕西省,辖绥德、米脂、佳县、吴堡、清涧、子洲、子长、延川等8县。1956年10月,绥德专区撤销,绥德县划属榆林专区。1958年12月,清涧、子洲、吴堡3县并归绥德县,1961年8月划出。1969年榆林分区专员公署(榆林专区)改称榆林地区行政公署,绥德县属之,一直至今。

绥德县

东经110°04′~110°41′,北纬37°16′~37°45′。东靠吴堡,西接子洲,南邻清涧,北连米脂,东北角与佳县接壤,东南隔黄河与山西省柳林县相望。绥德县城距榆林地区驻地榆林县城120公里,距省会西安市600公里。绥德县地处陕北腹地,历为陕北交通枢纽。南达延安、西安,北通榆林、内蒙,东抵吴堡、山西,西到定边、宁夏。横穿晋、秦、宁的307国道与纵贯陕、蒙的210国道在绥德县城相交。

地貌

绥德县地势东北部最高,东南部最低,总的趋势是由西北部向东南部逐步降低。绥德县在海拔607.8米至1,287米之间,平均海拔920米。黄河在县东南界弯曲南流。无定河由县北向东南贯流。大理河由县西北向东南流,于县城东北入无定河。淮宁河由县西南向东北流,于邓家楼入无定河。绥德县属黄土丘陵沟壑区第一附区,是典型的峁梁状黄土丘陵沟壑区,以峁状为主。又由于黄河与无定河的切割和冲积,形成无定河河川地和黄河峪谷区。

气候

绥德县属温带大陆性半干旱气候,年平均降雨量486毫米,年平均气温9.7度,无霜期165天,年总辐射量(光量)为132.49千卡/cm2。年平均气温为9.7℃。一年中最热的是7月,月平均气温为24℃;最冷是1月,月平均气温为零下7.5℃。气温年较差为31.5℃。年极端最高气温38.4℃,年极端最低气温为零下25.4℃。

资源编辑水资源

绥德县境内河流全属黄河水系,流经

绥德县无定河的一级河流有黄河,二级河流有无定河,四级河流有大理河、淮宁河,五级河流有义合河。绥德县五级以下河流共483条。所有大小河流包括入境流量,共计径流量990.86立方米/秒,其中自产水量0.8381立方米/秒,入境流量990.02立方米/秒。年径流量312.4776亿立方米。

植被资源

自然植被面积为831230亩,占绥德县总土地面积的30%,覆盖度为10~20%,生长的主要是灌木、野草和野花。灌木主要有柠条、酸枣、乌柳、羊厌厌等。野草有400多种,其中主要有18科80多种,以菊科、禾本科为主,次为豆科、十字花科、蔷薇科、旋花科、百合科等。野花有4类、60多种、100多个品种。林业用地面积1027672亩,占总土地面积的37.09%,其中有林地343906.5亩,灌木林地121亩,疏林地932亩,未成林造林地82697.3亩,苗圃地240亩,宜林地599775.2亩,森林覆盖率15.4%。

动物资源

兽类:有狐狸、獾、狼、黄鼠狼、松鼠、老鼠、野兔、“兔鼠子”、狯等。禽类:有麻雀、喜鹊、鸽子、啄木鸟、老鹰、鹞子、猫头鹰、枭、燕子、天公鸡、百灵鸟、斑鸠、布谷鸟、乌鸦、雉、蝙蝠、“腊嘴”、“清翅”、“柏皱皱”、“鸽虎”等。虫类:有蝎、蚂蚁、蚊子、臭虫、蝴蝶、蜂(土蜂、马蜂、黄蜂等)、蜻蜓、螳螂、蚂蚱、蜘蛛、蟋蟀、萤火虫、屎克郎、蜥蜴、“毛油夜”、壮地虫、“捎秃子”、“鞋地虫”、粟灰螟、瓢虫、蚜虫、粘虫、红蜘蛛、蝼蛄、地老虎、金龟子、金针虫、枣步曲、油旱等。

