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能: 1.贯彻落实国家税收法律、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结合代县实际情况,落实山西省国家税务局、忻州市国家税务局具体实施办法。 2. 贯彻执行税收征收管理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落实山西省国家税务局、忻州市国家税务局具体实施办法,组织实施本单位税收征收管理改革。 3.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规划,研究编制本单位税收收入计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4. 负责本地区中央税、共享税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基金(费)的征收管理、税源管理、纳税评估、反避税和稽查工作,力争税款应收尽收;负责增值税专用发票、普通发票和其他税收票证的管理工作。 5.监督检查本单位的税收执法情况和内部行政管理活动;负责税务行政处罚听证、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 6.编制、分配和下达本系统税收收入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本系统的税收会计、统计核算工作。 7.负责规划和组织实施本系统纳税服务体系建设;制定和监督执行本系统纳税服务管理制度;贯彻执行纳税人权益保障规章制度,落实山西省国家税务局、忻州市国家税务局具体实施办法。 8.组织实施对纳税人进行分类管理和专业化服务,组织实施对所辖大型企业的纳税服务、征收管理和日常税源管理。 9.组织实施本单位税收管理信息信息系统建设和管理;落实山西省国家税务局税收管理信息化制度;承担本系统金税工程的推广和应用工作。 10.研究税收理论和税收政策,分析税收信息,掌握税收动态,组织税法宣传工作。 11.负责本地区进出口税收和国际税收管理工作。 12.组织开展本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反腐败工作及行风建设。 13. 承办忻州市国家税务局和繁峙县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