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贯彻执行税收征收管理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研究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组织实施本局税收征收管理改革;
2.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规划,研究制定本局税收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3.负责本地区中央税、共享税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基金(费)的征收管理、税源管理、纳税评估、反避税和稽查工作,依法应收尽收;负责增值税专用发票、普通发票和其他税收票证的管理工作;
4.监督检查本局的税收执法活动和内部行政管理活动;负责税务行政处罚听证、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讼工作;
5.负责规划和组织实施本局纳税服务体系建设;制定和监督执行本局纳税服务管理制度;贯彻执行纳税人权益保障规章制度,研究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6.组织实施对纳税人进行分类管理、专业化服务,负责对大型企业的纳税服务及税源管理;
7.组织实施本局税收收入计划,负责本局的税收会计、统计核算工作;
8.负责规划和组织实施本局税收管理信息化建设;制定本局税收管理信息化制度;承担本局金税工程的推广和应用工作;
9.负责本地区进出口税收和国际税收管理工作;
10.组织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反腐败工作及行风建设;
11.在权限范围内管理本局的人员和经费等工作;
12.承办泸州市国家税务局和古蔺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