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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114票务网 > 广西壮族自治区国税局 > 梧州市国税局 > 长洲区国税局
名称:

长洲区国税局

网址:
wz.gxgs.gov.cn/
电话
0774-3830518
邮编:
543000
地址:
新兴二路6号附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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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洲区国税局介绍

梧州市国家税务局1994年9月19日正式成立,目前下辖万秀区、蝶山区、长洲区、苍梧县、岑溪市、藤县、蒙山县7个县(市、区)国家税务局和稽查局、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分局2个直属机构以及办公室、法规政策科、货物和劳务税科、所得税科、大企业和国际税务管理科、收入核算科、纳税服务科(纳税服务中心)、征收管理科、财务管理科、人事科、教育科、监察室、进出口税收管理科、机关党办14个科室和信息中心、服务中心、票证中心3个事业单位,全市国税系统在职干部职工725人,离退休老干部297人,担负着梧州市境内中央级税收以及中央和地方共享税的征收、管理和稽查工作,全市纳入国税机关管理的纳税业户为2.25万户。

机构荣誉编辑近年,梧州市国税局在全区国税系统“五大目标”绩效考核中,综合得分连续两年名列14个地级市局前三名。先后荣获全市招商引资“优秀服务单位”、“星级服务单位”、全市“文明行业”、全国税务系统“文明单位”、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等称号,全系统7个县(市、区)局全部荣获自治区“文明单位”,7个办税服务厅荣获市级“文明服务示范窗口”。[1]

机构职能编辑(一)贯彻执行税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并结合本地实际情况,研究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二)贯彻执行税收征收管理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研究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组织实施本系统税收征收管理改革。(三)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规划,研究制定本系统税收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四)负责本地区中央税、共享税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基金(费)的征收管理、税源管理、纳税评估、反避税和稽查工作,力争税款应收尽收;负责增值税专用发票、普通发票和其他税收票证的管理工作。(五)监督检查本系统的税收执法活动和内部行政管理活动;负责税务行政处罚听证、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讼工作。(六)负责规划和组织实施本系统纳税服务体系建设;制定和监督执行本系统纳税服务管理制度;贯彻执行纳税人权益保障规章制度,研究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监督实施注册税务师管理制度。(七)组织实施对纳税人进行分类管理和专业化服务,组织实施对大型企业的纳税服务和税源管理。(八)编制、分配和下达本系统税收收入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本系统的税收会计、统计核算工作。(九)负责规划和组织实施本系统税收管理信息化建设;制定本系统税收管理信息化制度;承担本系统金税工程的推广和应用工作。(十)负责本地区进出口税收和国际税收管理工作。(十一)组织开展本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反腐败工作及行风建设。(十二)垂直管理本系统的机构、编制、人员和经费等工作。(十三)承办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和梧州市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2]

