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平市国家税务局成立于1994年9月30日。桂平市国家税务局直属贵港市国家税务局领导,为正科级单位,实行人员、编制、机构、经费“四垂直”管理。桂平市国家税务局机关内设机构8个,级别为正股级。管辖有各类纳税户7462户,其中内资企业651户,外资企业19户,个体工商户6012户(达起征点1572户,不达起征点4430户)。
具体是:办公室、政策法规股、税源管理股、收入核算股、纳税服务股(办税服务厅)、征收管理股、人事教育股、监察室。另设机关党办,级别为正股级。1个直属机构:稽查局,级别为副科级。1个直属事业单位:信息中心,级别为正股级。派出机构5个:社坡、麻垌、蒙圩、金田、西山5个税务分局,级别为副科级。桂平市国家税务局的主要职能是贯彻执行国家税收政策、法律和上级机关的规定,检查所属单位执行税收政策、法律、规定的情况,负责桂平市辖区内增值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储蓄存款利息个人所得税、车辆购置税等多项税收的征收和管理,编制、执行、考核工商税收计划。2009年有在职干部职工187人,离退休干部123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