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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114票务网 > 吉林省国税局 > 通化市国税局 > 东昌区国税局
名称:

东昌区国税局

网址:
th.jl-n-tax.gov.cn
电话
0435-3203081
邮编:
134000
地址:
吉林省通化市东昌区沿江路7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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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昌区国税局介绍

通化市国家税务局组建于1994年9月。现有内设科室9个:办公室、人事科、教育科、监察室、计划财务科、流转税管理科、征收管理科、所得税管理科、政策法规科;事业单位3个:信息中心、发票管理所、机关服务中心。下辖4个市局直属机构:江东管理分局、江西管理分局、二道江管理分局、征收分局和1个稽查局。下设5个县(市)局:梅河口市局、集安市局、通化县局、柳河县局、辉南县局。全市国税系统现有干部职工1139人。负责全市1017户国有企业、 1997户集体企业、148户股份制企业、18户联营企业、510户有限责任公司、212户股份有限公司、741户私营企业、62户三资企业、21331 户个体工商业户,以及109处集贸市场的税收征管工作。通化市国家税务局负责辖区内纳税人的中央税、中央与地方共享税的税收征管工作。征管范围包括:增值税;消费税;中央企业所得税;中央级金融保险营业税;中央与地方所属企事业单位组成的联营、股份制企业缴纳的所得税;地方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的企业所得税;2002年1月1日以后注册的企事业单位缴纳的所得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储蓄存款利息个人所得税;车辆购置税;出口退(免)税等。

主要职能编辑(1)贯彻执行国家的税收法律、法规、政策和规章,并结合通化地区实际,研究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2)根据本地经济发展规划,研究制定本系统税收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3)根据经济税源和上级局下达的税收计划,编制、分配和下达本系统税收收入计划并组织实施。(4)负责征管范围内各税种的征收管理和稽查工作;负责增值税专用发票、普通发票和其它税收票证的管理工作。(5)负责进出口税收和涉外税收的管理工作。(6)负责监督检查本系统税收执法情况;负责税务行政处罚听证、行政复议和诉讼工作。(7)负责本系统的税收会计、统计工作。(8)负责本系统经费、财务、基本建设和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审计和政府采购工作。(9)负责本系统机构、编制和人事管理工作。(10)负责本系统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基层建设和教育培训管理工作。(11)负责本系统的纪检、监察工作。(12)负责本系统税收信息化、现代化工作的规划和实施,建设和管理信息系统。(13)开展税收工作调研,分析税收信息,掌握税收动态,组织税法宣传工作。(14)承办上级局和本地党委、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1]

