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源区国家税务局是主管太原市晋源区国家税收工作的行政机构,实行垂直领导管理体制。 其主要职责是:(一)贯彻执行国家税收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当地实际情况,研究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二)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规划,研究制定本单位税收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三)根据本地区经济税源和市国家税务局下达的税收计划编制、分配和下达本单位税收收入计划,并组织实施,确保完成税收任务。充分运用税收杠杆对经济进行宏观调控和监督,促进辖区经济发展。(四)负责本地区中央税、中央地方共享税等税种的征收管理和稽查工作;负责增值税专用发票、普通发票和其他税收票证的管理工作。(五)负责监督检查本单位的税收执法情况;负责税务行政处罚听证、行政复议和诉讼工作。(六)负责本地区进出口税收和涉外税收的管理工作。(七)负责本单位的税收会计、统计工作。(八)负责本单位经费、财务、基本建设和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审计和政府采购工作。(九)负责本单位机构、编制和人事管理工作,管理下一级国家税务局领导班子。(十)负责本单位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和基层建设,负责教育培训管理工作。(十一)负责本单位的纪检、监察工作。(十二)负责组织本单位税收科研、学术交流以及科研成果鉴定、评选、推广和奖励工作。(十三)负责本单位税收信息化工作的规划和实施,建设和管理信息单位。(十四)贯彻执行税收政策,分析税收信息,掌握税收动态,组织税法宣传工作。(十五)承办上级国家税务局和当地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