机构设置编辑

综述梧州市国家税务局内设行政机构9个,直属机构2个、事业单位3个,具体机构设置、职能配置如下。

内设机构(一)办公室制定局机关和本系统的年度工作计划及长远发展规划;处理局机关日常政务,起草和审核有关文件和报告;负责综合性会议组织、秘书事务、文电处理、文书档案、文印、信访、保密、调研、政务信息、税收宣传和外事工作;负责组织税收科研、学术交流和科研成果的鉴定、评选、推广及奖励工作;制定办公规章制度;负责本系统目标管理考核及督查督办工作;组织实施综合行政管理信息系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协助局领导对有关工作进行综合协调。(二)政策法规科进行税收政策调查研究;负责本机关的日常法律事务和综合税收业务的协调;负责对本机关制定的税收规范性文件进行法律把关、清理、鉴定和汇编;负责地方性税收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备查备案;负责税收执法检查的指导、组织、协调、实施和处理工作;负责指导和办理重大税务案件的审理和行政处罚听证工作;负责指导和办理税务行政复议、税务行政诉讼、税务行政赔偿工作;牵头组织和指导税收执法责任制的实施。(三)流转税管理科负责流转税等税种税政业务并对其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拟订有关流转税征收管理的具体办法;管理增值税专用发票;负责金税工程流转税业务的管理及推广应用工作。(四)所得税管理科负责所得税税政业务并对其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拟订有关所得税征收管理的具体办法;负责城市商业银行、城乡信用社的财务制度管理工作。(五)进出口税收管理科负责国家进出口税收政策及管理办法的贯彻落实、日常监督检查工作;负责出口货物退免税的审核审批、年终清算;负责出口货物退免税信息化管理系统的推广应用和维护工作;配合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反避税检查。负责国际税收协定执行、反避税实施、涉外税务审计、情报交换、我国及外国居民跨国收益税收监管等国际税务事项管理;负责现行涉外企业所得税税收政策管理并对执行情况和日常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六)征收管理科组织实施综合性税收征管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并制定综合性税收征管制度和办法;负责税务登记等税收资料的管理;牵头对征管质量的综合考核;指导个体工商户和集贸市场税收征管;负责组织征管软件和除涉及增值税防伪税控以外的税控器具的推广和应用工作;负责社会性协税护税及协助司法机关打击伪造、倒卖、盗窃普通发票等违法活动;负责税款缓缴、呆帐税金、死欠税款核销管理工作;牵头负责纳税评估综合性制度、办法的制定和组织实施工作;负责纳税服务、日常税源基础管理、日常管理性检查及其综合制度、办法的制定;负责税务代理工作的监督、管理、指导。(七)计划统计科负责税收计划管理、税收会计、统计和信息数据的分析汇总;承担纳税人申报纳税信息的集中处理和会统核算工作,组织并检查税款入、退库;负责税源资料的调查和测算,进行税收分析,监控重点税源;负责对税收票证的管理。负责市局机关本级及系统经费、财务、基本建设、装备和资产的管理工作;组织内部审计和政府采购工作;负责所属单位的财务管理和监督。(八)人事教育科研究和执行人事管理制度;负责机构、编制、任免、考核、录用、调配、交流、辞退、劳动工资、人事档案管理、专业技术职务等人事管理工作;负责对下一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监督管理和后备人选的培养选拔工作;负责本系统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和基层建设;负责教育培训管理工作;指导系统党建、工会、共青团和妇联工作。负责本系统干部的职务培训、岗前培训、业务培训等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的管理和服务工作,指导本系统离退休干部的管理和服务工作。(九)监察室负责本系统各级国税机关及工作人员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情况的监督检查;负责本系统党的纪律检查、行政监察和廉政建设工作;负责执法监察和纠风工作;负责本级管理干部信访举报、违法违纪案件和系统内重大案件查处工作。另设机关党委办公室:负责局机关和直属机构、事业单位的党务、纪律检查、工会、共青团、妇联工作;负责市局机关精神文明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和计划生育。

直属机构(一)市局稽查局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本系统的税收检查工作;负责对年度检查计划确定的重点税源企业和税务违法案件的查处、审理、执行工作;贯彻执行税务稽查规章制度,拟定具体实施办法;负责税收举报案件的受理、转办、或初查、检查;对下级税收检查情况进行复查复审;负责与公安、检察、审判机关协调税务稽查中的司法工作;负责金税工程发票协查工作;负责牵头组织税收专项检查工作。(二)车辆购置税办公室负责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定;负责本辖区车辆购置税的征收管理工作;负责车辆购置税车辆价格信息、车辆税收一条龙管理有关信息的采集和未核定计税价格的核定工作;负责车辆购置税票证管理和车辆购置税收入的计统工作;负责车辆购置税减征、免征、退税、换(补)证的审、报、批工作;负责车辆购置税档案的管理。

事业单位(一)信息中心组织税收管理、综合行政管理等信息系统建设;执行信息系统管理制度和技术标准;建立、管理和维护计算机网络与涉税信息等综合数据库;参与组织应用软件开发和税控器具的推广、应用及技术培训工作;负责计算机设备的维修、维护、调配管理。(二)机关服务中心拟定局机关后勤服务和行政事务的规章制度及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局机关后勤服务的组织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综合治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办公物品的采购、保管、分配和维修工作;负责局机关房产管理、安全保卫、医疗保健等工作;负责局机关装备管理。(三)票证中心负责增值税专用发票、普通发票、税收票证、税务登记证、检查证的保管、运输、发送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