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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114票务网 > 海南地税局 > 陵水地税局
名称:

陵水黎族自治县地税局

网址:
www.tax.hainan.gov.cn/hnportal/sxls/index.jhtml
电话
0898-83323301
邮编:
572400
地址:
海南省直辖县级行政单位陵水黎族自治县
申报网址:
http://www.tax.hainan.gov.cn/hnportal/bsfw/index.jhtml?id=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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陵水黎族自治县地税局

陵水黎族自治县地税介绍

海南省陵水黎族自治县地税局为您提供办税服务、信息公开、公众参与、申报纳税等服务。,

海南省陵水黎族自治县地税局申报纳税:http://www.tax.hainan.gov.cn/hnportal/bsfw/index.jhtml?id=3

海南省陵水黎族自治县地税局公众参与:http://www.tax.hainan.gov.cn/hnportal/gzcy/index.jhtml

陵水县地方税务局:贯彻执行税收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方针政策,制定具体办法和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地方各税、费、基金的征收管理、税源管理、纳税评估工作,编制税收收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税收会计、统计核算工作。监督检查税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贯彻执行情况,负责税务行政处罚听证、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讼工作。贯彻实施纳税服务工作规范、操作规程、纳税人权益保障规章制度。负责本单位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和公务员教育培训及纪检、监察和廉政教育工作。

(一)局机关内设机构职责

1.办公室(挂信访办公室牌子):制定并组织实施内部管理规章制度;起草和审核有关综合性文件和重要报告,负责会议组织、秘书事务、信息综合、文电处理、文书档案、机要保密、印鉴管理使用、政务公开和信访工作;负责督办工作;负责机关后勤管理和固定资产管理;承担面向社会的税收宣传工作;负责征管档案室的管理。

2.收入核算室:编制、分配税收计划,督促检查税收计划的执行情况;指导监督检查税款征收、缴库情况;申核和办理税款缴库(扣税)、退库;组织开展税源调查、税收收入分析预测、重点税源监控管理工作;组织实施税收会计、统计核算和税收票证管理工作和非税收入票据管理工作;负责税收收入数据的管理,审核申报办理欠税核销工作。

3.财务装备室:拟订财务、装备和基建管理办法;负责行政经费、工会经费、机关党委经费、基建经费、代征代扣手续费、举报兑奖等经费、发票兑奖经费的财务核算工作;办理各项经费的领拨和报销;负责物资采购;审核汇编财务预决算;负责审核和办理本单位各项财务收支;协调税收奖励资金。

4.组织人事室(挂老干部室牌子,与机关党委、机关工会、团支部合署办公):负责干部队伍组织建设和教育培训工作;组织开展职工干部思想政治工作;组织执行干部人事规章制度;承担干部的选拔、考察、任免、调配、交流等具体工作;负责监督检查人事干部制度执行情况;负责全局干部职工的编制、工资、津贴、福利、社保等工作;负责全局干部职工的监督、考核、奖惩工作;负责人事干部档案管理;负责住房公积金信息管理工作;负责本部门队伍建设。

老干部管理室:承担本单位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负责本部门队伍建设。

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建党务工作。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负责政治思想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和党员教育管理工作,负责基层党组织建设、党员管理和发展党员工作;领导工会、共青团、妇女组织,支持这些组织依照各自的章程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负责党纪党风工作,协助局党组管理各基层党组织和群众组织的干部,负责中心理论组学习和党组民主生活会具体组织事务工作,配合人事部门对局管各级行政领导干部进行考核和民主评议,对局管各级行政干部的任免、调动和奖惩提出意见和建议;负责本部门队伍建设。

机关工会:负责工会工作;负责税务文化建设工作;负责本部门队伍建设。

团支部:负责共青团及青年工作;负责本部门队伍建设。

5.监察内审室(与纪检组合署办公):受理办理对本单位工作人员违法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及有关申诉;查处本单位工作人员违法违纪案件及其他重要案件;负责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开展执法监察和纠风工作;负责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的落实;负责对税务机关和税务工作人员投诉举报的受理、分办及督办工作。监督检查税收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贯彻执行情况;负责落实税收执法责任制度、税收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开展税收执法督察检查;承担税收执法质量考核工作;督察落实税收执法检查结论和各类审计结论;组织实施内部财务管理、基本建设项目、大宗物品采购审计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6.征管和科技发展室:负责组织协调征收管理等工作;组织指导贯彻执行税收征管法规;组织制定征管操作规程及其相关征管制度;指导和监督发票管理工作;负责税收管理信息化建设中业务需求整合和流程优化的综合管理工作。

7.税政法规室(加挂行政审批办公室牌子):负责地方税种的税政管理工作;负责税种风险评估工作;负责税收案件的审理;负责税务行政复议、赔偿案件和行政诉讼案件。

行政审批办公室:负责税务行政审批管理工作。制定税务行政审批制度和工作规程;办理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检查指导税务行政许可审批管理工作。