人口编辑

绥德县滨河大道-众志成城1953年,绥德县共有37851户,人口:64469人,其中男84026人,女80443人,性比例104:45。1964年,绥德县共总户数:50635户,总人口:216622人,其中男111356人,女105266人。非农业人口14033人,占总人口的6.48%。1982年,绥德县总户数:65750户,其中家庭户65398户,集体户352户。总人口:260076人,其中家庭户250208人,集体户9868人,家庭户户均人口3.83人。性别构成:男134846人,占总人口的51.85%;女125,230人,占总人口的48.15%;性比例(女性为100)为107.68。2000年,绥德县总人口310880人,其中:名州镇42739人、薜家峁镇11880人、崔家湾镇18745人、定仙焉镇8667人、枣林坪镇9197人、义合镇18649人、吉镇镇11715人、薜家河镇12221人、四十铺镇21993人、石家湾镇15868人、田庄镇12133人、辛店乡26381人、白家碱乡11759人、苏家岩乡5471人、河底乡5607人、田家岔乡7002人、中角乡11901人、马家川乡8291人、土地岔乡8611人、满堂川乡10950人、赵家砭乡9170人、韭园沟乡8836人、张家砭乡22313人。 2012年,绥德县总人口365238人,比2011年增加2114人,其中:城镇人口147556人,城镇化率40.4%,共有134535户,比2011年增加3543户。生人口6022人,出生率为16.5‰;死亡人口2805人,死亡率为4.5‰;自然增长3217人。人口性别比为108:100。

经济编辑农业

1940年绥德解放,在共产党的领导下,经过土地改革、农业合作化、人民公社以及生产责任制等所有制的变革和体制的调整,使农业生产力不断向前发展。1949到1989年,绥德县农业总产值由1401万元提高到6111万元,其中种植业产值由1297万元提高到4243万元,林业产值由2万元提高到469万元,畜牧业产值由68万元提高到780万元,副业产值由34万元提高到617万元,渔业产值从无发展到2万元。农业收入由1972年的713万元提高到1989年的6848万元,其中种植业收入由628万元提高到5102万元,林业收入由10万元提高到614万元,畜牧业

绥德县文化广场大楼收入由16.7万元提高到854万元,副业收入由58.3万元提高到276万元。粮食作物总产量由22178吨提高到48798吨,平均亩产由22公斤提高到82公斤;林木面积从不足万亩发展到62.11万亩;大家畜由5859头增加到10955头,猪由2252头增加到36412头,羊由8028只增加到111973只,家禽由4.4万只增加到22.72万只。1989年,水利建设使水浇地面积增至53066亩,占绥德县农耕地面积的6.6%;水土保持治理面积925.3平方公里,占绥德县总面积的50%。 2012年,绥德县粮食种植面积382296亩,油料种植面积149151亩,粮食产量87932吨,平均亩产230公斤;其中:夏粮产量946吨,秋粮产量86986吨,油料产量20870吨。肉类总产量4107吨,其中:猪肉产量2004吨,羊肉产量1228吨,牛肉产量251吨,生猪年末存栏19858头,生猪出栏27608头,奶类产量5958吨,禽蛋产量4032吨,大牲畜年末存栏11156头,家禽年末存栏46.59万只。

