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台市地方税务局成立于1994年9月,1999年1月实行省局垂直管理,2011年3月进行税源专业化管理改革,更名为盐城市东台地方税务局,系江苏省盐城地方税务局的直属机构,2012年4月进一步深化税源专业化管理改革,实行风险管理外分模式。 盐城市东台地方税务局是履行东台市地方税收征收管理服务职能的行政执法单位。目前负责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资源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印花税、土地增值税、房产税、车船税、契税、耕地占用税等税种和社会保险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防洪保安基金、文化事业建设费、人防建设基金等省政府开征的基金费的征收管理。主要职责有: 一、贯彻执行税收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并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 二、承担国务院、省政府及当地政府指定的各项地方税收、基金(费)的征收管理工作,管理地税发票和其他税收票证。 三、组织实施纳税服务工作,规范纳税服务行为,履行纳税服务义务;监督执行本地区纳税人权益保障制度,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 四、监督检查税收执法活动,负责税务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 五、承担税源管理工作,编制、分配和下达税收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税收会计、统计核算工作。 六、承担税收稽查工作,负责税务违法案件的查处工作。 七、负责制定税收管理信息化制度,组织实施税收管理信息化建设工作。 八、负责干部队伍管理、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干部培训教育工作;组织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责机关作风、行风建设。 九、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邮政编码:224200 单位地址:江苏省东台市金海东路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