(二)直属机构及其内设机构职责

1.社保规费征管局

负责全县社会保险费、工会经费、残疾人就业保障基金及省政府规定的其它规费的管理及指导工作。参与编制社会保险费年度预决算,进行社会保险费收入统计、分析和上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单位和个人的缴费明细情况;催缴社会保险费;对单位和个人社会保险费的缴纳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1)综合室:制定并组织实施内部管理规章制度;起草和审核有关综合性文件和重要报告;负责会议组织、秘书事务、信息综合、文件处理、文书档案、机要保密、政务公开;负责对社保规费法律、法规、政策及征收办法的宣传。

(2)征管室:负责社保规费申报缴纳的监督、管理、检查;负责缴费登记的注销管理;负责征管资料收集、整理、归档及移交工作等;负责参保登记信息的接收、缴费信息的传递;提供社保费法律、法规政策的咨询;编制、分配社保规费征收计划;督促检查社保费计划的执行情况;监督检查费款缴、退库情况;组织开展费源调查、社保规费收入分析预测、统计核算;负责社保规费收入数据的管理和发布;承担社保规费征管信息技术支持和技术保障工作。

(3)稽查室:负责社保规费的稽查工作(包括立案、检查、审理、执行及案件依法移送),负责受理社保规费的举报并查处。

2.直属分局

负责存量房评估系统指导和管理、个人出租房价格评估、二手房及土地交易价格的评估、局党组交办的其他事项。负责组织开展存量房数据采集管理工作。负责贯彻上级地方税收工作的方针、政策,围绕促进税法遵从,及时审核、采集、录入有关涉税信息;负责税收宣传、税收政策咨询,建立健全协税护税网络;负责征管资料的收集归档等日常税收征管工作;负责本单位队伍建设。

(1)综合室:安排、协调本局的综合性工作;草拟和审核综合性文字材料;负责本局会议组织安排、信息简报、保密、后勤管理等工作;负责本局各项规章制度和岗位责任制的制定、落实和考核;负责本分局印鉴使用、机要传递、档案管理、保密、文印等工作;负责固定资产使用、保管和执行有关财务工作。负责整理数据归集和报表报告上报工作。

(2)业务室:负责存量房交易价格的监督和管理;负责征管资料收集、整理、归档及移交工作等;负责存量房价格、个人出租房价格、二手房及土地交易价格数据的管理和发布。向税源管理部门提供评估信息并提出征管建议。

(三)派出机构及其内设机构职责

1.纳税服务管理局:指导纳税服务工作;组织制定纳税服务管理制度;实施纳税服务体系和税收信用体系建设;受理处理税务登记、纳税申报、发票使用方面违规违法事项以及办税服务厅等有关纳税服务投诉和举报;组织开展除行政复议、应诉以外的法律援助和救济服务;组织开展纳税辅导、咨询服务;开展面向纳税人的税法宣传服务;归口管理办税服务厅;负责本单位队伍建设。

(1)综合室:组织保障本分局行政运行管理工作。负责会议组织、文秘档案事务和文电处理、用印等;负责宣传、调研、信息和督办检查;作风纪律管理和财务管理工作。

(2)业务室:负责纳税服务热线、门户网站有关栏目、媒体宣传专栏、纳税人学校等纳税服务载体的建设和管理;负责税收信用体系建设;受理处理有关纳税服务的投诉、举报;为纳税人提供地方税收、社保规费征收的政策法规咨询和办税(费)指引,宣传税收法规政策;负责有关受理、办理涉税事项的后台管理等综合性工作。

(3)办税服务厅:负责办税大厅标准化建设;组织对纳税人开展税收宣传;负责大厅税费征收工作;负责办理纳税人税务登记;负责受理办理纳税申报、审核纳税资料、处理纳税违规违法等事项,以及各类涉税事项申请,传递、反馈、送达审批文书;负责为纳税人提供税法宣传和纳税咨询服务;负责纳税人发票销售、销号、开具;负责发票兑奖和录入季度报表等工作。

2.纳税评估管理局:贯彻落实上级有关纳税评估的工作制度及工作部署;制定纳税评估工作规范和工作计划;负责组织和指导本辖区内的纳税评估工作。负责重点企业及税源的具体纳税评估工作。负责纳税评估的政策宣传、咨询与辅导工作;负责收集与纳税评估有关的各种信息资料,向税源管理部门提供评估信息。

(1)综合室:组织保障本分局行政运行管理工作。负责会议组织、文秘档案事务和文电处理、用印等;负责宣传、调研、信息和督办检查;作风纪律管理和财务管理工作。

(2)业务室:负责组织实施纳税评估工作;负责重点企业及税源的具体纳税评估工作;负责评估过程中的涉税咨询与纳税辅导工作;负责收集与纳税评估有关的各种信息资料,向税源管理部门提供评估信息并提出征管建议。