机构设置编辑办公室【职 责】拟订本系统年度工作计划、有关工作制度;起草和审核重要文稿;负责机关文电、机要、会务、档案、督办、信访、保密、密码等工作;承担税收宣传、新闻发布及机关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承办网站运行和维护工作;组织税收科研、学术交流工作;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有关事项。政策法规科【职 责】组织落实综合性税收政策;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承办局外综合性税收政策文件会办工作;承担重大税收案件审理工作;办理行政复议、赔偿案件及行政诉讼案件;组织实施税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承担税收执法质量考核工作;配合财政、审计等部门对税务部门的监督与审计工作。货物和劳务税科【职 责】组织实施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车辆购置税的征收管理工作,拟订征收管理具体实施办法;对有关税种的具体业务问题进行解释和处理;组织实施有关税种的纳税评估、税源管理等办法;管理增值税专用发票;指导有关税种的日常管理、日常检查;参与有关税种的纳税辅导、咨询服务、税收法律救济工作。所得税科【职 责】组织实施企业所得税、储蓄存款利息所得税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基金(费)等征收管理工作,拟订征收管理具体实施办法;对有关税种的具体业务问题进行解释和处理;组织实施有关税种的纳税评估、税源管理、税基管理、汇算清缴等办法;指导有关税种的日常管理、日常检查;参与有关税种的纳税辅导、咨询服务、税收法律救济工作。承担对大型企业提供纳税服务工作;承担对大型企业的税源管理、纳税评估和日常检查工作;承办汇总(合并)纳税企业税收日常检查的有关工作;承担有关税收法律法规和国家(地区)间税收协议、协定(安排)的具体执行工作;组织实施特别纳税调整工作,解释和处理具体业务问题;管理机关和系统外事工作。收入核算科【职 责】牵头编制年度税收计划、出口退(免)税计划,分配下达年度免抵调库计划;监督检查税款缴、退库情况;开展税收收入分析预测、税收收入能力估算及重点税源监控、企业税收资料调查工作;承担税收会计核算、统计核算、税收票证管理等相关工作;承担税收收入数据的综合管理应用工作。纳税服务科【职 责】组织、协调和指导本系统各部门、各税种、各环节的纳税服务工作;组织实施纳税服务工作规范和操作规程;组织落实纳税人权益保障规章制度及规范性文件;组织协调、实施纳税辅导、咨询服务、税收法律救济等工作,受理纳税人投诉;指导税收争议的调解;承担12366热线、网站纳税服务等相关工作。征收管理科【职 责】组织落实综合性税收征管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拟订具体操作办法;组织实施综合性纳税评估办法,承办征管质量考核、风险管理和税收收入征管因素分析工作;承担税务登记、纳税申报、普通发票管理、税控器具推广应用等方面的相关工作;组织落实个体和集贸市场税收征管、税收管理员制度。财务管理科【职 责】组织实施会计核算、会计基础规范工作,分析考核征税成本;组织实施国库集中支付工作,办理具体支付事项;承担本系统基本建设、资产管理、政府采购、着装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财务管理、基本建设项目、大宗物品采购审计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人事科【职 责】组织落实干部人事管理制度;承担机构编制、干部任免、人员调配、劳动工资、人事档案、公务员管理、专业技术职务管理等人事工作;承担下一级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和后备干部的管理、考核及监督工作;监督检查本系统执行干部人事规章制度情况;拟订年度巡视工作计划,组织开展巡视工作。教育科【职 责】组织实施本系统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税务文化建设和基层建设;拟订并组织实施人员培训、学历教育工作规划、年度计划,开展培训质量考核与评估;指导系统党建、工会、共青团、妇委会工作。监察室【职 责】组织落实纪律检查、行政监察工作制度,拟订具体实施办法;监督检查下一级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贯彻民主集中制、选拔任用干部、贯彻党风廉政责任制和廉政勤政的情况;组织协调本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受理对本系统工作人员违法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及有关申诉;查处本系统工作人员违法违纪案件及其他重要案件;开展执法监察和纠风工作。进出口税收管理科【职 责】组织实施进出口贸易税收管理工作,拟订税收管理具体实施办法;承担出口货物退免税的审核审批、年终清算工作;组织进出口税收政策执行情况的日常监督检查;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反骗税工作。机关党委办公室【职 责】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承担机关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承担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训考察工作及发展党员工作。离退休干部科【职 责】承担机关离退休干部的服务和管理工作,指导本系统离退休干部工作。信息中心【职 责】落实税收管理信息化建设规划和实施方案,执行信息系统管理制度和技术标准;承担本系统信息化建设的技术支持、保障工作;承担税收管理信息系统的运行维护工作;组织本系统信息安全管理与实施。机关服务中心【职 责】承担机关后勤事务的管理、保障和服务工作,拟订机关事务具体工作制度并组织实施;承担机关办公用品的采购、保管、分配、维修;参与机关后勤体制改革工作;指导本系统后勤服务工作。票证中心【职 责】承担税收票证、增值税专用发票、普通发票的管理工作。税务学会【职 责】组织会员开展税收科研活动;研究税收工作的历史经验和发展趋势,了解世界税收动态和全国税收发展态势;贯彻执行上级学会的工作部署,组织评选、奖励全市先进税务学会和学会先进工作者,组织评选优秀税收科研成果;协助和指导县(市、区)局学会或学会分会开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