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凤阳县国家税务局位于安徽省凤阳县府城镇东华路,于1994年9月正式组建成立,现有在职干部职工135人,担负着全县近6000户纳税人的国税征管工作。县局机关内设10个行政股室,1个直属机构,1个事业单位;下设总铺、临淮、大庙、刘府等4个派出机构,主要负责全县国内增值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储蓄存款利息所得个人所得税、车辆购置税的政策管理及征收管理以及出口退税工作。
多年来,凤阳县国家税务局在滁州市国家税务局及凤阳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组织收入为中心,内抓管理,外树形象,在组织收入、业务建设、队伍建设、基层建设、文明创建、税收信息化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取得了很大的成绩。凤阳县国家税务局自2000年被安徽省委、省政府联合授予“安徽省第四届文明单位”以来,连续蝉联安徽省第五届、第六届、第七届、第八届、第九届文明单位称号,下辖4个分局均被县委、县政府授予“人民满意的基层分局”称号。
今后一个时期,全县国税干部职工将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安徽省国家税务局确定的“十一项工程”,即班子建设工程、干部素质工程、金税工程、业务重组工程、丰源工程、服务工程、系统党建工程、廉政工程、文明建设工程、安居工程、健康工程,积极开拓,不断创新,狠抓落实,努力推动各项国税工作,全面开创国税事业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