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州市地方税务局
工作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关于税收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各项税收法律、法规和规章。在自治区地方税务局的领导下,负责管理本市地方税收工作,组织税收收入。
(二)根据本市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研究制定本市地方税收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本市地方税收、有关基金和规费的征收管理工作;根据税源和自治区地方税务局下达的税收计划,编制、分配和下达本市地方税务系统税收收入计划并组织实施;编报本市地方税务系统税收会计、统计报表。
(四)监督检查本市各部门、各行业纳税人和地方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贯彻执行国家各项地方税收法律、法规和规章情况。
(五)按照管理权限负责本市地方税务系统经费财务、基本建设、财务审计和资产、人事、劳动工资管理工作,以及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教育培训和行政监察工作。
(六)负责本市地方税务系统税收信息化、办公自动化工作的规划和实施,建设和管理信息系统。
(七)进行有关税收政策的调查研究,分析税收信息,掌握税收动态,组织税法宣传工作。
(八)承办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和贺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