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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长寿区国税局

网址:
www.cqsw.gov.cn/cqgszz/csq
电话
023-40244337
邮编:
401220
地址:
长寿区桃源西路七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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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寿区国税局介绍

长寿区国家税务局肩负着辖区内工商企业的增值税、消费税、内外资企业所得税、储蓄存款利息个人所得税的征收管理工作。 单位简介 国税局会议 现征管的纳税户9469户,其中一般纳税人771户,个体工商户7138户。 “十一五” 期间,全局组织税收收入44.54亿元,年均增幅达20.07%,是“十五”时期的2.9倍,增收27.83亿元。2010年,共完成税收收入11.39亿元,全区国税收入首次突破11亿元大关。 当前,全局在职干部职工150人,其中党员81人,占职工人数的54%,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147人,占职工人数的98%。离退休职工56人。局领导班子成员5人。下设7个科室及2个事业单位(信息中心、服务中心),1个稽查局、1个办税服务厅和7个基层税务所。 在重庆市国家税务局和中共长寿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长寿区国家税务局始终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为国聚财、为民收税”的思想,紧紧围绕“服务科学发展,共建和谐税收的”的工作主题,按照“抓六基、促和谐、保平安、树形象,争创全国先进单位;重调研、强征管、优服务、维秩序,服务发展上新台阶”的思路,坚持税收分析、掌控经济税源,优化纳税服务,扎实推进国税工作。“十一五”期间,全区税收收入平稳较快增长,重点税源企业由“十一五”初的32户增加到“十二五”初的84户,增幅为262.5%,重点税源比重由85.22%上升到88.06%,提高了2.84个百分点。“十一五”期间,全面落实税收优惠政策,依法为纳税人办理各项税收减免退税6.99亿元,比“十五”同期增长273.05%。其中减免退库4.42亿元,比同期增长72.66%,有力地支持了企业的发展,为服务长寿经济社会发展做出应有贡献。 多年来,全局群众性文明单位创建活动取得显著成果。截止2010年底,创建或保持了市级文明单位标兵1个、市级文明单位5个、区级文明单位4个,市局级文明单位9个、区局级文明单位10个,文明细胞创建覆盖率达100%。通过开展文明单位创建、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创先争优等一系列活动,全局上下涌现出一批爱岗敬业、勤奋工作的全国、全市及全区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在优化招商引资环境、推进税收事业发展的过程中发挥了积极作用。[1] 内设机构 办公室 拟订本单位年度工作计划、有关工作制度;组织起草和审核重要文稿;负责机关文电、机要、会务、档案、督办、信访、保密、密码等工作;承担面向社会的税收宣传、新闻发布及机关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承办网站运行和维护工作;组织税收科研、学术交流工作;组织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有关事项;负责组织交办的其他工作。 政策法规科 拟订并组织实施本单位依法行政、依法治税工作方案;组织协调涉及多税种、综合性税收政策的落实工作;组织开展综合性税收政策调研;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并定期进行清理、评估和反馈;承办局外涉及多税种、综合性税收政策文件会办工作;牵头重大税收案件审理及规范税务行政审批工作;办理行政复议、赔偿案件及行政诉讼案件;组织反补贴案件的应对工作;组织实施税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组织落实税收执法责任制制度、税收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承担税收执法质量考核工作;组织税收执法监督检查;督察落实税收执法检查结论;配合财政、审计等部门对税务部门的监督与审计工作;负责组织交办的其他工作。 货物和劳务税科 组织实施增值税、消费税、车辆购置税的征收管理工作,拟订征收管理具体实施办法;对有关税种的具体业务问题进行解释和处理;组织实施有关税种的纳税评估、税源管理等工作;管理增值税专用发票和车辆购置税票证;指导有关税种的日常管理、日常检查;参与有关税种的纳税辅导、咨询服务、税收法律救济工作;组织实施进出口贸易税收管理工作,拟订税收管理具体实施办法;承担出口货物退免税的审核审批、年终清算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反骗税工作;负责组织交办的其他工作。

国税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