3.第一税务分局:负责房地产、建筑安装行业(全县建筑安装企业、外来建筑安装企业、个体建筑安装业)的基础税源管理和日常检查等工作。组织实施对房地产、建安行业的税收收入分析和预测;开展房地产、建安企业的纳税评估工作。负责贯彻上级地方税收工作的方针、政策,围绕促进税法遵从,及时审核、采集、录入有关涉税信息;负责税收宣传、税收政策咨询,建立健全协税护税网络;负责日常检查和税源调查,处理一般性涉税违法、违规行为;负责涉税事项认定、调查、审核、审批以及发票发售和征管资料的收集归档等日常税收征管工作;负责本单位队伍建设。

4.第二税务分局:负责组织贯彻上级地方税收工作的方针、政策,围绕促进税法遵从,组织开展税收征收管理及纳税评估工作。负责除房地产、建筑安装行业以外的企(事)业单位税源管理,开展收入分析和预测,及时审核和录入有关涉税信息;负责税收宣传、税收政策咨询,建立健全协税护税网络;负责日常检查和税源调查,处理一般性涉税违法、违规行为;负责涉税事项认定、调查、审核、审批以及发票发售和征管资料的收集归档等日常税收征管工作;负责本单位队伍建设。

5.第三税务分局、第四税务分局:负责组织贯彻上级地方税收工作的方针、政策,围绕促进税法遵从,组织开展税收征收管理及纳税评估工作。负责个体工商户和自然人税源管理,开展收入分析和预测,及时审核和录入有关涉税信息;负责税收宣传、税收政策咨询,建立健全协税护税网络;负责日常检查和税源调查,处理一般性涉税违法、违规行为;负责涉税事项认定、调查、审核、审批以及发票发售和征管资料的收集归档等日常税收征管工作;负责本单位队伍建设。

各税务分局管辖范围分别为:

第一税务分局:负责房地产、建筑安装行业的税源管理和纳税评估工作。

第二税务分局:负责除房地产、建筑安装企业外的企(事)业单位的税源管理和纳税评估工作。

第三税务分局:负责椰林镇辖区内个体工商户和自然人税源管理和纳税评估工作。

第四税务分局:负责黎安镇、光坡镇、提蒙乡、本号镇、英州镇、新村镇、三才镇、隆广镇、文罗镇、群英乡、岭门农场、南平农场、吊罗山林业公司辖区内所有个体工商户和自然人税源管理和纳税评估工作。

各税务分局内设机构职责:

(1)综合室:组织保障本分局行政运行管理工作。负责会议组织、文秘档案事务和文电处理、用印等;负责宣传、调研、信息和督办检查;作风纪律管理和财务管理工作。组织开展(除房地产业以外)税源收入分析预测、协调和管理机构内的税收征管工作、整理数据归集和报表报告上报工作。

(2)税源管理一室(基础管理):掌握纳税人设立登记、变更登记、停复业登记、注销登记、外出经营报验登记等事项;掌握纳税人开户、合并、分立、破产等基础信息;了解纳税人外出经营、注销、停业等情况;掌握纳税人户籍变化的其他情况;核实纳税人申报纳税、生产经营、税务管理和第三方信息,建立并维护纳税人征管基础档案。依据法律法规规定和上级任务指令,实施涉税行政审批事项调查,税源管理文书的送达,对非正常户及各类异常发票等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催报催缴的后续处理,税收保全措施和强制执行。负责一般性违法违章的处理处罚工作;负责有关征管资料整理归档;向上级部门反馈信息,提出加强征管建议。

(3)税源管理二室(风险管理):对基础管理类岗位提供的涉税信息进行汇总、整理,并可根据需要进行补充采集;通过风险分析监控平台,对纳税人申报纳税等情况定期进行风险分析识别;对存在税收流失风险的纳税人进行风险等级排序;统一推送风险应对任务,对涉税风险应对情况进行绩效评估。利用获取的涉税信息和风险提示,对纳税人(包括扣缴义务人)申报纳税情况的合法性和合理性进行审核评定,综合判断其纳税遵从风险程度,并做出相应的税务处理。负责涉税案件移交工作;负责组织税收政策法规宣传、纳税咨询辅导;负责对纳税人进行税收政策的指导工作;向上级部门反馈信息,提出加强征管建议。

(四)附属机构职责

电子税务管理中心:负责税收管理信息化运维管理制度建设和监督检查;负责软硬件后台数据库、应用系统和信息技术基础设施的运行管理、维护,承担信息安全管理工作;承担数据质量管理和风险分析、排序、任务推送等分析监控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