工业

民国年间,绥德县手工业从业人员已达千余人,大都散居于城乡各地。主要行业有铁木、砖瓦、缝纫、皮麻、酿造、编织、雕刻、绱鞋、修理等10多种,其中从业人员多、行业较大、较有名气的有砖瓦窑、烧酒坊、染坊、铁匠铺、毡坊、鞋铺、缝纫铺等。尤其是城内的印染业,发展较快,印染的各种土布除销本地外,还销往周边县市。此期,从事手工业者大都是个体户和农村家庭手工业者。由于设备简陋,生产工具落后,工艺水平低,生产效率不高,产品销路不广,加上封建盘剥与战争的影响,手工业时盛时衰,此存彼亡常有发生。1952年,有棉纺织业56户100人,年织白土布5120丈;针织业23户26人,年织土线袜子5612双;毛织业20户60人,年织毛口袋2142条。另外还有铁业、木业、印染、皮麻、缝纫、棉花加工(推花、轧花)等。1954年,绥德县有手工业278户,其中铁业15户39人,木业87户156人,棉花加工22户45人,缝纫76户90人,染布40户50人,毛织业38户60人。1954年,绥德县把从事手工业者逐步组织起来,走合作化道路。1956年基本上完成手工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实行了手工业合作化,生产经营方式由个体分散、盲目生产,转变为集体有计划的生产,使工业生产得到进一步发展。绥德县1954年完成工业总产值166.2万元,是1949年的17倍。1958年,在大跃进的热潮中,绥德县掀起“办厂热”,共新办各种不同类型的工业企业19个,主要有玻璃厂、地毯厂、木器厂、农机厂等,当年工业总产值为265.6万元。但由于脱离实际,贪多求快,盲目建厂,不少工厂因资金不足、技术力量薄弱、产品质量低劣而被迫停产。再加上“一平二调”的共产风和三年自然灾害造成的经济困难,1963年工业总产值下降到82.3万元。1965年,又因遭受严重自然灾害,工业总产值下降至44万元。1970年后,又陆续新建水泥厂、化工厂、铸锅厂、五金厂、木器厂、刺绣厂、针织厂等工业企业。但由于“文化大革命”的干扰,生产秩序混乱,不讲核算,不讲积累,经济效益差。1976年,绥德县有各种不同类型的工业企业46个,工业总产值为640.8万元。1989年,绥德县有工业企业83个,其中全民所有制企业17个,集体所有制企业66个。1989年的主要产品产量,售电1150.6万度,原煤2.1万吨,水泥1.09万吨,青红砖5528万块,铁锅8.44万口,服装13.53万件,纸箱28.68万个,布鞋29.09万双,手套12.91万双,粉条0. 18万吨。工业总产值4037.1万元,是1949年的400多倍,1978年的5.85倍,占绥德县工农业总产值10148万元的39.9%。实现利润141万元,上缴税金121万元。 2012年,绥德县实现工业增加值5.82亿元,其中: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2.10亿元,规模以下工业增加值3.72亿元,完成建筑业总产值9.70亿元,实现建筑业增加值3.53亿元。

商业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建立国营商业,

绥德县永乐大道-与时俱进供销合作商业也有了进一步的发展,形成国营、供销合作社、私营商业三者共存的商业体制。1953年,根据党的政策,对市场实行严格管理,从而确立了国营商业的主导地位。1956年,对私营商业实行社会主义改造,有的变为公私合营,有的组成合作店、组,实行集体核算,自负盈亏。1958年,供销社与国营商业合并,撤网并点,关闭自由市场。“文化大革命”期间,自由市场基本关闭,私营商业完全取消,供销合作社再度与国营商业合并,市场完全由国营商业独家经营,形成商品流通渠道的单一化,商品品种单调,一些日用品和耐用品长期短缺,不得不再次实行计划供应,同时也出现了买商品走“后门”等不正之风。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改革商业体制,恢复个体商业,全面开放自由市场,国营商业与供销合作社商业引进竞争机制,实行承包、租赁等经营方式。1989年,绥德县商业从业人员8150人,零售点2967个,国内纯购进总额10930万元,纯销售总额16902万元。分别较1966年提高4.4倍和7.4倍,较1978年提高1.8倍和2.1倍。 2012年,绥德县完成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38.58亿元。分行业看,批发销售额82.49亿元,零售销售额10.86亿元,住宿营业额0.71亿元,餐饮营业额1.69亿元。

交通编辑绥德县分别于1997年、2003年实现661个行政村村村通路、20个乡镇乡乡通油路的目标。通村路中,通沥青路176个村,通砂石路52个村,通土路433个村。公路通车里程1654.3公里,其中国道110公里,农村公路1544.3公里(县道152.5公里、乡道63.6公里、村道1328.2公里),农村公路中,沥青路面183.4公里,砂石路面120公里,无路面里程1240.9公里;晴雨通车里程413.4公里,公路养护里程371公里,公路绿化里程140公里,公路桥梁12031延米/373座,公路密度为89公里/百平方公里。2012年,绥德县在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增加值3.789亿元,营运汽车拥有量1134 辆,其中营运货车986辆,营运客车458辆(大型客车14辆,中型客车132辆,小型客车141辆,出租车171辆,公交车51辆)。县内公交线路5条,投放公交车51辆;客运班线68条,其中省际班线车11条;跨市班线3条;市县内班线51条;乡镇通班车率100%,行政村通班车率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