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光市国家税务局,负责明光市范围内由国税征收管理的各税种。明光市国税局是正科级单位设10个内设机构(正股级)、1个直属机构(副科级)、5个派出机构(副科级)、1个事业单位(正股级)。 明光市国家税务局以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线,以打造“文明国税”为目标,以创建长效机制为保障,坚持走“明光特色,国税特点”的创建路子,大力实施“文明兴税、文明强税”创建战略,开展丰富多彩创建活动,努力在推进文明创建,服务小康社会建设上实现新的突破。连续4届荣膺“安徽省文明单位”称号;滁州市级“巾帼文明岗”、“青年文明号”称号;明光市级“文明单位标兵”等称号。1名同志荣获“第八届文明五好家庭”、1名同志作为滁州市唯一1名候选人参评全国第三届道德模范评选工作。1名同志荣获“明光市三八红旗手”称号,1名同志荣获“明光市文明五好家庭”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